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版主撤銷水桶公告及解釋罰則 - 新店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5-12T16:51
at 2011-05-12T16:51
Table of Contents
這既然是新店版的問題
我想沒什麼不能講吧
既然版主被小組長裁定要撤銷我的水桶
為什麼只有指令取消,
但是當初公告我水桶的公告還要晾在那?
先不講其他版的程序都會發公告平反了
之前說人是乞丐也沒看過你出來公開道歉
我就已經不抱希望你會有什麼擔當
不過既然做錯了,連之前錯的公告都不願消就很奇怪了
而且明明看到你有公告其他人的警告撤銷
原來我是這特例?
另外因為我在組務版提出的疑問你表示不再回應,
也請在此向版眾解釋,
為什麼有的文,
不刪文僅在推文警告犯規
有的文直接刪除公告警告
有的還可以第2次犯規還是不刪除僅推文警告
這些犯規處理手法版規都沒有說明,
不說清楚我們板友完全不懂版主執行公權的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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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沒什麼不能講吧
既然版主被小組長裁定要撤銷我的水桶
為什麼只有指令取消,
但是當初公告我水桶的公告還要晾在那?
先不講其他版的程序都會發公告平反了
之前說人是乞丐也沒看過你出來公開道歉
我就已經不抱希望你會有什麼擔當
不過既然做錯了,連之前錯的公告都不願消就很奇怪了
而且明明看到你有公告其他人的警告撤銷
原來我是這特例?
另外因為我在組務版提出的疑問你表示不再回應,
也請在此向版眾解釋,
為什麼有的文,
不刪文僅在推文警告犯規
有的文直接刪除公告警告
有的還可以第2次犯規還是不刪除僅推文警告
這些犯規處理手法版規都沒有說明,
不說清楚我們板友完全不懂版主執行公權的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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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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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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