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今天車禍時候幫忙的魏先生 - 新店
By Bethany
at 2012-07-27T21:13
at 2012-07-27T21:13
Table of Contents
你可以感謝魏先生熱心協助
你可以批評轎車沒事急煞很缺德
如果你確定 轎車是因為錯過路口而急煞
你也可以批評轎車 知道後面有車禍而不下車協助很缺德
但你們之間沒有碰撞
你也尚未明確舉證對方惡意急煞
你並不能直接斬釘截鐵說對方"肇事逃逸"
並且不能公佈車牌
另外
跟隨其他車輛前進,應保持隨時能煞停距離
是考駕照的那本小小冊子裡面寫的
考過駕照的人都應該知道這段話
※ 引述《s1s1 (胖鳥)》之銘言:
: 不料引起大家爭論,為此先說聲抱歉
: 轎車急煞原因是因為他不熟路況
: 錯過了一個分岔路口,所以臨時急煞
: (祥和路在中安大橋那邊有一個安興路、安民街的交叉口
: 從中安大橋往安康方向,有一條路可以下去安興路)
: 因為在事故發生後,那台轎車還停留原地約了20-30秒
: 我想他是知道後面有兩台機車因此擦撞
: 版友們說得保持安全距離
: 我騎車還算是謹慎
: 有保留約一台轎車的距離
: 只是在事故發生時,依然不及煞住
: 我也不奢求賠償,只是轎車的人連下車
: 稍微關心一下後面兩台機車的人都沒有做
: 後來追上去的那位魏先生也說
: 那台轎車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
: 所以不願意回頭看看發生甚麼情況
: 很多版友說法律上站不住腳
: 只是這種事情發生在路上真的是十分危險
: 如果我後面再跟著一台轎車、卡車
: 今天或許我連放上這篇文的機會都沒有
: "保持法律上的安全距離"說來容易做到難
: 法律就是如此,我也無意爭論甚麼
: 但法律上沒有錯,是否就代表這個行為是對的?
: 我還是認為他的行為是錯的
: 所以我依然覺得放上他的車牌
: 如果能讓他的親友知道他做的事情
: 曾經造成這種傷害
: 或許能讓他開車更小心一點
: 或許是一廂情願
: 但我也只是盡我所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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