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不見的法律常識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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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09-03-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的名下有一台汽車,之前我把車子借給親友使用
但是有一天,狀況來了!~
因為我這個親友有欠地下錢莊的錢,
他有一天在路上被錢莊的人以欠錢為理由
卻強行把我借給他開的車開走了(對方以為車子是我這個親友的)
現在我一直收到好多的罰單有好幾萬元了
請問:
我應該怎麼辦?
車子是我的,可是我又沒欠錢莊的錢
現在難道我就要眼睜睜的看這樣子的狀況一直發生嗎?
如果被開去做了犯法的事,我不就死定了?
拜託救救我好嗎?
我現在真的沒錢去問律師,生活非常困苦!~~~
已更新項目:
p.s我之前有去報案,可是警員卻說
是我同意把車子借給那為親友的
所以不能以遺失為前題報案
只給我一張備案證明(影印的)
但是我拿了這張去監理站要申請消罰單
監理站說一定要報案三聯單才行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我是覺得警察解釋的方式太扯了
是要為了轄區犯案率吃案嗎?
就算我同意借給親友,可是第三人應該無權把我的車開走吧?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的車子是貸款車耶!
難道有差嗎?
我告我那位親友他會被關嗎?
3 個已更新項目:
對了!我有問過親友
他說他沒有把我的車子抵押給任何人
而且當時他還有告知對方車子不是他的車
結果還是硬把車開走
4 個已更新項目:
請教第004的布萊德彼豪
現在問題是我們現在沒有辦法聯絡對方,而且連對方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對方用的稱呼都是綽號,所以連提告都沒辦法!
我只求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證明車子已經不是我本人再使用
拜託一下教教我!~
現在我只想避開罰單和如何避免對方萬一犯案的問題
至於車子是否能回來?我已經不敢奢求!~
求求各位好心人,救救我!
難道法律上真的無法保障我沒犯罪的事實嗎?
拜託各位如果有好的資訊提供我一下!~求求各位費心了
5 個已更新項目:
你的問題我有些疑問?
不知道對方身份,總該知道錢莊的地址吧!不然當初錢是如何借的?
為何在第一時間沒報案,而是在收到罰單後,才來正視這個問題呢?
p.s我當天就有去報案,可是警員卻說
是我同意把車子借給那為親友的
所以不能以遺失為前題報案
只給我一張備案證明(影印的)
(這是我當天就馬上做的動作,可是警員就說只能給我一張備案證明)
親友當初是看廣告貼在路邊牆上,只有電話沒地址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09-04-02T11:17
轄區員警不讓你報失竊的做法並無不妥~
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來向你解釋~你將車借你親友 而你親友在路上被錢莊,強行將車開走,對方不是以『竊取』的方式,所以怎麼會是竊盗罪呢?因此你的車不算失竊
不過對方(錢莊)則犯了更重的『普通強盜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 之
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上面有提到對方(錢莊)以強行之方式將車開走,所以已觸犯了(普通強盜罪)
可由你親友向警局報案並提出告訴,車主亦要陪同前往~(但因你親友欠債屬實,如果不想把事情鬧大)
可由車主(你本人)向對方(錢莊)提出(侵占罪)告訴
(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二)侵占罪為即成犯,於持有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之意思時,即行成立,縱使侵占行為完成後,將所侵占之物返還給原所有人,亦難逃犯罪之成立。
如果對方(錢莊)罪名成立,你可連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精神損失等等)
所以現在的做法是,你和親友一起去錢莊要求還車,如果對方不還,則向對方表示要提出侵占告訴,且談話過程必需偷偷全程錄音,做為上法庭之證據
至於罰單部份,只要有充份證明,遭侵占時的年、月、份,這筆罰單才可鉒銷或算在侵占者(錢莊)身上
如果要玩大一點就直接請你親友提出『搶奪、強盜罪』之告訴吧
畢竟欠錢是一回事,搶奪、強盗又是另一回事,但大事能化小事、小事能化無事,是在好不過了,請自行斟酌


2009-03-31 03:15:21 補充:
沒有辦法聯絡對方,而且連對方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對方用的稱呼都是綽號,所以連提告都沒辦法!
答:刑事部份強盜罪、竊盜罪 侵占罪本是「非告訴乃論」就是所謂的公訴罪,只要報案之後就可由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司法警察〈官〉主動調查,並將調查結果移送或報告該管地檢署檢察官。
如果警方乃不受理,可至轄區的警察局網站,直接寫電子郵件給局長,保證會受理
你的問題我有些疑問?
不知道對方身份,總該知道錢莊的地址吧!不然當初錢是如何借的?
為何在第一時間沒報案,而是在收到罰單後,才來正視這個問題呢?
2009-03-31 14:24:32 補充:
『備案』指的是犯罪行為尚未發生,向警方請求記錄備查而已(不具法律效力)。
員警在處理案件時候,遇到私人糾紛時,會先建議當事人進行「備案」程序,希望當事人若能平和理性解決問題,就沒有必要鬧上警局,也給當事人再一次審慎思考是否要上法院的機會。
2009-03-31 14:24:47 補充:
你在去一趟警局,向警方說明現在的狀況,要求報案而不是備案,因為這屬『犯罪行為已發生』,一定要受理,不然就去檢舉他~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www.jrf.org.tw/newjrf/20070606-police.asp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與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署長信箱([email protected]
2009-03-31 14:25:16 補充:
你將車借給親友,親友被錢莊將車強行開走,如果報失竊會有謊報之嫌~
如果你親友沒將車質押給錢莊,雖與錢莊有財務糾紛,且該物品(汽車)非債務人(你親友)所擁,對方仍強行開走,錢莊已犯強盜罪
現在只有司法途徑可走了~
2009-03-31 14:26:30 補充:
本人就發問者發問內容~僅提出適當處置參考,
事實如與發問者之發問內容不符或有所隱瞞,造成誣告或謊報之情事產生,本人將不負一切法律之責任~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9-04-03T06:54
那如果同樣的情形 兒子在媽媽不知情下 把車開去跟朋友借錢並簽下一張本票 跟一張借據ㄋ? 車是媽媽的 兒子會怎樣ㄇ? 媽媽有辦法拿回車ㄇ?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09-03-31T21:30
北市刑警回答你:
照理說派出所應該會受理汽車失竊
因為這車又不是貸款車
如果是我欠地下錢莊錢
地下錢莊也無權將我的車拖走
除非~~~你親友把你這部車抵押給地下錢莊
應該這樣地下錢莊才會把這部車拖走
你再去報案,提出侵佔告訴
必要時連你親友一起告吧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09-04-02T17:57
大大您好,看了您的狀況。

建議您可以去下面網址,法扶會詢問看看。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09-04-02T13:39
這位大大
我建議你去報警比較好
不然如果像你說的
被開去做犯法的事情
倒楣的是你,而不是錢莊的人
所以你還是趕快去報警
把這些事情告訴警察會比較好哦
不然你要一直收到罰單
就算是有錢人
也會倒的
2009-03-30 16:24:03 補充:
對了!我有問過親友
他說他沒有把我的車子抵押給任何人
而且當時他還有告知對方車子不是他的車
結果還是硬把車開走
錢莊的人好像不管那誰的車
只要是你欠債的人開的
她就會把車開走吧
因為妳朋友沒錢給他
然後剛好有車=ˋ=
所以就把你的車車拿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的警察辦案
其實都很隨便
只要不是大事情
她們幾乎都不太想理 `
不然你只好一直魯警察囉-ˋ-
拜託警察幫你處理
不然你可能要花費那些不必要的錢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你告你朋友
妳朋友很有可能被關哦 `
所以
你在找警察問問看

我這樣算被騙嗎!?急~20點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3-29T00:00
3/29本人到北市一家有名餐廳,店門口外面宣傳版說!!and#34;雙人套餐600元+一乘服務費/人and#34;我以為是兩個人總共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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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y
at 2009-03-29T00:00
需要一些具體的答案做報告用拜託了~!!

誰有關於肺結核生活品質的期刊可以給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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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3-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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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3-29T00:00
我是參加學校推薦跟個人申請,都是填陸軍官校,今年學測我的成績是國文15.英文13.數學10.社會14.自然10.總級分62,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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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3-29T00:00
請問~我記憶卡內的照片,被我用相機刪除,還救得回來嗎?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