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民違法爬黑山的偽善法條(南投縣已過三讀) -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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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is
at 2016-09-14T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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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臺中市、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不
合理登山管制與罰則」
連署網址http://tinyurl.com/gmol6hy

以下為轉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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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民違法爬黑山的偽善法條,忘卻初衷的民意代表

雪羊 10 Sep, 2016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339/1952777

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後,引起國人注意登山安全問題,而執政者也趁此民氣可用,由台中
市政府開了第一槍,後續南投、花蓮等地方政府均陸續跟進,登山管理條例陸續被提案、
三讀,最新通過議會三讀的是南投縣,只要等送中央核定後即可施行。

然而為什麼被民代、官員認為保障登山安全的管理條例,卻讓山友們臉色一個比一個難看
?是什麼樣的法條,會讓近乎所有的「被管理對象」都不屑一顧、破口大罵?更嚴重的是
,這些「看起來有做事的官員」們訂下的管理條例,卻可能讓台灣登山運動進入黑暗時代
,山難將更加頻傳且無法預期,同時也更將成為國家救難資源與納稅錢的超級未爆彈。

而且,這些擬定管理條例的民代還認為這是「符合民意」,完全不接受專業登山者的建議
、閉門造車。看起來是「美意」的法規,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為山友而定,而是為高官、
政府機關量身打造,目的不是「防止山難發生」,而是「撇清責任」與「滿足民意需求」


山友是什麼?抱歉,對他們來說,山友就只是一群「麻煩」而已。降低入山的人數,就能
省下更多的麻煩。因此,台中市訂定的自治條例,充滿了對山友的不友善、不平等甚至違
憲的條款,南投縣看到更是直接複製貼上三讀通過;時代力量也是如此,幾乎複製貼上到
了立法院蓄勢待發。

而這些民代、官員所擬定通過的登山管理條例為什麼是裹著糖衣的毒藥?就讓我以一位登
過過半百岳登山者的身份,為大家解讀「登山活動管理條例」為什麼從專業角度審視會是
「山難促進暨機關免責條例」

不從根本解決問題,只重限制與罰則

通篇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不提治本方案,只想以現有體制繼續壓榨鄰近山區的消防隊員
,從事非其專業的山難救災職務、不想改善目前山難救援體制的混亂,提升搜救品質與效
率,新的管理條例只對山友設下大量不合理限制,與違反就要如何修理你的罰則。

而這些限制,使登山貴族化與地下化,大幅提高山難發生的機率。保險動輒五百一千,商
業團動輒四千八千,有錢才能爬,那是貴族化;限制過多且極度不合理的規範使登山者無
視它,那是地下化。這樣的立法邏輯無法真正的做好登山管理,只是把登山管理的議題蓋
起來,眼不見為淨;條例本身更成為問題的根源,製造更多的山難讓第一線疲於奔命,唯
一的「好處」是出事時方便給上層拿來搪塞社會而已。


立法邏輯完全與現實脫節,無法應用在真正的登山活動之中

從此對山友極不友善的管理條例看來,其中有三個最嚴重的邏輯錯誤——「人多就安全」
、「有領隊就安全」與「領隊有證照就安全」——其間透露出的立法思維令人懷疑立法者
是否有登山的實地經驗,若無也未請教專業登山者,則更是無視登山專業的高傲心態。

管理條例所呈現出的三個登山迷思,在此以專業角度一一破除。

1.「人多就安全」?
試問,一個作足準備的登山家獨攀,與十個第一次爬山的新手結伴上山,哪個比較危險?
一般人一定會選十個;但就算是只爬過一兩座山的初心者,也能非常明確的指出,一個充
足準備的登山老手,絕對安全太多。因為全團新手,非常有可能因經驗問題導致新手領隊
帶著全隊一起山難的局面,歷史上著名的奇萊清大山難(七人隊伍,兩人生還),就是這
樣的案例。

人多就安全?新聞上傳出山難的不幸事件,通常都是商業團大隊伍,若把尺度看向全世界
,有經驗的登山家絕對都擁有獨攀能力,加拿大登山學校甚至還有獨攀訓練課程。無法獨
攀的登山者,絕對無法成為一個獨當一面的領隊。隊伍人數跟登山安全一點點關係也沒有
,對台灣還在擁抱「結伴而行可提高安全」這種落後的想法,令人感到憂心。

2.「有領隊就安全」?
今年清明連假著名的北二段大台中登山隊靜宜教授墜崖事件(八人隊伍,兩人罹難),就
是最好的例子。那次的領隊是個盡責的好領隊,事發前已先英勇架繩確保隊伍,但還是發
生憾事,事發後馬上垂降到遺體旁等待,等到最後才跟著遺體一起下山,令人動容。這樣
一個厲害的領隊,就能防止山難發生嗎?很明顯,答案是否定的。領隊可以降低山難的風
險沒錯,但因為在山上行走時,「不是每個人都用繩子跟領隊綁在一起」,所以只要間隔
超過二十公尺,所有隊員都只能自己照顧自己。

只有隊員自己正確的知識和技巧,能防止山難發生;這是除了教育以外,沒有任何方法可
以達成的。這跟領隊是誰,一點關係也沒有。而且,好的領隊帶你上食堂(慶功宴)、壞
的領隊帶你上天堂(you know)。

然而,此管理條例竟然逃避現實到,以為在台灣登山跟爬聖母峰一樣,是全隊用繩子跟領
隊綁在一起,而且以該條例最推崇的「人數超多又有領隊帶」的商業團為例,在劣質商業
團中,整個隊伍距離拖超過兩百公尺根本是「常態」,中後段隊員沒跟上,領隊就顧不到
,也難保中間不會走丟。促進登山安全從來都是隊員自己的責任,限制一定要有領隊帶領
,完全沒有意義。

領隊就跟左手一樣,只是輔助,讓你投得穩投得準,但真正出力的右手,還是登山者自己
啊!領隊不是保姆,請把領隊當成你的登山諮詢顧問。

3.「領隊有證照就安全」?
才怪,在高山上有突發狀況只有三個選擇:(1)還能走就直接撤退下山;(2)不能走就
叫直昇機送下山;(3)直接躺平的用袋子裝下山。

一般證照如EMT1在醫療資源缺乏的高山完全不夠用,在台灣最頂級的證照「美國野外急救
員WFR」(Wilderness First Responder 72hrs)國際通用,9天課程要價28500還不保證
考得到,有效期限三年,EMT1在他面前就好像綠毛蟲對快龍一樣,這樣的證照也不保證能
防止「墜崖」風險,此類條例為何限制隊伍領隊一定要有救護類證照才能帶隊入山?還是
限制要有一張在山上幾乎無用的證照?憑一張EMT1就上山,但山上什麼都沒有,完全無法
滿足緊急救難的條件,有證照出事一樣一樣只能兩手一攤叫直昇機來「浪費救難資源」。

有證照也是叫直昇機,沒證照也是叫直昇機,基本救命術也無法把死人變活人,對入山加
以此無用的限制,只有「找麻煩」的功能而已。立法邏輯完全與現實脫節,無法應用在真正的登山活動之中

不必要的限制是變相鼓勵爬黑山與圖利商業團(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有那樣的證照,也沒絕
對必要)。領隊必須要知道怎麼處理緊急狀況沒錯,但這絕對不能成為一種入山限制。

若領隊必須要有證照規範,應當是以登山作為營利目的的登山商業團為對象,尤其是那些
山難真正最大宗來源的劣質商業團。推動商業團領隊必須要有WFR證照資格,跟國際標準
接軌,才能帶隊,更能促進登山安全保障人民權益。說這樣會打壓業者生存,你可知道目
前優質商業團的領隊都有WFR證照嗎?那可是「基本」,想找優質商業團安全爬山?先看
看領隊有沒有WFR證照就對了。

諷刺的是,最好的領隊,是在危險發生前能預知並帶領全隊迴避的領隊,永遠無法用「證
照」量化的能力,叫做「經驗」。結果民代們完全忽視經驗的重要,只怠惰用證照來量化
領隊能力「我有做到資格管理喔!」就打發掉一個條例,漏洞百出令人搖頭。

以上三點,將立法者「完全不懂登山」、「不食人間煙火」、「只想逃避責任將責任全部
推給領隊」的惡劣心態,展露無遺。畢竟罰則裡面,針對領隊罰得特別多,是誰出來當領
隊出誰倒楣,變相鼓勵登山者參加參加商業團的意思。

為什麼「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會成為「山難促進暨機關免責條例」?

法規定了非常多不合理、不必要、也辦不到的限制,隨便舉一個「領隊需有基本救命術證
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就有多少人辦不到?以為人人有功練、人人EMT?再一個「
強制辦理登山綜合險」,為什麼沒有「我不想辦保險,出事直昇機錢我自己出」的選項?
完全沒有考慮到「我花了保險錢,只要不是颱風來,我一定要完成行程、賭賭看天氣會不
會變好、斷崖過不過得去,否則就是浪費錢、虧大了!」的心態會導致多大的災難發生。
就算有這樣的證照和保險,沒有避險知識也無法防止山難發生,反而會誘發登山者「不想
吃虧」的心裡,結果將登山者推向山難的風險之中,這樣的立法毫無必要且全然倒行逆施
。。

更妙的是,因為這條例的諸多不合理限制,一旦上路實行,登山者幾乎無法符合其中的規
定,等於一出發就違法。萬一出事,主管機關在事後達成「完全撇責」的目的,說「誰叫
你要違法,怪我囉?」然後山難事件有增無減,可謂惡法。。

請思考一個問題,是凡事都被爸媽管死,什麼事情都不准嘗試的孩子能成大器,還是在戶
外跑跳、父母鼓勵嘗試一切的孩子會成功?

限制只會將風險完全隔絕,而非面對處理、學習解決風險;開放,才能促進登山安全,越
來越進步,若誤把限制作為管理的手段,不過是戒嚴思想復辟,而推動轉型正義的時代力
量竟認同此管理條例,以限制自由的方式阻礙人民進山的權利與登山運動的進步,讓人感
到非常失望。

強制保險,現實脫節,漠視憲法

上面提過的強制保險,目前只受理「五人以上」的團體,金管會尚未開放五人以下投保,
因此不管你經驗再多實力再強,再簡單的路線也因為人數不足只能爬黑山;而不管你有多
新手,人多勢眾,再難的路線也歡迎光臨。多麽荒謬的「管理」辦法?也難怪,民代們根
本不懂一般人要請假有多難喬,連夫妻兩人能湊到同一時間一同出遊就要偷笑了,五個人
要喬同一個時間,夢裡相見比較快。還是其實是鼓勵到網路上揪不認識的人?這又凸顯了
立法者的無知:登山隊伍的默契是需要培養的,跟所有運動一樣。打個比方,你期望路邊
找來的小拉達和波波,可以打倒你阿嬤練了一個月的CP2500乘龍快龍大軍?洗洗睡吧。

最嚴重的是,人數限制會導致人頭申請氾濫,讓想爬的人沒得爬,造成登山資源真正的浪
費。我隊伍只有3個人要上山,借兩個人頭來申請,到了登山口我跟你說那兩個人車禍住
院我們只好三個人來爬,你敢不敢擋我?

進一步而言,保險是好事,但「強制保險」毫無意義且更危險。正因為我保了險,就會更
想冒險,賭賭看天氣會不會好轉、賭賭看地形過不過得去。正因為我花了錢,我不用對自
己的行為負責,保險公司要對我負責,反正山上發生什麼事都可以說成是意外,直昇機跟
計程車一樣好好搭。

以馬博橫斷為例,醫療運送30萬、意外死殘300萬,標準行程7天保費就要破600元,在天
氣還沒真正糟透、斷崖還沒嘗試過不過得去之前,誰會想要買12片雞排去餵狗?

很多人覺得台灣太多自私不自愛的人才導致山難頻傳,民代們以為各種限制能阻止這些自
私不自愛的人上山,但其實強制保登山險才是讓這些人更加浪費搜救資源的免死金牌!

難道立法的高官們樂見這樣的風氣漸漸在山區風行嗎?為什麼不給民眾「你上山不保險,
進退請自己負責,出了事直升機帳單直接寄到你家」這種選項?我就是不想花這種可能讓
我冒險不下山的錢,「林北有錢付直升機帳單,就是不爽給保險公司賺」,不可以嗎?「
林祖罵沒錢,但我有好技術經驗,我就是不想給保險公司賺」,不行嗎?以汽車強制險的
思維來強制登山保險,是不智之舉也是真正浪費搜救資源的做法。沒看到健保現在的慘況
嗎?很多身體沒病的也要去醫院領幾顆藥吃,只因為「我繳了保費」。

而且登山險裡面,醫療運送最多只賠50萬,光直昇機錢就差不多用完了,搜救隊員都是吃
空氣長大的喔?別笑人了,這種保險根本「用不到」,若說圖利保險業者也有合理的質疑
空間。

真正會造成搜救資源浪費的,就是這個自治條例本身的邏輯。

再者,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原來今天只要登山,就是緊急危難並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將登山
者一律視為擾亂社會的元兇,不僅無助於促進登山安全,更是阻礙登山運動與戶外活動的
進步,讓真正的登山家有志難伸、躲躲藏藏,整體登山氛圍也隨之沒落或地下化,這對於
提開始倡親近自然與運動風氣的台灣來說,無疑是頒布戒嚴令。


法案限制完全圖利商業團,吃相難看

要領隊、領隊要證照、要保險,這些都是「強制規定」而不是「選擇」,這不是圖利商業
團與保險公司,什麼是圖利?我們到底是民主國家,還是極權國家?自組團幾乎不可能達
成條文規定的內容,為什麼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可以任意被限制?為什麼法律不是提供更
好的環境,而是逼人民花錢了事?現在是口袋有錢才有資格爬山?這樣偷懶而草率的條文
,真的有資格稱之為「法律」嗎?法律有給予人民選擇權的義務,人民應當為自己的行為
負起責任;選擇選擇,選了就要對自己負責,這才是登山管理的真諦、民主的可貴。


難以執行的法條,「不為誰而立的法」

林俊傑有「不為誰而作的歌」,台中南投有「不為誰而立的法」,時代力量更準備有樣學
樣。不合時宜、不合理更不合邏輯的規定,不可能會有山友願意遵守的心甘情願,到了山
裡,就只是「不為誰而立的法」而已。

為什麼?違法不要緊?

山上有攝影機嗎?山上要怎麼蒐證?山這麼大,一個路口管制了,難道沒有第二個?大不
了我在管制哨前500公尺自己開一條新路上去,或是半夜1點通過,誰會知道?24小時值班
站崗?是吃飽太閒還是人力太多?還是說,台中南投和國家公園下一步打算架通電鐵絲網
、設隘勇線防止山友入山?我是回到日治時代還是怎麼樣?

上了山,礙於執行因素,法律的效力因而被抵銷了,這乃因現實環境而致,山上和都會是
相反的,法律制定與執行也很特殊,全因無法蒐證,鞭長莫及。

在山裡,一切只有靠人民自律。試想,一個巡山員遇到一個隊伍,以他3、40k的月薪,又
沒有配槍,誰想要硬幹蒐證?人家人多,我被幹掉怎麼辦?相機被搶我要找誰陪?森警隊
平常是不上山在山下待命的,巡山員回報後要好幾個小時才會上來,人都不知道跑哪了,
路上山友也因為管理條例的不友善而不肯幫忙,這法律是要怎麼執行?

但是,當所有的山友都認同管理條例時,不合規定的隊伍,將無所遁形,逃也逃不掉。原
因是,巡山員有限,山友無限,走到哪都有眼睛監視著每個人在山上的一舉一動,自主管
理,才是最省錢、最有效的管理方式!而封山,只是「戒嚴時代的力量」,是最不智的過
時舉動。如阿里山區因為長年封山,在缺乏山友的監督與回報下,早已成為山老鼠天堂、
夜夜鏈鋸震天嗄響卻無人知,巡山員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延伸:發生山難就封山,發生溺水就關閉海灘,這樣的邏輯通嗎?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63/1180375

從頭到尾,本條例僅是徒具形式,並污名化所有的登山者,強逼眾多的山友們「違法」,
用以在山難發生時處罰人民、並使官員得以撇清責任、處罰人民而已,自始至終都沒有想
要「管理」登山的意思。

要促進台灣登山風氣、增進登山安全、推廣登山運動,唯有從根本上改善登山環境,讓人
民自己動起來管理自己,才有可能達成。

因為,山實在是太大了。


「登山管理」怎麼管?

最根本的方向有四:

1.成立登山專責單位與搜救體制:
一直以來,台灣的登山運動都缺乏一個真正的專責單位推廣登山教育;山域搜救的特殊性
也一再顯示需要專責機構統一指揮調度、訓練培養。在沒有一個能代表搜救的專責單位出
現之前,我們的救難系統就依然只能繼續操爆非本業的消防員、依賴民間志工隊而已。在
山地面積達到70%,本應為登山大國的台灣來看,實在令人唏噓。

2.健全的登山教育:
「登山」從來不被視為一個體育項目,教育中也從來沒有提到過如何「正確的登山」。若
能在基礎教育的體育課程中,增加登山的專業知識教導,那必然能提升整體國民素質、為
體育課注入全新的元素,更從根本上一勞永逸的將登山安全提升到另一個境界。另外像是
登山知識的資訊平台、更準確的登山氣象預報等等都是可以嘗試的方向。

至於雪霸國土警衛管理處,武陵農場雪山大水池登山口那種,把山友綁在電視機前面睡覺
的做法,就可以免了,根本莒光園地。

3.培養專業搜救人才、搜救費用自費化:
社會大眾最在意的「浪費搜救資源」可以在這此獲得解決。根據憲法,政府有必要保障人
民的生存權,但應該分成兩部分來看,不該無限上綱。一是成立專職搜救隊、培養搜救人
才,以備不時之需;二是在山難發生時,被救者應自費。

自己上山,自己負責(保險支付,不保險就自費),而付費標準由政府定之,如此一來才
不會造成公共財的濫用,也確保搜救人員出勤時的權益保障。而因為專職搜救隊絕對不可
能只靠搜救所得過活,故平時的訓練與開銷,由政府支出,維持其正常運作與訓練精進,
再由搜救時向申請者收取的費用回補平日開銷。一方面創造就業機會,一方面也讓搜救這
一門專業能獲得應有的尊重,整合救難資源,不再只是各行各業的臨時兼職,是個解決登
山安全的治本之道,甚至能在它國需要支援時向外伸出援手,達到外交功能。

4.全面開放、落實登記:
現行的登山「管理」之道是——我封山不管,沒出事就假裝山裡沒有人,假的,登山客業
障重,出了事就上媒體抹黑登山者爬黑山。請問是誰違憲在先?是誰不管理偷懶在先呢?
唯有全面開放已成定局的傳統路線(如百岳),促進登山的風氣,並且落實入山的申請與
行程審查,才能讓管理單位過濾搞不清楚狀況的新手、確實掌握有哪些人在山裡、目前在
什麼位置,如果發生意外該往什麼方向尋找,落實全面的山域管理、提升搜救效率。


「為什麼你要爬山?」

「因為山,就在那裡。」

「這是屬於每一個人的天賦自由。」

一個人的力量,很小。

但我知道,每一位熱愛山林的朋友,都擁有著無比強大的力量。

惡法,非法。

山,永遠屬於每一個人!就讓我們一起鍵盤革命吧!

為了對抗不公不義,更為了你的納稅錢不被亂花,請支持連署:「反對國家公園登山活動
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臺中市、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不合理登山管制與罰則」

--

9月14日更新:

自本文上線後,時代力量與本人聯繫,表達願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專業意見,並暫緩時
代力量黨團所提之議案。

時代力量facebook公聽會訊息:http://tinyurl.com/jjawasl

感謝時代力量願意重視山友意見,也希望未來的公聽會可以匯聚共識,化輿論為實質力量
,有效做好登山管理,保障國人寶貴的生命與使消防人力回歸專業,同時兼顧登山運動的
自由。

時代力量的回應,給那些被不合理制度壓迫、卻對自己的訴求感到絕望的人們,點燃了一
盞明燈。希望此議題能成為扭轉政治文化的轉捩點,讓專業意見進入政治決策,讓決策更
接近實務所需,這才是政治因人民而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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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連署網址http://tinyurl.com/gmol6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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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6-09-18T22:28
好長…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6-09-23T05:31
好長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6-09-27T12:34
寄帳單萬一不繳呢?難道找討債集團嘛?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6-10-01T19:37
浪費資源救這些登山客對我一點都沒有認同感耶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6-10-06T02:40
不想繳的話 就算是保險也不會繳啊 兩個都一樣XD 他的論點
是 不需要強制每個人都保險,沒有保險的一但用到直升機就
繳那些較貴的費用,而有保險的可能會因為有繳費,而想都付
費了 不叫白不叫 而濫用救援資源XD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6-10-10T09:43
會出事的重點不在 是否有保險或人數多寡,而在於登山的認
知與規劃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6-10-14T16:47
講重點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6-10-18T23:50
gj6sm3,起碼保險有請款依據啊
爬黑山的就不要去管他,出事不要怪人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6-10-23T06:53
共三小 你有保險就能濫叫喔?這種行為保險公司會賠我
頭給你,當保險業是傻子就對了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6-10-27T13:56
寫的也太亂,看到一半還出現林俊傑..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6-10-31T20:59
翻譯:林北自己覺得我最強想怎麼爬就怎麼爬不要管我、但是
出事還是要有專門的救難隊來救我、不過我只要繳一點點的保
險費讓保險公司付龐大的搜救費用就可以、管制我就是違憲、
繳太多保費就是圖利廠商!然後民進黨跟時代力量不會做事!
知道下次要選誰了吧!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6-11-05T04:02
救難費用自付才是最好的辦法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6-11-09T11:05
哈哈, 以為來到PTT就能取暖喔?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11-13T18:08
很像聯合報會刊的文章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6-11-18T01:11
文中提到如果兩人要爬山就無法保險,因為現在必須5人才能保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6-11-22T08:14
然後作者立刻想到借人頭保險,到時再說有人車禍臨時不能來..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6-11-26T15:18
鬼點子動得滿快的...標題很聳動地說被逼違法爬山,根本沒有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6-11-30T22:21
守法的意思吧 這個作者....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6-12-05T05:24
爬山不一定要超過5個人吧… 政府這樣訂是斷了5人以下可以
爬山的自由欸...當然只能爬黑山XD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6-12-09T12:27
此作者也是支持救難費自付啊~只是不認為需要強制納保,所
以一些鄉民的想像是錯的XD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6-12-13T19:30
標題聳動(其實不一定是作者本意,視報社決定),作者主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6-12-18T02:33
要意旨認為這樣的罰則不利管理,反造成爬山自由受阻
文末四點也說是支持搜救自費、養成專業登山素養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6-12-22T09:36
能落實登記,根本不會有人想冒名充人頭、爬黑山問題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6-12-26T16:39
至少要管一管天氣不好還進山出事的那些傢伙...別到時後
沒人做義消在那邊該該叫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6-12-30T23:42
斷了5人爬山的自由這點可以再討論 但這作者立刻想辦法破解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7-01-04T06:45
感覺也沒啥要守法的意思 至於不投保救難費自付更是超理想化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7-01-08T13:49
一堆人看到這高額請款單 翻臉不認帳的機率比較快吧

09/16基隆→松山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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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16-09-14T14:26
姓 名 :Mei 性 別:女 電 話 :徵到後給 職業(學校):商 確切日期時間:09/16 (五) 預計早上6:00到機場! 行經路線:基隆市區 備註:可以分擔車資! ...

清境、廬山溫泉冷清 仁愛鄉下午停班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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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6-09-14T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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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16-09-14T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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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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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醫院這附近好像停電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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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6-09-14T10:45
小港這邊有部分停電了 不知道是什麼問題 剛剛電停了三次 不敢再開電腦了 本來想說看個電視吹冷氣過颱風假的說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X013D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