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5%E6%96%87%E6%AC%BD
2014年3月5日,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傷害等罪名將羅文欽提起公訴,請
求法院從重量刑[4]。2014年3月14日,民進黨中評會開會,決議將羅文欽除名[5]。2014
年5月26日,民進黨立法委員段宜康在facebook表示,羅文欽被開除黨籍後向民進黨仲裁
委員會申訴,民進黨仲裁委員會將該案發回中評會再議;本日下午,中評會原本要開會討
論此案,卻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中評委11人只有5人出席,陳奕瑄、葉宜津、黃俊哲
、林世宗、陳怡珍、許錦構未出席),因此羅文欽仍保有黨籍[6]。
========================================
仍保有黨籍....
仍保有黨籍....
仍保有黨籍....
※ 引述《freecan (蝶戀花)》之銘言:
: http://ppt.cc/XJou
: 【2014/3/14 18:51】
: 〔本報訊〕上個月引發辱警風波的民進黨桃園縣議員羅文欽,經民進黨中評會開會討論後
: ,下午決定開除黨籍。中評會主委陳勝宏表示,如果羅文欽不滿裁決,可再向仲裁委員會
: 申訴。
: 上月被控侮辱員警的民進黨桃園縣議員羅文欽,2月26日被民進黨中常會提案開除黨籍
: 。雖然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天在臉書發文暗示黨內有人運作保羅,但民進黨中評會還是在
: 今天下午做出決議,確定對羅文欽予以除名處分。中評會主委陳勝宏表示,如果羅文欽不
: 服處分,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訴。
: 羅文欽上個月在酒店遭遇警方臨檢時,對帶隊的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恐嚇、威脅
: 、罵髒話,還動手扯衣、抓脖子,引發軒然大波。雖然羅文欽事後出面道歉,卻還是被桃
: 園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傷害、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在今天遭到民進
: 黨開除黨籍。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