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扶養費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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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於今年三月份過世了
現在跟我繼母打遺產官司
可是我爸爸從未扶養過我 連郵局的匯款紀錄都沒有
最基本教育跟生活費都沒有
我是外公外婆一手帶大的
從我兩個月大的時候就分開了 他從未探視過我
我哥哥大學四年加上當兵還有在那裡給他養六年過 我沒給他養過
我到高中一年及才見過他 還是我去看他的 不是他來看我的
我高中只有過年才會回去看他 他也只包個四千塊紅包給我而已
大學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現在大學四年級了
已經成年了在過幾天就滿21歲了
我想要追討扶養費
問題一
我爸爸已經去世 我可以向“死者”追討撫養費嗎
我的意思是說 到時候遺產要是分割了 我要從遺產中多追討一份扶養費的請求權
可以媽
問題二
扶養費的追溯期間是多久
問題三
我要怎麼找證據 證明他沒有有養顧我 找最有利於我的證據
麻煩各位了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0-11-01
※依民法126條規定
撫養費是屬於定期給付的債權
超過5年不行使就消滅時效
【但】
你沒有權利向父親追討撫養費
因為是外公外婆把你撫養長大
爸爸欠撫養費〈對象〉是外公外婆
撫養費必須外公跟外婆來追討

若外公外婆要跟父親追討撫養費
最多只能討到5年的撫養費
因為5年前的已經罹於時效了
※至於證明
若外公外婆要追討撫養費,也就是說你爸爸沒付錢,你爸爸要負舉證責任,他要提出證明他有支付
但他已經不在了
所以就應該是相對利害關係人提出
也就是你繼母
若沒相關證據可以提出
當然法官會採信父親沒支付撫養費
以上提供你參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6630857/o/10101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