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問題麻煩懂法律或相關類似經驗作答急件點數20 - 生活
By Andy
at 2007-10-29T00:00
at 2007-10-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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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於這個月初 發生車禍 經過我哥跟對方同為綠燈但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哥有喝酒開朋友的車子(經警方測試未超過標準值) 接著對方為騎機車的女士(經醫院診斷手術 為左大腿骨粉碎性骨折)
這幾天已經出院了 當然我知道是我哥理虧 所以一直跟我哥說不要置之不理
適時表達出和解誠意給對方包含已幫對方(機車受損份修復花費1萬).(對方健保費積欠已幫對方辦理分期並繳付第一期花了5千多).(出院紅包3.6萬)(住院費用2萬4千多)
醫院診斷證明上註明一再家休養4~6月 但我們雙方近期因為和解金額尚無法達成共識 所以尚未和解(調解委員會排定日期為這個月31號) 可是對方一直打電話來說 看不到我們的和解誠意 近期又跟我們說他們生活上有急需 要我們先拿5萬給他們應急(因為雙方和解金額尚未達成共識 也不知道該不該先拿給他們 怕給了到最後金額上依舊談不攏便有去無回 )
有關這方面法律常識 我有稍微上網看了一下 所以列了下列理賠項目:
醫療賠償:住院費用我哥已幫他們繳納(但是部分保險不理賠部份 我們決定自行吸收) 我覺得這是不管我們有沒有和解都一定要幫對方支付的項目 可是我滿怕對方日後又再說後遺症拉 復健方面的問題
財務賠償:收損的機車 我們已幫他們修復 接下來 無法上班
的損失 由於對方跟我們說 女士是在八大行業上班的 所以月收入有10萬..........可是我覺得應該照證明文件來 診斷證明說在家休養4~6個月 但是由於對方無法提出相關薪資證明跟扣繳憑單 所以我建議我哥以法定最低薪資算給她大約是10萬多 加上精神賠償所以湊了15萬(不包含之前已至支付的部份)
想請教的事:
對方急需的5萬我們該部不該給他們?
事後和解金額(15萬)算不算合理?
對方開價60萬才要和解 合理嗎?
希望各位站在客觀的立場回答^^
這幾天已經出院了 當然我知道是我哥理虧 所以一直跟我哥說不要置之不理
適時表達出和解誠意給對方包含已幫對方(機車受損份修復花費1萬).(對方健保費積欠已幫對方辦理分期並繳付第一期花了5千多).(出院紅包3.6萬)(住院費用2萬4千多)
醫院診斷證明上註明一再家休養4~6月 但我們雙方近期因為和解金額尚無法達成共識 所以尚未和解(調解委員會排定日期為這個月31號) 可是對方一直打電話來說 看不到我們的和解誠意 近期又跟我們說他們生活上有急需 要我們先拿5萬給他們應急(因為雙方和解金額尚未達成共識 也不知道該不該先拿給他們 怕給了到最後金額上依舊談不攏便有去無回 )
有關這方面法律常識 我有稍微上網看了一下 所以列了下列理賠項目:
醫療賠償:住院費用我哥已幫他們繳納(但是部分保險不理賠部份 我們決定自行吸收) 我覺得這是不管我們有沒有和解都一定要幫對方支付的項目 可是我滿怕對方日後又再說後遺症拉 復健方面的問題
財務賠償:收損的機車 我們已幫他們修復 接下來 無法上班
的損失 由於對方跟我們說 女士是在八大行業上班的 所以月收入有10萬..........可是我覺得應該照證明文件來 診斷證明說在家休養4~6個月 但是由於對方無法提出相關薪資證明跟扣繳憑單 所以我建議我哥以法定最低薪資算給她大約是10萬多 加上精神賠償所以湊了15萬(不包含之前已至支付的部份)
想請教的事:
對方急需的5萬我們該部不該給他們?
事後和解金額(15萬)算不算合理?
對方開價60萬才要和解 合理嗎?
希望各位站在客觀的立場回答^^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07-10-31T05:11
at 2007-10-31T05:11
急用歸急用,理賠規理賠
理虧是理虧了,但千萬不要被吃的死死的
缺錢急用的人這麼多,你有多少五萬可以給?
請靜待調解or司法機關處理
二、算合理也算不合理
和解看的是雙方解決問題的誠意,倘若一方持續僵持不下
和解金一千萬也不夠,不是嗎?正確的和解金額就是在雙
方都認為OK的情況下的金額,不要為了和解金搞到自己負債
三、如上…
照上述的形容,您已對這位女士仁至義盡了
並不需要做到對方要求什麼就全部照辦喔!
如果說理賠的金額有包括到復健的費用也是僅需負擔部分而已
並非全額負擔,畢竟她是否真的會去復健?也是個疑問…
另外您有提到如果以後………怎麼辦?
請問我今天打妳一巴掌,十年後妳牙齒掉了…算我的錯嗎?
所以復健的問題,也如上
希望自己的意見可以給你一些方向,祝福你!
By Irma
at 2007-10-29T13:48
at 2007-10-29T13:48
By Tom
at 2007-10-31T10:43
at 2007-10-31T10:43
................................................................................................................
答:
1...........你哥有喝酒開朋友的車子(經警方測試未超過標準值) ,
(經警方測試未超過標準值) 既然沒超過標準值,就等於沒喝酒一樣,這點可以不必理會。
2...........之前......已幫對方(機車受損份修復花費1萬).(對方健保費積欠已幫對方辦理分期並繳付第一期花了5千多).(出院紅包3.6萬)(住院費用2萬4千..........等,已經展現你們的誠意了。所以法理上不會站不住腳。
3............對方急需的5萬我們該不該給他們?不應該給,因為會食隨知味............所有需要賠償的金額,等調解後一次給。
4............我個人判斷賠償15萬至30萬,都算合理。否則就等裁定或判決再付錢也不遲。
..............................................................................................................
最重要的是展現誠意,持續溝通。
.
祝圓滿順利
By Kama
at 2007-10-29T15:03
at 2007-10-29T15:03
希望能幫到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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