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幹] 今天我在士林捷運站旁被搶劫了!!! - 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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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是上上禮拜在士林的咖啡廳 轉身不注意的時候手提袋被拿走

報案的時候警察只教我填調閱錄影帶的申請單

完完全全 沒有提到作筆錄的事

是我表妹之前東西也被偷 他說我填的那張單子跟他之前作筆錄的不一樣

不知道警察是不是根本不想留底 (我同樣是在文林派出所報案)

原po 明明是被搶為啥要被警察寫是被竊盜

明明就差很多 為啥警察還想息事寧人

住在士林二十年了 之前我家被闖空門 被偷了幾拾萬

其實要查一定都查的到 警察不查民眾就要自己當柯南

因為我們不是大官的後代 今既使士林捷運站旁的捷運站被搶劫 還要委屈寫是被偷竊

自保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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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2-27
大家一起去抗議?
Susan avatarSusan2009-03-02
我也在士林捷運站被偷腳踏車啊 去警局備案就沒下文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3-04
昏叫都愛好河蟹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Hedda avatarHedda2009-03-07
之前不是有一個ID是某立委服務處的嗎?為民服務一下吧
Puput avatarPuput2009-03-10
不然就說有認識的記者~~~這樣他們會比較積極...= =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3-12
虧市長還住這邊 真丟臉
Zora avatarZora2009-03-15
推樓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3-18
我同學在那邊當警察,下次跟他反應一下版友的民意好了
Yuri avatarYuri2009-03-20
可以多利用檢舉~檢舉後警察變的很用心!!
Iris avatarIris2009-03-23
因為是「不注意」所以是被偷竊,有注意被強行拿走則是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