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是經神病患如何強制送醫 - 台北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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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吃光光~~~~~~~~~

小弟是個消防隊的小小消防員,曾因強制送醫流程苦惱

有研究過一陣子,以下為淺見

先附上精神衛生法:http://ppt.cc/n(fG

提出一些大家常問的問題

1.他到底是不是精神病患?

第3條的精隨在於"除了醫生,沒人可判定一個沒確診過的人是精神病患"

所以,一個胡言亂語的人,如果沒精神病史,不能強制其送醫

2.隔壁鄰居有精神病史,最近吵到我煩死了,能不能強制送醫?

第32條有說到"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

白話一點就是:自殘.傷人.公共危險其中一點,即可符合強送

3.強制送醫該由誰判定?誰強制?誰送醫?

這個也是吵很久的,但新北已經有SOP出來了

判定:

由於主管機關為衛生署(第二條)而非消防署

但衛生機構非24H運作,故衛生所上班時間(AM8~PM5)

由衛生所判定是否符合強送

衛生所下班時間由消防隊之救護人員判定

強制:

員警才有公權力進行強制該患者就醫,條文懶得查了...

送醫:

由消防隊出救護車進行候送,但不執行強制之行為

有些人會對這點有疑慮,不是都是消防隊處理嗎?

這就要講到當年消防署吃下了衛生署吃不下的救護車業務說起了

由於消防署是署字輩成立年紀最輕最菜的

再加上衛生署旗下都是非24H單位,所以菜逼巴只好把救護業務吃下來

回歸正題,由條文可見強制送醫主管機關為衛生署及其下屬單位

而救護車又是消防隊的,偉栽台灣又不給救護人員公權力

所以才會形成強制送醫三國鼎立的狀況

結論:

1.不是他吵他煩你就可以強送他,只有上述三點
還是有灰色地帶,這個討論下去我P幣會用不完

2.只有醫生可以判定他是不是精神病患,不是你說說我聽聽就可以

3.不符合強送的,也不會有"如果他哪天起笑殺了我你要負責"之類的保證
就像是你隔壁住了個剛出獄的強姦犯,整天對妳笑,笑得妳心裡發寒
你會找警察來保證他不會強暴妳嗎?
不符合強制送醫是表示我們無法用強制的手段強迫他去,不代表他沒問題
而且也不會有任何人給你保證他不會有事!

以上,本人親身經驗,皆屬淺見,歡迎評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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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5-04-05
推。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4-09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4-13
認真推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4-16
推!其實法條我當初也有研究過,還問過律師,其實台
灣法律很多地方都不合理,一般住戶其實才是真正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4-20
受害者,精神病患還受到法條的保護,一般住戶只能
自認倒楣…我還是個孕婦就要飽受樓下的不定時發作常
常還是在半夜…
Yuri avatarYuri2015-04-24
精神病患當然要受到法條保護 不然哩....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4-28
推。消防隊員很偉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5-01
認真推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5-05
只能推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09
我們夾在法令和人情中間,想送怕違法,不送怕投訴,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5-13
Hardy avatarHardy2015-05-16
你說的強制送醫是精神衛生法32條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5-20
96年新法以後原本強制送醫22條被改掉了喔
Jake avatarJake2015-05-24
認真推: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5-27
這我小研究過,結論是,遇到神經病快逃,有法官認證無罪
的喔,神經病最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5-31
新法改成如何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6-04
新法改成警察機關/消防機關、護送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