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這樣我還有辦法領到薪水嗎?? - 過年Christine · 2009-02-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原本在一家小公司當助理,但是由於我突然說不想做,但是先前老闆還是有包紅包給我(過年前),我就只做到2/2那天才說不做,老闆娘卻說不支付我1月份的薪資,還說如果要算的清清楚楚我還要付錢給她,之後老闆娘跟我拿公司的防盜器,見面的那天卻要我簽,自願離職書,當下我就簽了~這樣我還拿的到薪水嗎?過年All CommentsAgatha2009-02-21依勞基法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當然拿的到1月份的薪資勞工於離職時,本於契約終止之附隨義務,無論有無約定,自應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惟如勞雇雙方未有約定,而雇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至雇主如因勞工未盡必要之交接離職手續義務,致受有損害者,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受僱者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者,請您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政府勞工或社會局)申訴,請求處理,以維權益如您仍有其他勞工法令疑義,可利用本會網站(勞工委員會)查詢或電詢本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11-45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 Posts女友劈腿,心情好難調適她這樣是啥意思呢??難到雙魚女都這樣麼?我想離婚,但老公不想這是報復還是施捨請問O型天蠍男回頭機率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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