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會偷卻不識貨 75萬贓物賣3千8 - 台北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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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警方今天破獲一起竊盜案,黃姓竊嫌(32歲)上個月29日潛入新店一處民宅,
偷走屋內項鍊、手鐲等貴重飾品,初估金額高達75萬。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黃
嫌於該地騎車來回勘查後,趁無人注意攀牆進入屋內竊取財物,離開時還順手拿走屋內一
組未開封寢具包,監視器畫面明顯可看見黃嫌邊騎車邊提著寢具包,相當大膽。

警方偵訊時詢問黃嫌贓物下落,黃嫌竟然將價值70多萬元的贓物賣到萬華的跳蚤市場,僅
賣得3800元。貴重物品被不識貨的竊賊賤賣,連警員都忍不住笑說:「不如賣我算了。」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80426/IssueID/20111009

貪贓枉法北市府! 賊仔市不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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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10-14
警察都不管阿 一堆賣贓貨的 虧那裡警察局一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10-18
很難主動管吧 沒有明確依據
Mia avatarMia2011-10-22
也許辦竊案的投資報酬率不高 ?
Hazel avatarHazel2011-10-27
你要怎麼找..每個去賣的都請他提供購買證明才可以賣嗎特別是跨區的竊案..更麻煩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10-31
先從賊貨大街垃圾清除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