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jsschen買東西被放鳥 - 新店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1-09-20T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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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各位板友說聲不好意思,
沒想到引起了一些風波。
賣家在第一篇文章推文之後,
我也用了第二篇文章回應,
也是希望賣家能再出面討論清楚,
所以在等待,並非故意神隱。

但目前賣家沒再出面,
而板友們也後續討論了很多,
我想我應該要再做些回應,
也希望能把問題釐清。

首先是有板友提到標題的問題,
說因為時間地點沒有約定好,
所以不算是放鳥,
那這部份我可以道歉,
的確是有不妥善之處。

而我也想確認一下,
如果我標題改成,
"賣家單方面取消交易"
是否就合理了?

如果以拍賣為例來說,
應該等同於我下標成功了,
所以交易成立,我是得標者,
而後續問題算是面交沒約好。
因此不論後面怎麼約,
商品應該還是要販售給我,
除非我同意取消交易,
這部份的論述不知是否有誤?

賣家回覆我當天下午可以,
並請我回覆時間地點及手機,
他/她沒有任何但書,
沒說還不確定買家,
也沒有說不一定是賣給我,
所以這樣交易應該是成立吧!

再來是第二部份,
我想再詢問板主及板友們,
有位板友在推文提到,
如果在賣家已讀未回的狀態下,
我沒到,但賣家卻到現場了,
那這樣應該算是誰的問題。

再來就是在時間接近,
而賣家已讀未回的情況下,
我應該做出什麼回應才正確。
若是我寄信給賣家說,
因為他/她沒回,所以我先不出門,
但如果他/她還是沒讀後來這封信,
只讀了前面約好時間地點的信,
那這樣我是否要赴約呢?

或許也藉此機會希望能麻煩板主,
是否能把交易的規範訂得更詳細。
比如東西說好要給或賣某人,
這樣交易或契約是否算成立。

再來比較有爭議的,
就是約定時間地點的部份,
或許也能更詳細的規範,
已讀不回究竟是否算已知或確認,
這樣以後就不會再有類似問題。

也寫了不少,就暫時先到這邊,
看看賣家或板主是否有想討論的部份,
而板友們若是願意繼續討論也很好,
至少能讓問題釐清,
就能減少同樣的誤會,
感謝大家。


※ 引述《WorldHater (厭世人)》之銘言:
: 您好,我昨天下午2:10寄信給您,
: 詢問下午是否方便,
: 您2:12回信說下午可以,
: 並請我留手機。
: 後來我2:24回信給您我的手機,
: 以及跟您約4:00及地點。
: 3點多時有看到您已無新信件,
: 所以便想說您已知道時間及我手機。
: 後來到約定時間之前,
: 都沒有再收到您的來信,
: 因此以為時間跟地點都沒問題,
: 如果這部份是我誤會您了,
: 那我跟您道歉。
: 而之所以會覺得很生氣,
: 是因為您已讀了信件也知道我手機,
: 如果真的不方便或臨時有事,
: 卻沒有在時間到達之前跟我聯絡。
: 為了怕讓您多等,
: 也提早了快10分鐘到達,
: 大概等了20分鐘,
: 後來4:12分寄信給您,
: 說後面有事無法再等了需要離開。
: 到晚上回家才再收信,
: 發現您在4:14回信,
: 說被家人拆去請客人吃了,
: 後來又再看到您修改了原文,
: 寫該品項已售出,
: 覺得有點被耍的感覺,
: 所以真的覺得很生氣。
: 而如果多數板友認為,
: 錯的是我沒約好時間,
: 而錯怪了您的話,
: 那我可以刪除本文,
: 並再另發一篇道歉文。
: 會選擇發文除了真的覺得生氣,
: 也是希望提醒要跟您交易的買家,
: 能夠避免遇到跟我一樣的情況。
: ※ 引述《WorldHater (厭世人)》之銘言:
: : 昨天要跟這位賣家買月餅,
: : 想說要去拜訪朋友,順便帶個伴手禮。
: : 結果約定的時間到了人卻沒出現,
: : 有叫我留手機給他/她,
: : 結果自己沒留手機給我。
: : 等了十幾分鐘都沒出現也沒聯絡,
: : 先前明明說好約下午可以,
: : 而後來約定時間地點的站內信也已讀,
: : 等待時有再寄站內信就沒再讀了,
: : 只好寄信跟他/她說我有事不等了。
: : 等了十幾分鐘又沒買到月餅,
: : 還要再花時間去買,
: : 害我後面行程都延遲,
: : 後來才站內信說剛剛臨時有事在忙,
: : 然後月餅被家人拆來吃了。
: : 根本不把別人的時間當時間,
: : 被當傻子耍真的很生氣。
: : 我是在新店板跟他/她交易,
: : 但是看到他/她也有在雙和板賣東西,
: : 要跟這位賣家交易的板友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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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新店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1-09-22T07:17
一件事要發三個文章佔版面...先不論賣家怎樣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21-09-21T19:47
這種事情私下和解就好,鬧上來是想要幹啥?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1-09-23T12:08
從你要約4點,對方沒回你,就當沒這筆交易就好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21-09-21T19:47
你自己一廂情願的以為對方知道,所以該在那個時間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21-09-23T12:08
出現...這邊就你的問題了,沒吃到就沒吃到阿,本來就沒約好的事情,你自己又要怪別人放你鳥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21-09-21T19:47
而且就PTT的買賣而言,沒有第三方機構保證交易順暢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1-09-23T12:08
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前,都不能保證成功買賣阿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1-09-21T19:47
就不要再以拍賣為例,轉移事情焦點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1-09-23T12:08
就只是單純的買家一廂情願以為有約成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21-09-21T19:47
實際上根本沒跟賣家約好(賣家沒回覆),又要PO文黑人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1-09-23T12:08
沒約好的事情,不論誰到現場,都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Joe avatar
By Joe
at 2021-09-21T19:47
如果你不喜歡他這種作法,下次記得ID少找他交易就好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21-09-23T12:08
而且你第二篇回覆,什麼叫做大家覺得你錯的話...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1-09-21T19:47
從你擅自覺得有約成開始,事後就該直接私下找賣家而不是沒吃到血糖太低上來發文想公審。
Joe avatar
By Joe
at 2021-09-23T12:08
就算賣家都不回你好了,你還有其他月餅可以買阿...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1-09-21T19:47
還是J版友賣的月餅特別香,沒買到是人生一但憾事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21-09-23T12:08
因為PTT的性質,PTT一直都不是交易第三方機構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21-09-21T19:47
雙方的情緒問題為什麼還要希望交易規範更細?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21-09-23T12:08
契約成立的必要條件是雙方都同意,有一方沒表態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21-09-21T19:47
口頭契約就沒有成立,已讀不回你就找下一個賣家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21-09-23T12:08
民法 第 153 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1-09-21T19:47
若扯到民法,那就請兩造自行給法院裁決,而不是在這邊找什麼大多數版友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21-09-23T12:08
況且法律也是各說各話,把問題丟給法官衡量而已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21-09-21T19:47
那我看來就只是買家的情緒問題沒解決好那雙方買賣本來就私下的事情,要拿上來討論什麼?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21-09-23T12:08
如果不是依據民法,請問newshooter您依據什麼標準呢?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21-09-21T19:47
賣家回信給買家決定時間 不就代表契約成立了嗎?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1-09-23T12:08
難道契約不成立還給買家決定時間 是要約出來打架嗎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21-09-21T19:47
約時間地點這些執行契約的方法沒有共識 需要再溝通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21-09-23T12:08
但賣家的物品已經消滅 即使時間地點喬好還是無法完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1-09-21T19:47
成交易 這才是最大問題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21-09-23T12:08
@M 法律作為最後的爭議的解決方式,還是各說各話只是有法院作為裁判而已,你要依民法兩造都可以解釋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21-09-21T19:47
賣家回信下午可以,但實際上沒有明確時間地點買家回信指定時間地點給賣家,但買家沒有再回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1-09-23T12:08
既然無法推定有沒有約成,自然是雙方要再去查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1-09-21T19:47
@V 契約成立與否,本次事情不就一個以為成立,一個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21-09-23T12:08
以為沒成立,雙方認知有差異,我的意思是,要扯法律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21-09-21T19:47
每個人認知不同,真的互吵沒意義!也就雙方都沒做到確認這點,在回覆手機時間地點那封信,應該跟賣家最後確認,如果時間地點可以,請在幾點之前回覆我或打給我確認!賣家已讀沒回,其實也就不需要出門了。如果賣家出門沒等到人,再怪罪被放鴿子,根本也站不住腳。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21-09-23T12:08
那請問是否要請法官作裁判?法院在五峰國中對面請買家寫起訴書,並請求該次損害賠償,不就這樣處理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1-09-21T19:47
請法官裁判契約成立與否,本來就沒啥好討論的...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1-09-23T12:08
法官:原告我買一盒月餅送你,我拜託你撤回好不好...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1-09-21T19:47
不要讓版主出來規定交易細節 大家都幾歲的人了
Ida avatar
By Ida
at 2021-09-23T12:08
交易不是地方板的主要功能,只是給大家方便。
Ina avatar
By Ina
at 2021-09-21T19:47
人家根本就沒確定要賣你 你怎麼會覺得你得標了?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1-09-23T12:08
買賣要合意,你這種作法不等同強迫人家賣你嗎?人家下午可以,但最後因為忙沒聯繫上不想賣你可以嗎?可以啊!唯一賣家有錯就是消失了,沒有即時讓你知道,讓你空歡喜可以便宜買餅而已…

ufotime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1-09-20T14:28
一,ID:ufotime 二,政見: 以現有規定,協助本版版務持續運作 三,補充: 小弟是去年搬到新店的鄉民,希望有機會為大家服務。 目前也是現任三國殺版主與玩遊戲小組長 - ...

跟jsschen買東西被放鳥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21-09-19T17:45
您好,我昨天下午2:10寄信給您, 詢問下午是否方便, 您2:12回信說下午可以, 並請我留手機。 後來我2:24回信給您我的手機, 以及跟您約4:00及地點。 3點多時有看到您已無新信件, 所以便想說您已知道時間及我手機。 後來到約定時間之前, 都沒有再收到您的來信, 因此以為時間跟地點都沒問題, 如果 ...

跟jsschen買東西被放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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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at 2021-09-19T14:15
昨天要跟這位賣家買月餅, 想說要去拜訪朋友,順便帶個伴手禮。 結果約定的時間到了人卻沒出現, 有叫我留手機給他/她, 結果自己沒留手機給我。 等了十幾分鐘都沒出現也沒聯絡, 先前明明說好約下午可以, 而後來約定時間地點的站內信也已讀, 等待時有再寄站內信就沒再讀了, 只好寄信跟他/她說我有事不等了。 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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