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不是被誣告?該怎麼處理?(20點) - 酒精
By Franklin
at 2006-07-14T00:00
at 2006-07-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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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前陣子開著他的小貨車,在路上看到在他前方的摩托車騎士A,因為路旁停車的B突然打開車門撞到他,而摔倒在地,於是停車下車去攙扶A。因事發路段是在派出所前,所內警察C聽到擦撞聲,於是出來查看。A被送醫後發現酒精濃度高達0.64MG/L,而受傷部位有左側肋骨、左鎖骨肩胛骨等部位。
原以為我爸只要去警察局作完口供就沒事了,應該只是A和B之間的問題,沒想到日前起訴書竟寄到家裡來了,內容是說A也是被告(公共危險罪),但他卻控告我爸在他被B的車門撞倒在地以後,欲爬起時,又被我爸所駕駛的小貨車擦撞到左肩部,使他再次倒地昏迷不醒,而我爸並未下車查看乃逃離現場。而開車門的B是證人,B說A被他撞倒在地以後欲起身時,又被我爸的小貨車擦撞左肩即倒地昏迷,而我爸未停車即駛離現場。還有另一位證人警察C,他說A的確是被小貨車擦撞而倒地昏迷。於是我爸被控告了以下兩條罪:
1.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罪
2.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
這一切都讓我覺得實在是太扯了...
我爸是說他沒有擦撞到A,而且還有把車停到派出所前,然後下車去攙扶A。
還有聽說A和B似乎是庭外和解,B賠償A醫藥費,
於是他們二人便串供誣告我爸!
而對於警察C的供詞我也有疑問,
他明明是聽到擦撞聲才走出警察局查看的,
怎麼會說看到我爸的小貨車擦撞到A呢?
這警察是怎麼搞的?難道他也被收買了嗎??
這些人擺明了就是要誣告我爸,
這該怎麼處理呢?
請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順便給些建議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還有那些人的供詞裡有沒有疑點..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爸是等到救護車來以後把A送上救護車才離開現場....
然後他去做生意了以後,警察才來把他帶走說那間派出所前的監視器有照到我爸的車停在現場。
竟然後來又變成我爸肇事逃逸= ="
這樣我們可以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畫面嗎?
B似乎是因為我爸指證他開門撞到A而懷恨在心想報復於是就跟A聯合起來誣告我爸....
原以為我爸只要去警察局作完口供就沒事了,應該只是A和B之間的問題,沒想到日前起訴書竟寄到家裡來了,內容是說A也是被告(公共危險罪),但他卻控告我爸在他被B的車門撞倒在地以後,欲爬起時,又被我爸所駕駛的小貨車擦撞到左肩部,使他再次倒地昏迷不醒,而我爸並未下車查看乃逃離現場。而開車門的B是證人,B說A被他撞倒在地以後欲起身時,又被我爸的小貨車擦撞左肩即倒地昏迷,而我爸未停車即駛離現場。還有另一位證人警察C,他說A的確是被小貨車擦撞而倒地昏迷。於是我爸被控告了以下兩條罪:
1.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罪
2.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
這一切都讓我覺得實在是太扯了...
我爸是說他沒有擦撞到A,而且還有把車停到派出所前,然後下車去攙扶A。
還有聽說A和B似乎是庭外和解,B賠償A醫藥費,
於是他們二人便串供誣告我爸!
而對於警察C的供詞我也有疑問,
他明明是聽到擦撞聲才走出警察局查看的,
怎麼會說看到我爸的小貨車擦撞到A呢?
這警察是怎麼搞的?難道他也被收買了嗎??
這些人擺明了就是要誣告我爸,
這該怎麼處理呢?
請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順便給些建議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還有那些人的供詞裡有沒有疑點..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爸是等到救護車來以後把A送上救護車才離開現場....
然後他去做生意了以後,警察才來把他帶走說那間派出所前的監視器有照到我爸的車停在現場。
竟然後來又變成我爸肇事逃逸= ="
這樣我們可以去派出所調閱監視器畫面嗎?
B似乎是因為我爸指證他開門撞到A而懷恨在心想報復於是就跟A聯合起來誣告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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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
All Comments
By Anonymous
at 2006-07-14T07:56
at 2006-07-14T07:56
卻有這麼多種的"案發事實"
對於事實 就我所知道的來分析一下:
首先關於騎士A部分:
因為A案發當時已經具有0.64MG/L的酒測值
高過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的0.55MG/L酒精成分甚多
受到該罪之起訴本屬應當
同時依照這樣的酒測值可以發現
A當時已經處於法定的精神障礙
他的意識模糊與不能安全駕駛
當然是不在話下
在這樣精神狀態下又說"令尊再次擦撞他"的說辭當然是無證據能力了
另外也可以請令尊去作肇事鑑定報告 車輛有無擦撞的痕跡 數據必會說話
關於駕駛人B部分:
對於B因為開門而使A跌倒之傷害 兩人應該沒有對這一點產生否認
而B另說出令尊在A跌倒在地又接去撞上後逃逸的部分
基於鑑定報告可以清楚說明令尊的車是否有擦撞到A的事實之外
是否有肇事後逃逸
依照你所述之事實 就對有無撞到A後並無下車逕行逃逸來看
完全沒有符合此罪的要件 !
何況依照你的父親在現場進行救護
並且等待警察到場並接續配合製作筆錄的進行來說
根本沒有達到"肇事"與"逃逸"的要件!
關於令尊部分:
如果你所述事實均都屬實的話
大可不必擔心所被誣告的這兩條罪
還可以依照第169誣告罪來控告他們兩人不實之指責...
^^
註記
185-3不能安全駕駛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185-4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69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2006-07-16 12:08:55 補充:
針對你15日的補充來說基於非肇事於先之故而後令尊更達到幫助"救護死傷"的義行而不是責任於肇事逃逸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事發現場之回復必須倚靠有利的證據證明才能讓檢察官或法官在判斷上可以明顯認為是事實的重現也沒有可以合理懷疑的空間存在因此 監視器畫面 救護人員之證明等均可間接事實之證明了....加油~
By Zanna
at 2006-07-17T04:31
at 2006-07-17T04:31
By Candice
at 2006-07-15T21:24
at 2006-07-15T21:24
2006-07-15 00:13:31 補充:
整個事故重點!機車騎士酒醉駕駛!這是關鍵!~如果開庭你可以向檢察官提出類似機車騎士酒駕的證據!酒測的數據!你可以反告他酒醉肇事~以上言論是小弟的短見!可以參考看看
By Freda
at 2006-07-14T05:16
at 2006-07-14T05:16
至於員警不會這麼無聊作偽證(一般員警很討厭當證人.更不用說去做偽證了.事關他的飯碗及退休金)
如果有上述事實.跟檢察官詳述即可-說你爸是看到有人肇事.原意為救助傷者.殊不知已擦撞到被害人.因不知有擦撞之因.故不慎得遺棄之果-接下來如果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可申請強制險賠給對方!那檢察官都會給予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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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anna
at 2006-07-13T00:00
at 2006-07-13T00:00
想問各位有何方法可以不傷手又可以把油墨清洗掉的
肥皂加菜瓜布都快把� ...
可以查到酒精濫用及酒精依賴的盛行率嗎?
By Anonymous
at 2006-07-13T00:00
at 2006-07-13T00:00
我上過衛生署的網站可是找不到,有誰能幫幫我
請問剛穿舌洞想要換舌環.該選什麼材質才不容易發炎?
By Connor
at 2006-07-13T00:00
at 2006-07-13T00:00
請問這些產品的成分是否含有酒精
By Hedda
at 2006-07-13T00:00
at 2006-07-13T00:00
L\and#39;oreal水清新保溼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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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它的成分有無酒精?
為何現在臨床上.都不再用酒精拭浴了呢??急急急!!!
By Dorothy
at 2006-07-13T00:00
at 2006-07-13T00:00
為何現在臨床上.都不再用酒精拭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