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跟前妻離婚是被逼迫離婚,因本人有寫過一份保證書改過自己的不好習慣
而當時女方答應只要離婚就會歸還,可是卻一直到現在離婚都半年都沒有歸還,
2.離婚時證人都是由女方尋找,當中有一位證人A我不認識,而他是由女方自己去找他還是沒有去找他,這我不清楚,反正就是女方回來後上面有簽名了,而另外一位證人也是女方找的,我認識,而這位他有來家裡簽名,但是並沒有問我的意思,最後等他走了之後我才在我前妻面前簽字,也在隔天下午就去戶政辦離婚,
3.後來我發現被騙,就想辦法要恢復婚姻,所以我去找那位證人A,有找到她,也當她面前跟他說我有錄音,我想詢問當初離婚時我有沒有意願,結果第一次他說他不知道,等ˇ等....之後我離開沒多久 我前妻打來電話,說那是他簽名的,他知道我們要離婚,之後....第二次我又去找那位證人A結果他講的話跟第一次完全不一樣,都幾乎跟我前妻一樣,
請問這樣子我能去法院訴訟嗎??我會贏嗎? 還有女方說就算我贏了,他還是會訴訟離婚有效,因為她現在動作頻頻,目前他告我騷擾,也拿到暫時保護令,這個保護令會不會變成他以後對我提出離婚有效的證物???
那我該怎樣作???
已更新項目:
非常抱歉 我不可能會放過他們一切行為,就算要賠上我的命,她們都得付出該付出的代價,白的找不到辦法,最後我還往黑的走,
2 個已更新項目:
沒錯 我就那位分類版主你說的那位,今天不是我過份,那個人連她親大哥的老婆也這樣亂搞,最後他還把自己老媽搞到為他自殺,而他親哥也是要我想辦法處理他,只是做人基本道理,他不會出賣他弟,而他沒辦法管他弟,所以那個人才會想說,我可能會跟他哥一樣,會放過他,不要女的,所以現在搞到堂哥這邊來,
可惜他想錯了,我是個家庭觀念很重的人,這跟我小時候有關,所以
他今天不是進去關,白的不幫忙,那無妨反正就我知道黑的很多人在找他,他頂多就是以後躺在路邊,
3 個已更新項目:
他老媽為她自殺,這句話 還是她媽媽的姐姐,他們的大阿姨告訴我的,所以你們覺得這社會,是在保護好人還壞人,好人該死嗎,那我就學他去當壞人 沒差別,反正整個生活被他搞得亂七八招
4 個已更新項目:
難就難在那個男的我們是一起長大的,他這種行為早就不是人的行為,當初他搞她親大嫂,已經害死她親母親自殺,而他親哥選擇原諒他,這下好了,現在他認為他這樣子沒錯,所以搞到我身上來,也就是這樣子所以我不可能原諒他,女ˇ的我可是並沒有說不諒解,也沒有說放不開,我只希望我跟女的順其自然,而男的他去接受法律制裁這樣也不行嗎??只是沒想到我來這邊請教,卻是都在說我怎樣怎樣,那我這樣子請教還有何意義?我也很感謝有警察先生幫忙,只可惜都太遠了,我去過派出所,可惜讓我感覺都只是在敷衍我,真想抓他,只要跟者他爸就能抓到他兒子了,派出所警察卻沒有半個警察願意,真的是圈圈叉叉的濫
5 個已更新項目:
Goro-Shigeno大你好 ,我知道我發言裡頭是有自己的情緒在,但不是我要這樣子,我就是缺實際證據,所以我變成要一五一十把事情說出來,再來詢問最有幫助的證據,若說我沒有實際證,別告了或怎樣,那我不知道(我家族所有知道這事情的親戚人證)可以算是證據嗎?還是也只能當佐證? 另外版主你可能有誤會我的發言或者是沒看清楚,也可能是以中立角度去看我的事情,不知道你記得我有說過,當初我們還是婚姻關係的時候前一年,那個人曾經找我那位剛去世的叔叔,他請我叔叔麻煩我照顧他,讓他可以學一技之長,也因為這樣他說他住的很遠,他想來我家借住等等
6 個已更新項目:
他在我家住了半年之久,也是這時候我前妻變的愛玩 愛唱歌(我堂弟知道我不愛去那很吵鬧的地方)所以每次都是他們跟朋友一起去唱歌,也每次都是我接我前妻回家,直到有一次那個人他搬回去之後,我前妻就改變自己說怕我麻煩以後他自己作計程車,ps:我有在我前妻臉書看到有人約去汽車旅館開生日趴,但是我前妻沒回覆,<後面也是今年過年前,在婚姻期間,那個人找我一起合夥做一場工程,作這場工程中間我覺得他們關係很不一樣,所以我曾經問那個人一些私事,而那個人還說不可能,但試問完之後,所有的工程款,那個人都完全沒給我半毛,甚至工人的錢都沒給,而我前妻還會幫他講話(這還在婚姻當中)
7 個已更新項目:
也就是這點我最後不合夥還跟他說以後彼此都不連戲不連絡,他也爽快說那最好,之後過年到了,以前從來都會過年的前妻,當天失蹤兩天,連團圓飯都沒吃,再來就是她一直吵者要離婚,我那時候也有點本身自己錯的問題,也曾經被我前妻跟丈母娘要逼我寫改過保證書,所以我有份改過保證書在女方那,他是拿那份改過保證書逼我離婚,所以我們才在過年完後短短一個半月,口頭戶換條件離婚,加上離婚第一個禮拜,那個人很關心的口氣來聯絡,來確認我離婚沒,還有離婚後女方口氣變差,因為種種問題跟時間點,所以我能找證據的機會根本沒資格,我才會想辦法要找最有利的建議跟證據
8 個已更新項目:
版主你說的沒錯 你的責任是管好這區域,所以我沒有說你不是,今天我若是經濟能力,可以請教律師找律師打官司就好了,ps:說真的,我很不想說我爸,但是不說我的悶,那還有何意義,乾卻自己去死死就解脫了,
有事找政府卻都是些....無言.........甚至於讓我感覺這個社會真的是很無能,跟你說也無訪<我從小就常被人出賣,第一次是8歲被人騙去巷口,之後對方用童軍繩勒住我脖子差點死掉,第二次是國中被同學出賣,再來是我爸用我名子當人頭戶,再來我前妻,堂弟,現在我唯一的汽車可以辦貸款,(可以讓我請律師打官司)又被我爸給出賣一次,把錢私下花光,我半毛沒拿到>
9 個已更新項目:
我要是在連知識+還不能找對我有幫助的證據跟法律常識,那我就可以替自己宣判死刑了嗎???(開玩笑的)我還得要養我兒子,你別見怪,我曾去政府法律諮詢,但是看到他們眼神,讓我很不想再去,還是別說是非 免得我被政府搞死,要聽我親戚所有人講還是他爸他哥,我可以給你電話,我並不是在替自己找脫罪,我還一直叫我前妻趕快把我送去關,看看這樣能不能證明他們清白。
10 個已更新項目:
沒用就沒用了,反正以後小朋友也會走這條路
11 個已更新項目:
我並沒有要說一定要以刑事去處理,我根本不懂,我只以為有人犯錯就是會有法律去處罰,哪裡會知道還有分 哪裡知道說到頭來 受害者到頭來還是沒辦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女方我壓根不想找她麻煩,我只是想找我堂弟要他出來當面談,誰知道他本人心虛,到現在都還躲起來,不肯出來談,我只能說無言還能說啥!謝謝你版主的意見跟建議,以後我會慢慢改不以情緒式方式,來提問
而當時女方答應只要離婚就會歸還,可是卻一直到現在離婚都半年都沒有歸還,
2.離婚時證人都是由女方尋找,當中有一位證人A我不認識,而他是由女方自己去找他還是沒有去找他,這我不清楚,反正就是女方回來後上面有簽名了,而另外一位證人也是女方找的,我認識,而這位他有來家裡簽名,但是並沒有問我的意思,最後等他走了之後我才在我前妻面前簽字,也在隔天下午就去戶政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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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子我能去法院訴訟嗎??我會贏嗎? 還有女方說就算我贏了,他還是會訴訟離婚有效,因為她現在動作頻頻,目前他告我騷擾,也拿到暫時保護令,這個保護令會不會變成他以後對我提出離婚有效的證物???
那我該怎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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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 我不可能會放過他們一切行為,就算要賠上我的命,她們都得付出該付出的代價,白的找不到辦法,最後我還往黑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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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我就那位分類版主你說的那位,今天不是我過份,那個人連她親大哥的老婆也這樣亂搞,最後他還把自己老媽搞到為他自殺,而他親哥也是要我想辦法處理他,只是做人基本道理,他不會出賣他弟,而他沒辦法管他弟,所以那個人才會想說,我可能會跟他哥一樣,會放過他,不要女的,所以現在搞到堂哥這邊來,
可惜他想錯了,我是個家庭觀念很重的人,這跟我小時候有關,所以
他今天不是進去關,白的不幫忙,那無妨反正就我知道黑的很多人在找他,他頂多就是以後躺在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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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就難在那個男的我們是一起長大的,他這種行為早就不是人的行為,當初他搞她親大嫂,已經害死她親母親自殺,而他親哥選擇原諒他,這下好了,現在他認為他這樣子沒錯,所以搞到我身上來,也就是這樣子所以我不可能原諒他,女ˇ的我可是並沒有說不諒解,也沒有說放不開,我只希望我跟女的順其自然,而男的他去接受法律制裁這樣也不行嗎??只是沒想到我來這邊請教,卻是都在說我怎樣怎樣,那我這樣子請教還有何意義?我也很感謝有警察先生幫忙,只可惜都太遠了,我去過派出所,可惜讓我感覺都只是在敷衍我,真想抓他,只要跟者他爸就能抓到他兒子了,派出所警察卻沒有半個警察願意,真的是圈圈叉叉的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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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o-Shigeno大你好 ,我知道我發言裡頭是有自己的情緒在,但不是我要這樣子,我就是缺實際證據,所以我變成要一五一十把事情說出來,再來詢問最有幫助的證據,若說我沒有實際證,別告了或怎樣,那我不知道(我家族所有知道這事情的親戚人證)可以算是證據嗎?還是也只能當佐證? 另外版主你可能有誤會我的發言或者是沒看清楚,也可能是以中立角度去看我的事情,不知道你記得我有說過,當初我們還是婚姻關係的時候前一年,那個人曾經找我那位剛去世的叔叔,他請我叔叔麻煩我照顧他,讓他可以學一技之長,也因為這樣他說他住的很遠,他想來我家借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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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我家住了半年之久,也是這時候我前妻變的愛玩 愛唱歌(我堂弟知道我不愛去那很吵鬧的地方)所以每次都是他們跟朋友一起去唱歌,也每次都是我接我前妻回家,直到有一次那個人他搬回去之後,我前妻就改變自己說怕我麻煩以後他自己作計程車,ps:我有在我前妻臉書看到有人約去汽車旅館開生日趴,但是我前妻沒回覆,<後面也是今年過年前,在婚姻期間,那個人找我一起合夥做一場工程,作這場工程中間我覺得他們關係很不一樣,所以我曾經問那個人一些私事,而那個人還說不可能,但試問完之後,所有的工程款,那個人都完全沒給我半毛,甚至工人的錢都沒給,而我前妻還會幫他講話(這還在婚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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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這點我最後不合夥還跟他說以後彼此都不連戲不連絡,他也爽快說那最好,之後過年到了,以前從來都會過年的前妻,當天失蹤兩天,連團圓飯都沒吃,再來就是她一直吵者要離婚,我那時候也有點本身自己錯的問題,也曾經被我前妻跟丈母娘要逼我寫改過保證書,所以我有份改過保證書在女方那,他是拿那份改過保證書逼我離婚,所以我們才在過年完後短短一個半月,口頭戶換條件離婚,加上離婚第一個禮拜,那個人很關心的口氣來聯絡,來確認我離婚沒,還有離婚後女方口氣變差,因為種種問題跟時間點,所以我能找證據的機會根本沒資格,我才會想辦法要找最有利的建議跟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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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說的沒錯 你的責任是管好這區域,所以我沒有說你不是,今天我若是經濟能力,可以請教律師找律師打官司就好了,ps:說真的,我很不想說我爸,但是不說我的悶,那還有何意義,乾卻自己去死死就解脫了,
有事找政府卻都是些....無言.........甚至於讓我感覺這個社會真的是很無能,跟你說也無訪<我從小就常被人出賣,第一次是8歲被人騙去巷口,之後對方用童軍繩勒住我脖子差點死掉,第二次是國中被同學出賣,再來是我爸用我名子當人頭戶,再來我前妻,堂弟,現在我唯一的汽車可以辦貸款,(可以讓我請律師打官司)又被我爸給出賣一次,把錢私下花光,我半毛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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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在連知識+還不能找對我有幫助的證據跟法律常識,那我就可以替自己宣判死刑了嗎???(開玩笑的)我還得要養我兒子,你別見怪,我曾去政府法律諮詢,但是看到他們眼神,讓我很不想再去,還是別說是非 免得我被政府搞死,要聽我親戚所有人講還是他爸他哥,我可以給你電話,我並不是在替自己找脫罪,我還一直叫我前妻趕快把我送去關,看看這樣能不能證明他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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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就沒用了,反正以後小朋友也會走這條路
11 個已更新項目:
我並沒有要說一定要以刑事去處理,我根本不懂,我只以為有人犯錯就是會有法律去處罰,哪裡會知道還有分 哪裡知道說到頭來 受害者到頭來還是沒辦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女方我壓根不想找她麻煩,我只是想找我堂弟要他出來當面談,誰知道他本人心虛,到現在都還躲起來,不肯出來談,我只能說無言還能說啥!謝謝你版主的意見跟建議,以後我會慢慢改不以情緒式方式,來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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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方可以舉證雙方已無法有維繫婚姻之可能
然後經由法院判決離婚
至於騷擾等等狀況
是版大個人行為
不代表婚姻中 雙方是否有維繫婚姻的可能與否
那就看對方如何舉證板大的壞習慣 與該保證書
以民法1052條第二項 來跟版大對抗
PS 我猜板大是我以前回答某題的延伸
若不是是我多疑 就先抱歉
2013-11-23 06:30:57 補充:
板大要做什麼 是板大的權利
個人不同意 但只能尊重
至於人家說的 板大不知有無聽過一句成語叫三人成虎
自己親眼所見都未必是真 更何況是傳言
人家怎麼說 都要信之
那這世界 應該沒有可以吃喝的東西 與呼吸的空氣了
版大的命 或許如何運用是板大自己的
但版大有替家人與小孩想過?
或許板大最後如願報復成功
但版大的代價會不會帶給其他親人傷害與遺憾
每個人對得失的代價 計算不同
失去難道就一定是負面?
2013-11-25 01:43:23 補充:
對方若有案件遭通緝 本應接受法律制裁
只是 依版大之前發問 對方案件與版大並無直接關係
至於要警察跟蹤其父親
若該父親並非每次都找兒子
警察的行為 不就侵犯人權
法律只認定一定發生的行為 不是拿來對其他無嫌疑人做限制
若警察可以因為有可能抓到某人去跟蹤他人
那跟古時候的東廠 有何不同
2013-11-25 01:52:30 補充:
在奇摩知識發問規則
必須要文對題目 且相關延伸題必需盡量貼近相關題目
板大欲對該男士如何 為版大的自由
但 板大大多發問之題目 在後續延伸部分已經將所有對該男士不滿之情緒
延伸在題目內
若板大是論事 在知識++夫妻部門發問 個人無意見
若板大要論法 法律本來就不能把自身情緒放在其中 不然引法會偏頗
若今天該男士 有觸犯刑法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節
板大擁有證據 且發問尋求協助 個人尊重
但不能對該男士做人身攻擊 或要求大家只支持板大
因為網友不可能看到版大案件的全貌
2013-11-25 01:57:28 補充:
每個人對每件事甚至他人的看法 本來就各有各的調
若談法 就必須要中立
若是夫妻論事 個人會站在板大這方面
這是兩個不同的角度
若板大離婚無效官司成立 當然後續有後續的處理
但在這點沒有處理好之前 那位男士與版大前妻現在並無法律責任
這是以法律角度看
道德角度的如何如何 未必是法律角度的如何如何
法律是道德角度的最底限
他們的作法 就算道德上個人不認同
但法是法 依法論法就要客觀
2013-11-27 08:01:46 補充:
重點是 板大要告什麼
一個人要變壞 除了別人帶壞 自己也要變
板大的前妻 雖然與版大有婚姻關係
但不代表 前妻的任何行為 版大都可以控制或管理或注意到
民事上 是一回事 刑事上 成立一定要符合法條要件
板大所有之證據 在於婚姻上 並無實際證據
就算對方侵害板大配偶權益 那也是民事訴訟 非刑事訴訟
在一開始 我也建議過版大提出民事訴訟
是版大執意要以刑事處理對方
但很抱歉 板大就無實際物證 光人證是不夠的
2013-11-27 08:05:54 補充:
板大有情緒 可以理解
但若是私下詢問 個人尊重
在公開版面詢問 情緒性發言 就有可能造成妨害名譽罪章節
不管對方對板大如何 不能就依此說情緒無罪
至於版大的遭遇 每個人有每個人處理模式
對我而言 侵犯到我的會反擊 但不是大剌剌的反擊
不然半澤直樹 哪有十倍奉還的機會
至於其他工程款 也是民事問題 該要的 我依然會要
但那跟婚姻事件是兩件事 公私要分明
2013-11-27 08:09:08 補充:
最後法律諮詢只是針對問題解決
不會管板大的情緒
重點是 板大的婚姻事件 大多是民事問題
除非板大有雙方直接通姦的照片 衛生紙等等
不然依版大所述 最多就是民事問題
對方其他刑事問題 我不知道 板大要檢舉 請便
至於版大內文大多是民事問題
板大要不要為自己利益去討回 為版大自由
2013-11-29 06:19:39 補充:
法律處罰 不只有刑事方式
且版大相關案件 很多在於民事部份
民事不告不理
若板大於民事提告 未必會輸
所以板大若只談法律部分 請利用民事訴訟
對方只是不構成刑事部份之狀況 如此而已
民事 對方不出面更好 可以一造辯論以判決
所以 躲是對方的自由
訴訟是版大權利
我們不能限制對方自由 但可以合理伸張自己的權利
想想你的家人也想想這樣做你真的快樂嗎???
有需要這樣做嗎???
做了能脫身嗎???
何必呢!!!
坦白說你這樣是對她還有愛
有愛才有恨
有人說提著起要放得下
提起簡單放下難
但也要學習
人生中有許許多多的不如意
轉個想法當那是老天給你的考驗
當這一步跨得出去你將會得到不同解果
你的問題我沒遇過但我原生家庭問題很多照程我很大的傷害
愛恨很簡單 懂得處理是很困難的
希望你能多想想步要做自己會後悔的事
有需要可以聊聊
EVEN張
不如...各走各路豈不更好!
法律不是什麼都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