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申請 -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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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是這樣的,因為上個月初騎機車載家人,

發生車禍,被人撞上,家人骨折受了傷,至今一個月了,

交涉一直未有結果,不順利的話,屆時可能要上法院,

在這邊想請問有沒有版友申請過,

桃園縣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上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

(案發三十天後才可以申請,網址在此,http://tinyurl.com/m6r2fmq )

想請問的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表的第一個選項「事故案類」

應該要選擇「受傷」還是「車損」?

因為我跟家人都是當事人,當事人應該填自己還是家人呢?

煩版友不吝指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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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avatarLucy2013-10-10
報案三聯單上方會寫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