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宣示 將公布剝削工讀生權益的雇主
2015-06-24 10:08:06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即時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宣示,針對少部分雇主未按勞基法雇用工讀生,任
意改變工作內容、地點,甚至要求參加會員刷信用卡,違反工讀規定。
為了讓桃園市境內16所大專院校10萬名以上學生,還有應屆畢業高中生近3萬人的年輕族
群,了解並確保暑假打工權益,鄭文燦指示勞動局全面宣導。同時也要對包括大賣場、加
油站等地加強稽查,不能讓業者欺負工讀生。
從今年七月起,按照勞基法規定,打工時薪1小時為120元,月薪為20008元,延長工作也
要依規給付加班費。
鄭文燦要求勞動局,在網站成立「打工專區」,在稽查過程發現雇主有違規情況,就上網
公布,以避免莘莘學子暑假打工遭到剝削。至於市政府雇用的暑期工讀生則是要率先守法
。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宣布,針對違法剝削暑期工讀生權益的雇主,將在網
站公布名稱。記者游文寶/攝影
http://udn.com/news/story/3/10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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