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版主撤銷水桶公告及解釋罰則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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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既然是新店版的問題
我想沒什麼不能講吧

既然版主被小組長裁定要撤銷我的水桶
為什麼只有指令取消,
但是當初公告我水桶的公告還要晾在那?

先不講其他版的程序都會發公告平反了
之前說人是乞丐也沒看過你出來公開道歉
我就已經不抱希望你會有什麼擔當
不過既然做錯了,連之前錯的公告都不願消就很奇怪了

而且明明看到你有公告其他人的警告撤銷
原來我是這特例?

另外因為我在組務版提出的疑問你表示不再回應,
也請在此向版眾解釋,
為什麼有的文,
不刪文僅在推文警告犯規
有的文直接刪除公告警告
有的還可以第2次犯規還是不刪除僅推文警告
這些犯規處理手法版規都沒有說明,
不說清楚我們板友完全不懂版主執行公權的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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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5-15
我改過id,原公告沒辦法用大E修改
Emma avatarEmma2011-05-20
罰則解釋正在寫
Kyle avatarKyle2011-05-21
(拍拍手)
Puput avatarPuput2011-05-25
水啦 這板主還誤桶過hyochon說人家沒自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5-28
說錯話也不敢踹共~來個正式道歉也好嘛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5-28
只說很奇怪,有時不小心出了差錯,或許無心非惡意,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6-02
但禮貌上還是會說聲抱歉的,但現在似乎不流行是嘛?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06
公權力有如不可抵觸侵犯一般,不然將失去其超然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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