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位李先生,4月12號晚上,騎車經內湖文德路口時,直接將車迴轉到對向車道,
結果被兩名員警攔下開單,李先生當時拒領罰單,但隔了3個多月,交通裁決所還是依違
規闖紅燈開罰,不過扯的是,舉發單位卻變成了文山一分局,李先生質疑開單程序有瑕疵
,找上議員投訴。
男子朝著警方大聲喊話,強調自己真的沒有違規,不過警方還是認定他違規迴轉,祭出罰
單。4月12號晚上,他被員警攔下開單,李先生不服氣當場拒吃紅單,不過3個多月後,交
通裁決所還是依違規闖紅燈,開出2700元罰單,但扯的是,開單員警和地點都在內湖,不
過裁決書寫的舉發單位,卻是文山一分局,李先生質疑開單作業有瑕疵,找上議員申訴儘
管有議員出面,但交通裁決所認定違規是事實,這位民眾恐怕還是得付上2700元的罰金。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7/11/29yyo.html
在電視上看到之後覺得很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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