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名牌包包的二手店要影印我的身分證該怎麼辦?? - 生活
By Quanna
at 2014-01-03T00:00
at 2014-01-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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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名牌包包拿去二手店寄賣,前天打來說包包已經賣出去了,叫我今天去拿錢,可是他突然要我拿出身分證出來,我沒帶身分證當下就說我沒帶ㄟ,後來他拿單子給我簽名時,我發現他有別人的身分證影印本,我當下想說奇怪ㄟ,登記證件還可以,但店家可以隨便拿來影印嗎??那個男的也說我還要問我們店長妳沒有帶身分證看要怎麼辦??可是還是先讓我把錢帶回家,如果他到時打來真的要影印我的身分證的話我可以拒絕嗎??我覺得可以登記我的資料沒問題,但是身分證怎麼可以隨便給人家影印呢??各位有沒有人懂應該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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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4-01-05T19:11
at 2014-01-05T19:11
第一項規定:「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規定:「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項規定:「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此即贓物罪。
我猜想,對方要影印你的身分證,大部份都是因為怕如果買到贓貨警方找上門時,他們才有證據可以證明該二手包是你所寄賣的,這樣店家才不會吃上刑法第349條(普通贓物罪)的官司,
不過,店家這樣的想法也太天真了,假設如果你的包包真的是贓物 (我只是假設做個比喻,並不是真的認為你的包包是贓物,希望你別誤會),到時後被警方查獲時,就算他們矢口否認他們不知道你的包包是贓物,說真的店家也凹不過去,店家照樣可能會被移送地檢署偵辦,由檢察官調查店家是否知情。
你有權拒絕你的身分證被他人隨便影印,因為這牽扯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畢竟你只是寄賣包包,並不是像銀行郵局開戶,或是申辦手機必須提供身分證影本,你可以想想看,對方不過只是個一個私人的店家,他有何權利要求你提供身分證影本? 是不是呢? 我去銀樓賣黃金時,銀樓也是根據警政署的規定,登記我的身分證字號而已,銀樓也沒要求我要提供身分證影本。
況且,你寄賣包包的錢都已經先拿到了,根本不必理他,如果對方到時真的打電話給你,要你補印身分證影本給他,你當然有權可以拒絕,若是對方嚇唬你恐嚇你之類的,你也不用害怕,你可以告訴對方,說你有去問過懂法律的人了,我只是賣包包而已,而且你也只是個私人店家,並不是去公家機關辦理業務,或是銀行開戶辦手機門號之類的,所以你有權不提供你的身分證影本。
他如果又說什麼怕收到贓物時,才能證明包包是你寄賣的,你就回答他,當時不是有拿身分證讓你親自登記身分證字號了嗎? 如果我的包包真的是贓物,到時候你再把我的身分證字號提供給警方,這不就得了嗎? 如果他一直跟你盧,你就不要理他了,總之你沒影印身分證給他,你根本也不必擔心,因為並沒有任何的法律規定寄賣包包必須提供身分證影本,店家也無權這麼做。
2014-01-04 16:05:51 補充:
005的回答者: 憶緣,
在這裡回答問題,說真的回答者要憑自己的良心,也不要去誤導別人,
相對的,每個回答者的回答內容,也顯示出他自己的腦袋程度...
發問者自己也知道身分證不可以隨便影印給別人,否則他不會因為擔心而來發問,
每個人都知道分證不可以隨便影印給別人,唯獨你認為沒關係...
你說,[ 每家店有每家店的規定,如果不遵守爾後他也能把你列為拒絕往來戶 ],
如果照你這樣講,台灣還需要法律嗎? 以後台灣乾脆不要法律了,也不需要有消保法了,
一切的規定都由店家自己規定不就好了?
許多店家的規定根本是無理違法與好笑的規定,這樣的規定你要去遵守嗎?
2014-01-04 16:06:24 補充:
你又說,[ 再者他只是為求自保而已!!並沒有其他意圖!! ],
你又怎麼知道店家除了自保以外不會有其他意圖?
你是未卜先知嗎? 如果店家不可能會有其他意圖,你要不要乾脆叫立法院把個資法廢了?
制定個資法又有何用?
2014-01-04 16:06:31 補充:
你又說,[ 網友的說法變相成了自己是澳客或店家是黑店的說法了!! ],
你是看不懂發問者的內容嗎?
每個人都有權利保護自己的個資,難道你連最基本的身分證不可以隨便影印給他人,這樣最基本的常識你都不知道嗎?
發問者碰到的問題是很簡單的保護自己個資的問題,店家無任何法源依據與權利的情況下,當然不能要求消費者提供身分證影本,而消費者基於保護自己的個資,依法與自身的權益,當然也有權不提供自己的身分證影本,這跟澳客與黑店又有何關係?
你這句話讓我感到莫名其妙...同時也讓我對你的法律常識何腦袋程度不予置評...
還有,既然你都知道店家為了自保,那店家又為何是黑店?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2014-01-04 16:06:53 補充:
你又說,[ 角度不同看的結果也不同!!為何為這種小事煩惱呢? ]
你這樣講就不對了,你應該改口說,[ 每個人的腦袋程度與水準不同,看的角度也不同 ],
再者,提供自己身分證影本這樣的事是小事嗎?
我想,絕大部份的人對於提供自己身分證影本都會謹慎小心,只有你才會認為是小事吧?
2014-01-04 16:07:08 補充:
你又說, [如同網友說的影印後寫上用途就好!!不必大驚小怪了!!天下本無事.何處惹塵埃!! ],
影本上面寫上用途這方法已經是老梗的自保方式了,都什麼時代了,你卻還停留在自以為影本上面寫上用途就真的沒事了? 不必大驚小怪? 那你敢不敢將你身分證影印個幾百張,然後在街上沿途發送給陌生人呢?
天下本無事.何處惹塵埃?
你何不乾脆說,
[ 沒關係啦,你就把身分證影本給店家,到時候如果發生什麼事,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 ]?
反正出事的是別人又不是你自己,是不是呢?
我看到你的留言最上面的 擅長領域是生活法律,你真的懂法律嗎? 我很懷疑..
2014-01-06 02:06:39 補充:
我說那個 004回答者: 憶緣 ,
2014-01-06 02:07:12 補充:
辦理電話或壽險金融機構帳戶等等,
這些是法律規定必須要有身分證明的影本,
By Zanna
at 2014-01-03T01:57
at 2014-01-03T01:57
如果你不遵守爾後他也能拒絕往來戶!!
再者他只是為求自保而已!!並沒有其他意圖!!
網友的說法變相成了自己是澳客或店家是黑店的說法了!!
角度不同看的結果也不同!!
為何為這種小事煩惱呢?
如同網友說的影印後寫上用途就好!!不必大驚小怪了!!
天下本無事.何處惹塵埃!!
2014-01-05 02:22:28 補充:
網友想太多了!!
如你的說法!!那辦理電話或壽險都能拿個資法?那些也是私人的!!怎大小眼?
不要雞毛當令箭!!
我也同意第一位網友的說法!!
怎我得罪你嗎?
私人機構只要不違反社會風俗或犯罪行為!!一切為了商譽或其他問題要求顧客!!都算合法!!
如同有些地方不准帶包包進場需保管!!
而包包內又有多少私人或重要物品!!
你告誰阿?
2014-01-05 02:41:03 補充:
再者你說出的看法!!我說我的!!且我不認為對方有越權行為!!
如果這是這行的行規的話!!那爾後版主到那都一樣!!
網友是否也要先瞭解這行的行規呢?或許法律較大但也不外乎行規風俗吧!!
再者第一時間離清萬一贓物問題!!就算被告對於案情能快速掌握!!更不會支吾其詞!!
如果版主認為對方有其越權問題!!也可詢問消保官幫你解決!!
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為求自保有時闖紅燈也必須**!
By Steve
at 2014-01-03T19:22
at 2014-01-03T19:22
供您參考,也可來信討論
By Ethan
at 2014-01-06T12:54
at 2014-01-06T12:54
若真須用到身份証影本,你自己去影印,在影本上註明用途應可。
你這件只是店家要保護他自己,萬一他買到贓物,自保用的
●一般資源回收場、銀樓類,有時亦會作自保動作
好運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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