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某家汽車材料工廠上班,但是公司規矩很多
老闆又很自大,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治他們的?
例如:
1.要求不准在廠內抽煙,這是很合理,但是規定要抽煙就去廠外抽,但是要把出去抽煙花掉的時間紀錄下來,在每個月整合抽煙用掉的時間去扣薪資;所以就會有員工跑去男廁偷抽煙,但是老闆的女兒是公司的主管會常常跑去男廁抓偷抽煙的人,抓到1次就要被扣1000元,也不會想說自己是女生跑去男廁不會彆扭,所以很多男員工都背地裡說她是個變態老處女
2.老闆女兒又發文令規定說..女生可在每週工作最後1天可穿著便服上班(坐辦公室的),好已令人賞心悅目,但是男性員工(廠內工作員)一律規定穿著公司制服上班,請問這樣公平嗎?
3.有個員工在上班途中出車禍導致需要住院觀察,那也表示受傷有到1個程度才需要住院吧,結果住院第2天公司就要求他去上班,如果不來上班,那以後就不用來了,所以那名員工就馬上拐著腳硬著頭皮去上班了,難道被請的人就不是人嗎?
4.公司給予特休,那也是員工的福利,但公司卻規定說不可以在假日前後請特休,以免影響公司進度,還說2月份過年放假很多天,不准排特休,如果一定要請假,需事先請事假,那給予的特休假算是種福利嗎?
5.工廠的機器有些屬於消磨品的小零件,例如開關按鍵,1天都要按開關上百次以上,如果加班相對次數也會增加,壞掉的機率也會增高,但是老闆女兒發文卻規定說弄壞掉了還要扣錢,她本身沒有自己親自做過那些工作,學校一畢業就是在自己老爸公司坐辦公桌,卻規定那些明文去扣那些辛苦工作的勞工,請問這樣合理嗎?
也因為從老闆的2個女兒畢業後去上班,規定一些不合理的公文,變成很多資深的老員工組長班長1個1個離開了,離開前都有說那些規定很刻薄,但是老闆卻說,老子就是有錢還怕請不到人來做?!
這次開工的紅包卻是..............20元(台幣)
不是說有錢嗎?怎麼包的那麼難看?那不如不要包!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治他們的嗎?不要讓他們在自大下去了!!
老闆又很自大,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治他們的?
例如:
1.要求不准在廠內抽煙,這是很合理,但是規定要抽煙就去廠外抽,但是要把出去抽煙花掉的時間紀錄下來,在每個月整合抽煙用掉的時間去扣薪資;所以就會有員工跑去男廁偷抽煙,但是老闆的女兒是公司的主管會常常跑去男廁抓偷抽煙的人,抓到1次就要被扣1000元,也不會想說自己是女生跑去男廁不會彆扭,所以很多男員工都背地裡說她是個變態老處女
2.老闆女兒又發文令規定說..女生可在每週工作最後1天可穿著便服上班(坐辦公室的),好已令人賞心悅目,但是男性員工(廠內工作員)一律規定穿著公司制服上班,請問這樣公平嗎?
3.有個員工在上班途中出車禍導致需要住院觀察,那也表示受傷有到1個程度才需要住院吧,結果住院第2天公司就要求他去上班,如果不來上班,那以後就不用來了,所以那名員工就馬上拐著腳硬著頭皮去上班了,難道被請的人就不是人嗎?
4.公司給予特休,那也是員工的福利,但公司卻規定說不可以在假日前後請特休,以免影響公司進度,還說2月份過年放假很多天,不准排特休,如果一定要請假,需事先請事假,那給予的特休假算是種福利嗎?
5.工廠的機器有些屬於消磨品的小零件,例如開關按鍵,1天都要按開關上百次以上,如果加班相對次數也會增加,壞掉的機率也會增高,但是老闆女兒發文卻規定說弄壞掉了還要扣錢,她本身沒有自己親自做過那些工作,學校一畢業就是在自己老爸公司坐辦公桌,卻規定那些明文去扣那些辛苦工作的勞工,請問這樣合理嗎?
也因為從老闆的2個女兒畢業後去上班,規定一些不合理的公文,變成很多資深的老員工組長班長1個1個離開了,離開前都有說那些規定很刻薄,但是老闆卻說,老子就是有錢還怕請不到人來做?!
這次開工的紅包卻是..............20元(台幣)
不是說有錢嗎?怎麼包的那麼難看?那不如不要包!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治他們的嗎?不要讓他們在自大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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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工廠的環境難免會有許多的廠規;但是差別在於「合理與否」!
至於您所述說的第一點:
★雖然勞基法是有規定「雇主禁制預扣薪資做為賠償金、違約金」;但是,因為有實施《菸害防治法》,公司有如此的規定除了落實《菸害防治法》之外,一方面多少是為了預防工廠發生火災的情形所做的預防措施。
雖然公司取締方式或許有些不恰當,但是講難聽點,今天公司沒有罰員工的話,就會變成公司被衛生局罰款!!您認為~公司會願意被罰款嗎?
不如還是戒煙比較妥當呀!!又健康又省錢~
至於第二點:
★講白一點~在職場中難免會遇到如此的情形。
制服穿著規定男女不同,勞基法也管不了呀~
至於第三點:
★那位出車禍的同事~就已經符合職業災害的情形了!!
公司強迫該員工隔天出勤,的確作法有違法之處。也不合乎人情、道理!
是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
至於第四點:
★勞基法是有規定勞工於同一個單位任職多久時間,可以享有特休假。
但是,勞基法並沒有規定何時休特休假以及如何進行特別休假。所以多少必須還是要經過勞工與雇主之間的協商!!
至於第五點:
★工廠設備是屬於公司所有財產,自然損壞必須由公司承擔。不能轉嫁給勞工要求員工賠償!!這是違反勞基法的~
勞基法規定:「雇主禁制預扣薪資做為賠償金、違約金」。
縱使要修理公司,也要有明確事證,才能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否則,勞工局是不可能隨便進行勞動條件檢查。
我在我們公司做一年多
第一年(才做4個月左右)年終拿3600元和消費卷一樣多
沒尾牙(老闆娘當沒這一回事)
也沒開工的紅包
收入3600元
今年有尾牙了 ^ ^ 500元
年終發600元
( 你沒看錯 他都好意思發我當然也是要收下來 不然我老婆是說叫我再包回去給老闆)
開工0元
收入1100元
公司沒錢嗎?(應該是,也應該不是)
因為老闆買了一台二手的X士休旅車 <==有錢所以才換新車
不過應為是買二手的所以也 <==沒錢不然就買新的了 = =
我只能說做人要惜福,像我就是不會惜福,所以我今天和老闆娘說我不做了
有事等協調會再來談 氣~~~~~
2.老闆女兒又發文令規定說..女生可在每週工作最後1天可穿著便服上班(坐辦公室的),好已令人賞心悅目,但是男性員工(廠內工作員)一律規定穿著公司制服上班,請問這樣公平嗎?→我想這一點你應該這樣想,辦公聽的環境比較不會弄髒衣服,所以川便服上班亦無可厚非;但工作現場環境通常較差,也較容易弄髒衣服,髒到一定程度時衣服無法清洗就必須丟掉,那你希望損失的是公司的制服還是自己花錢買的衣服ㄋ,此點勞基法亦無規定到,應屬公司內規亦無違反勞基法,所以就算申訴勞工局應不會介入。
3.有個員工在上班途中出車禍導致需要住院觀察,那也表示受傷有到1個程度才需要住院吧,結果住院第2天公司就要求他去上班,如果不來上班,那以後就不用來了,所以那名員工就馬上拐著腳硬著頭皮去上班了,難道被請的人就不是人嗎?→此點該員應該請醫生開立證明,然後持證明向公司請假,公司若不准,可向勞工局申訴,但這一點提出申訴,僅限當事人。
4.公司給予特休,那也是員工的福利,但公司卻規定說不可以在假日前後請特休,以免影響公司進度,還說2月份過年放假很多天,不准排特休,如果一定要請假,需事先請事假,那給予的特休假算是種福利嗎?→若因此有人於年終時特休無法休完,可要求公司已加班費方式將員工特休買回,就是為休的部分可請公司支付加班費,若公司不同意,亦可上勞工局申訴。
5.工廠的機器有些屬於消磨品的小零件,例如開關按鍵,1天都要按開關上百次以上,如果加班相對次數也會增加,壞掉的機率也會增高,但是老闆女兒發文卻規定說弄壞掉了還要扣錢,她本身沒有自己親自做過那些工作,學校一畢業就是在自己老爸公司坐辦公桌,卻規定那些明文去扣那些辛苦工作的勞工,請問這樣合理嗎?→生產設備在正常使用下皆有其壽命,公司不可因正常使用的情況造成設備的故障而向勞工要求員工需負責,此點亦可向勞工局申訴。
也因為從老闆的2個女兒畢業後去上班,規定一些不合理的公文,變成很多資深的老員工組長班長1個1個離開了,離開前都有說那些規定很刻薄,但是老闆卻說,老子就是有錢還怕請不到人來做?!
這次開工的紅包卻是..............20元(台幣)
不是說有錢嗎?怎麼包的那麼難看?那不如不要包!→並無任合法歸規定公司必須給開工紅包,所以給多少亦無法可管,完全看公司高興,勞工局亦不會介入。我想此點應是你在發牢艘而已。
你可以參考看看
但必須是有風險的
就是私下請員工簽屬再去投勞工局
要是勞工局他不理會的話(但應該比較少)
就很簡單通知媒體
降子就會引起各方位的人注意降子你們比較會有勝算
其實我覺得第三點可以提出來
但其實我覺得第一點摳一千元或許也可以但機率不大
你可以去勞工局問問尋求意見
那請問公司薪水方面沒法讓你們反擊的
例如加班時薪多少或底薪甚至公司有沒保勞健保之類的
有以上的問題可以讓你們反擊嗎
但你要問問你老公看你們老闆有沒有請會計師
因為怕你們去告訴勞工局的話會計師會去通報老闆的
所以要佈署好一切再行動否則依然吃虧的還是自已
但我相信他們是有缺點的 加油
打擊那種壞老闆吧 真的很痛惡
有錢就壓死人 真沒道德
但要是公司那麼爛的話 你老公又不是很有年紀的話
那何不換一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