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法律知識的人幫我解答車禍的問題 - 生活
By Yedda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車禍內容如下:
我沒駕照(騎摩托車)
對方闖紅燈違規(小貨車&有駕照)
我們在十字入口相撞
我跌倒受傷
他人沒事
請問如果有警察介入
那應該是誰錯比較多?
誰會被罰比較多?
我沒駕照(騎摩托車)
對方闖紅燈違規(小貨車&有駕照)
我們在十字入口相撞
我跌倒受傷
他人沒事
請問如果有警察介入
那應該是誰錯比較多?
誰會被罰比較多?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Yedda
at 2007-12-30T06:35
at 2007-12-30T06:35
1 無照跟出車禍 兩回事,一個刑法,一個民法,下面給您看條文
2 台灣講求『路權』,對方闖紅燈,錯,可告他『過失傷害』
3 警察介入是對雙方有後續保障,因為強制險需報案
4 而誰錯的比較多…以民事來說,對方錯,刑事來說,雙方錯
5 罰比較多的話…應該是無照者,下面有條文給您看
((((((((( 刑事法、民法、強制險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21-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53條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刑法★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
醫療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應以填補債權人(被害人)所受損害為限。(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害人得請求的醫療費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及診斷費在內。賠償範圍,以醫療上所必要者為限。但診斷證明書費,依照實務之見解(最高法院六十六年六月十一日民庭庭推總會決議)並不屬於損害賠償之範圍,依法不得請求。
• 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賠償費用
依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所謂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諸如:義肢、義齒、義眼費、伙食費、看護費、住院雜費及其他如被害人因受傷無法照顧家庭而僱人看家煮飯或照顧嬰兒所支出之費用等均屬之。又此等損害並不以實際已支出者為限,被害人將來必須支出之費用,亦得請求肇事者預先賠償。目前法院實務上之做法亦多准予請求。
•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賠償:
依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如何計算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數額,則可依下列三點計算之:
1. 勞動能力減少程度:
若因殘廢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時,計算損害賠償較為單純。如減少一部分,目前法院的做法大部分係依據專門醫師之診斷書及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所定殘廢給付標準表來做認定。
2. 勞動年數:
實務上有計算至五十歲、五十五歲及六十五歲等情形,至於勞動年數始期,成年人自受傷時起算,而未成年人部分,實務上有從十八歲起算者,亦有從將來可能就業歲數起算者。
3. 被害人之所得額:
被害人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應就被害人受傷前之身體健康狀態、教育程度、專門技能、社會經驗等各方面酌定之,不能以一時一地之工作收入為準。一般而言,有固定收入之薪資者,因有具體資料可資計算,故較無問題。
4. 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所謂非財產上之損害係指精神上、肉體上所受的痛苦而言。至於賠償之數額,法律並未明定,實務之做法均由法院斟酌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
2007-12-27 09:10:12 補充:
★有其他問題,可加我msn,我很樂意為您解答★
★msn: [email protected] ★
★最後重點★
無照錯在刑法、過失傷害。國家罰錢and關
民法看傷害者求償,錯的人為被告,沒錯的叫告訴人
強制險無論對與錯都會賠錢
警察會告訴你,誰對誰錯
我就是無照把人撞飛…沒罪((對方闖紅燈))
By Joe
at 2007-12-30T13:01
at 2007-12-30T13:01
2要看是誰撞誰
3闖紅燈的過失應該比無造駕駛大
By Madame
at 2007-12-26T03:41
at 2007-12-26T03:41
有證人,有拍照存證,對你而言最好!萬一對方因無報案想不負責時還有證據可告對方肇事逃逸;切記千萬不能讓對方知道你沒駕照不然你可能一毛錢也要不到甚至還要倒賠對方!
賠償後一定要寫和解書以免對方反悔!
Related Posts
處女座女生請進唷~!!
By Eden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
胸前的毛囊炎很煩
By Vanessa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
台北小巨蛋的座位圖2008年的火焰之舞
By Madame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
夏川里美最近翻唱專輯”歌さがし”的全部歌詞
By Selena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
手機門號買賣犯法嗎?
By Hedwig
at 2007-12-26T00:00
at 2007-12-2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