酒醉被錄下 - 酒精

Table of Contents

幾天前
我朋友和朋友在一起時 喝醉了
其中有位朋友 把他喝醉的樣子拍下來
我朋友請他刪掉 他不刪
還說要把資料傳給他別人
請問這樣可以嗎
Update:
那是在護理站
因為那只是含酒精的飲料
哪知我根本連燒酒雞都不行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8-08-10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請您先回答下列的問題,這樣才能使不才更詳細的回答!
1.請問拍攝地點為何?是公眾場合還是私人聚會地點?
2.請問拍攝當時,在場人數約有多少人?
若在私人聚會地點,則該活動不屬於公開活動,因此拍攝者因將該檔案刪除!

若不刪除,則觸犯了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二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
談話者。
但若在公眾場合的話,基本上只能拜託拍攝者將該檔案刪除了,因為在公眾場合屬公開活動,妨害秘密罪不成立,妨害名譽罪,也不能成立!因為這是「事實」!
但還是有辦法的,因為這牽扯到民法的肖像權(人格權)了!
雖然沒有營業用途,但還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中華民國民法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大家都是朋友,可能只是開開玩笑,嚴肅點講,叫他不要開玩笑,最好不要牽扯到法律來!
2008-08-11 09:36:45 補充:
護理站為公眾場合,所有行為為公開活動。
妨害秘密罪與妨害名譽罪均不成立了!
但還是可以依照民法,向他要求賠償!
不才還是建議,跟你朋友好好的說,嚴肅的告訴他不要再開玩笑了,趕緊把東西刪除!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8-12
如果沒有要惡意上傳或毀謗.應該是沒有關係
只要私人使用觀看就可以.只要不要去毀謗你
的名譽.或散撥不時的謠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