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引起大家爭論,為此先說聲抱歉
轎車急煞原因是因為他不熟路況
錯過了一個分岔路口,所以臨時急煞
(祥和路在中安大橋那邊有一個安興路、安民街的交叉口
從中安大橋往安康方向,有一條路可以下去安興路)
因為在事故發生後,那台轎車還停留原地約了20-30秒
我想他是知道後面有兩台機車因此擦撞
版友們說得保持安全距離
我騎車還算是謹慎
有保留約一台轎車的距離
只是在事故發生時,依然不及煞住
我也不奢求賠償,只是轎車的人連下車
稍微關心一下後面兩台機車的人都沒有做
後來追上去的那位魏先生也說
那台轎車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
所以不願意回頭看看發生甚麼情況
很多版友說法律上站不住腳
只是這種事情發生在路上真的是十分危險
如果我後面再跟著一台轎車、卡車
今天或許我連放上這篇文的機會都沒有
"保持法律上的安全距離"說來容易做到難
法律就是如此,我也無意爭論甚麼
但法律上沒有錯,是否就代表這個行為是對的?
我還是認為他的行為是錯的
所以我依然覺得放上他的車牌
如果能讓他的親友知道他做的事情
曾經造成這種傷害
或許能讓他開車更小心一點
或許是一廂情願
但我也只是盡我所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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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急煞原因是因為他不熟路況
錯過了一個分岔路口,所以臨時急煞
(祥和路在中安大橋那邊有一個安興路、安民街的交叉口
從中安大橋往安康方向,有一條路可以下去安興路)
因為在事故發生後,那台轎車還停留原地約了20-30秒
我想他是知道後面有兩台機車因此擦撞
版友們說得保持安全距離
我騎車還算是謹慎
有保留約一台轎車的距離
只是在事故發生時,依然不及煞住
我也不奢求賠償,只是轎車的人連下車
稍微關心一下後面兩台機車的人都沒有做
後來追上去的那位魏先生也說
那台轎車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
所以不願意回頭看看發生甚麼情況
很多版友說法律上站不住腳
只是這種事情發生在路上真的是十分危險
如果我後面再跟著一台轎車、卡車
今天或許我連放上這篇文的機會都沒有
"保持法律上的安全距離"說來容易做到難
法律就是如此,我也無意爭論甚麼
但法律上沒有錯,是否就代表這個行為是對的?
我還是認為他的行為是錯的
所以我依然覺得放上他的車牌
如果能讓他的親友知道他做的事情
曾經造成這種傷害
或許能讓他開車更小心一點
或許是一廂情願
但我也只是盡我所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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