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鞋K頭 劉政鴻:法治國內豈可任意攻擊
【中央社╱苗栗縣2日電】
2013.10.02 12:57 pm
苗栗縣長劉政鴻今天說,清華大學學生陳為廷丟鞋「K頭」的行為「目無法紀」,若公務
人員值勤時都遭受任意攻擊,將如何推動公務。
苗栗大埔拆遷戶「張藥房」老闆張森文9月18日被發現落水身亡,苗栗縣長劉政鴻得知消
息後,趕赴張家想慰問家屬,未料遭拒,還被聲援民眾、學生阻擋辱罵,甚至丟鞋砸中頭
部。
劉政鴻今天表示,當天以為丟鞋者是家屬,可以理解家屬遭逢變故的情緒反應;但隔天獲
知陳為廷竟在臉書上自承是丟鞋者,經警方蒐證也確認是陳為廷所為,經過一段時間思考
,召集幕僚開會討論後,決定提告。
劉政鴻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所有公務人員都必須依法行政,如果大家都可以因自我情
緒上的憤怒,而任意攻擊公務人員,那麼往後公務員如何執行公務、繼續推動所有政務。
劉政鴻說,陳為廷的做法「目無法紀」,個人遭辱罵、攻擊事小,但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
安全和尊嚴必須獲得保障,為捍衛公權力,提告是無可奈何。
陳為廷昨天在臉書留言說,接到竹南警方傳喚通知,因涉嫌「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案件」
要求他10月6日到案說明。陳為廷留言「劉政鴻當天雖說不提告,現在等到喪禮辦完,果
然還是告了」。
國立清華大學說,陳為廷此舉屬於個人行為,他已成年,若有涉及違法的事情,需對自己
的行為負責,清大不會因此對陳為廷做任何處分。
陳為廷今天在清大受訪表示,苗栗縣政府聲稱執行公權力,但他認為劉政鴻當天硬闖喪家
,是「公權力自取其辱」。
【2013/10/02 中央社】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199388.shtml
丟人啊,我是說陳為廷
這本來就是打是大非的問題~隨便丟鞋都沒人告這還有天理嗎?
本來就該告 有些學生已經目無尊長了
丟鞋子還這麼理直氣壯,被告正常
活該 敢做就要敢當 丟就算了 還PO上網沾沾自喜自以為英雄
被告就剛好而已
還來討拍拍 頗好笑
陳不是也說歡迎告他嗎?
不告 被挑釁嗆孩子氣 現在告了剛剛好阿 雙方都很開心
反正你想紅 就順你意告到你紅 希望不會進監被肛就好
乖 別孩子氣 快去到案說明 還是要父母陪你去?
不過陳又借此累積更多政治能量了 從政之路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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