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抽中的台北至吉隆坡, 首爾或曼谷的機票 - 林口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05-21T12:08
at 2011-05-21T12:08
Table of Contents
之前老婆大人與小孩到小蒙牛晚餐, 抽中了機票,
經討論發現該機票只對剛好要去該地玩的人有利.
所以想出售, 但是之前也有鄉民也想轉讓相同內容的物品
為免擾亂他的價格, 特別等到現在才表示
(以下部分產品資訊複製於Aporn兄的內容)
商品名稱:台北-曼谷/吉隆坡/首爾 雙人來回機票
交易地區:林口或長庚一帶
商品價格:$500
交易方式:現金面交
聯絡方式:站內信
票券說明:
台北-曼谷、台北-吉隆坡、台北-首爾 之機票
如 參加該旅行社之行程 直接折抵機票價格 約6000元 X 2 (12000)
或 可有別的選擇
內容如下
華碩旅行社專案機票使用說明(兌換開票後之使用方式)
1、機票性質: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
2、機票航線及價值:台北至曼谷或台北至吉隆坡來回機票價值新台幣6000元(華航為主泰
航為輔);台北至首爾來回機票價值新台幣5000元(國泰為主、韓亞、大韓航空為輔),不
可直接折換其他航線的機票。
3、機票使用期限:一年365天(機票憑證本身會註明到期日)。
4、機票憑證使用對象:不限本人使用,可自由的轉讓,唯使用人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者方可使用,外籍人士不得使用,且不得向活動主辦單位或旅行社兌換現金及更換等值商
品。
5、機票憑證使用時之相關規定及細節:
(1)訂定出發日期:淡季需30天前訂機位,旺季45天前訂機位,活動中所送的機票是團
體票,所以有天數限制(泰國六天五夜天天有機位/馬來西亞五天四夜每週日、一、二出發
/韓國六天五夜每週日、一、二出發)沒有其它天數,不可早回也不可延回。
(2)機票皆不含證照費及規費(兩地機場稅、簽證費用、安檢、保險、燃油附加費、雜支
代辦費…等,以當時出發日期價格為準,詳情請洽華碩旅行社)。
(3)領取機票憑證時無須繳交任何稅金,只需在領取機票憑證時,每人機票繳交$300元
的兌票手續費,可親自攜帶身份證到華碩旅行社辦理,亦可透過郵局掛號方式辦理,將填
寫完整的機票兌換券以及身份證影本+兌票費寄到華碩旅行社即可。
(4)領取機票憑證後又決定不要了,可憑收據於開票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還開票費
,逾期則不可辦退。
6、『機票憑證』的使用有3種方式:詳細配套措施請依各家活動廠商規定為主※每人每次
限使用一張『機票憑證』。
第1種:直接參加華碩旅行社規劃的團體旅遊行程
旅客參加華碩旅行社首爾或曼谷或吉隆坡的旅行團時,無論團費多少以機票憑證每人團費
可直接扣抵航線之機票價值。
第2種:自由行-限機票憑證之指定航線
自由行旅客的全程住宿飯店必須為五星級以上(兩人一室),旅客可自行至國內任何訂房網
站針對自己喜歡的飯店做詢價(如城堡訂房或 ABC訂房),但必需由華碩旅行社代訂,此
部份華碩酌收每人NT$1499元承辦手續費,且旅客不得要求住宿自理或不住宿。如逢寒暑
例假日或平日機票費用之調漲,以航空公司公佈之調幅為準,旅客必須補足機票差額。
第3種:參加別家旅行社的團體旅遊行程(特殊團或超值特惠團另議)
別家旅行社不會直接接受本機票憑證,必須由華碩旅行社代訂,旅客不需要支付任何代訂
服務費用,本機票憑證可當『團費折價券』使用,折價的金額依旅遊地區而有差異;參加
東南亞團可折價1000元,參加東北亞團可折價2000元(日本琉球團與韓國濟洲島團折1000
元),參加長程線﹙飛行超過10個小時﹚的旅行團可折價3000元。
8、活動中所送出之台北-曼谷、台北-吉隆坡、台北-首爾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若因使用
機票旅遊所發生之任何爭議以觀光局所公佈之制式旅遊合約書內容規範為主,並以台北地
方法院為一審訴訟法院。
9、若旅客尚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華碩旅行社免費服務電話:0 8 0 0 – 5 2 1 -0 0 0
TEL:(02)2500-0103 (02)2500-0103 /FAX:(02)2518-3293
,(請於上班時間撥打非24小時-週休二日)。
或直接上網查詢(網站中文搜尋-華碩旅行社 網址:www.queentour.com.tw)。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4樓之2
*本公司保留修改及變更本活動辦法之權力。
※因本券為贈品,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故使用本券請務必詳閱或來電洽詢專案機票使用方
法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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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討論發現該機票只對剛好要去該地玩的人有利.
所以想出售, 但是之前也有鄉民也想轉讓相同內容的物品
為免擾亂他的價格, 特別等到現在才表示
(以下部分產品資訊複製於Aporn兄的內容)
商品名稱:台北-曼谷/吉隆坡/首爾 雙人來回機票
交易地區:林口或長庚一帶
商品價格:$500
交易方式:現金面交
聯絡方式:站內信
票券說明:
台北-曼谷、台北-吉隆坡、台北-首爾 之機票
如 參加該旅行社之行程 直接折抵機票價格 約6000元 X 2 (12000)
或 可有別的選擇
內容如下
華碩旅行社專案機票使用說明(兌換開票後之使用方式)
1、機票性質: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
2、機票航線及價值:台北至曼谷或台北至吉隆坡來回機票價值新台幣6000元(華航為主泰
航為輔);台北至首爾來回機票價值新台幣5000元(國泰為主、韓亞、大韓航空為輔),不
可直接折換其他航線的機票。
3、機票使用期限:一年365天(機票憑證本身會註明到期日)。
4、機票憑證使用對象:不限本人使用,可自由的轉讓,唯使用人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者方可使用,外籍人士不得使用,且不得向活動主辦單位或旅行社兌換現金及更換等值商
品。
5、機票憑證使用時之相關規定及細節:
(1)訂定出發日期:淡季需30天前訂機位,旺季45天前訂機位,活動中所送的機票是團
體票,所以有天數限制(泰國六天五夜天天有機位/馬來西亞五天四夜每週日、一、二出發
/韓國六天五夜每週日、一、二出發)沒有其它天數,不可早回也不可延回。
(2)機票皆不含證照費及規費(兩地機場稅、簽證費用、安檢、保險、燃油附加費、雜支
代辦費…等,以當時出發日期價格為準,詳情請洽華碩旅行社)。
(3)領取機票憑證時無須繳交任何稅金,只需在領取機票憑證時,每人機票繳交$300元
的兌票手續費,可親自攜帶身份證到華碩旅行社辦理,亦可透過郵局掛號方式辦理,將填
寫完整的機票兌換券以及身份證影本+兌票費寄到華碩旅行社即可。
(4)領取機票憑證後又決定不要了,可憑收據於開票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還開票費
,逾期則不可辦退。
6、『機票憑證』的使用有3種方式:詳細配套措施請依各家活動廠商規定為主※每人每次
限使用一張『機票憑證』。
第1種:直接參加華碩旅行社規劃的團體旅遊行程
旅客參加華碩旅行社首爾或曼谷或吉隆坡的旅行團時,無論團費多少以機票憑證每人團費
可直接扣抵航線之機票價值。
第2種:自由行-限機票憑證之指定航線
自由行旅客的全程住宿飯店必須為五星級以上(兩人一室),旅客可自行至國內任何訂房網
站針對自己喜歡的飯店做詢價(如城堡訂房或 ABC訂房),但必需由華碩旅行社代訂,此
部份華碩酌收每人NT$1499元承辦手續費,且旅客不得要求住宿自理或不住宿。如逢寒暑
例假日或平日機票費用之調漲,以航空公司公佈之調幅為準,旅客必須補足機票差額。
第3種:參加別家旅行社的團體旅遊行程(特殊團或超值特惠團另議)
別家旅行社不會直接接受本機票憑證,必須由華碩旅行社代訂,旅客不需要支付任何代訂
服務費用,本機票憑證可當『團費折價券』使用,折價的金額依旅遊地區而有差異;參加
東南亞團可折價1000元,參加東北亞團可折價2000元(日本琉球團與韓國濟洲島團折1000
元),參加長程線﹙飛行超過10個小時﹚的旅行團可折價3000元。
8、活動中所送出之台北-曼谷、台北-吉隆坡、台北-首爾團體經濟艙來回機票,若因使用
機票旅遊所發生之任何爭議以觀光局所公佈之制式旅遊合約書內容規範為主,並以台北地
方法院為一審訴訟法院。
9、若旅客尚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華碩旅行社免費服務電話:0 8 0 0 – 5 2 1 -0 0 0
TEL:(02)2500-0103 (02)2500-0103 /FAX:(02)2518-3293
,(請於上班時間撥打非24小時-週休二日)。
或直接上網查詢(網站中文搜尋-華碩旅行社 網址:www.queentour.com.tw)。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4樓之2
*本公司保留修改及變更本活動辦法之權力。
※因本券為贈品,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故使用本券請務必詳閱或來電洽詢專案機票使用方
法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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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ith
at 2011-05-23T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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