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有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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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18歲,目前就讀大學,我還有一個17歲弟弟目前就讀高中,但是我們家目前只有媽媽在工作,媽媽月薪是一萬八,而爸爸因身體不適無法工作已有1年多,家中沒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負債,但是家裡有一輛開了5年的車,買的時候大約50萬,現在市值多少我不清楚。因為我想要申請學校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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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7-12-07
沒有說明所在縣市,假設排除祖父母財產暫以全家收入計算:母親18000+父親最低工資計算約18000+你0弟0=36000/4人=約每人9000*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台灣省96年9,509元,高雄市10,708元,台北市14,881元)。台灣省、台北市和高雄市福利和審核標準各有不同,申請看��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7-12-06
我建議直接向村里幹事申辦..不管有過沒過公所都會公文回覆.因為資料都以國稅局所列印為準
Poppy avatarPoppy2007-12-05
爸爸不能工作要有證明不是自己說了就算~不能工作之證明如:重大傷病卡.殘障手冊(中度以上)罹患重病須有醫生診斷證明證明無法工作~如果沒有這些證明爸爸無工作也會有最低薪資的計算這樣是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7-12-08
現在行政院對於大專青年就讀都有很的補助辦法喔.....這些條例限制與一般人申請中低收入不一樣限制.....它有分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補助條例較為寬鬆.....像我們全家只有我在工作.....父母親收入根本沒有在申報所得...所以我整年度收入若在70萬以下就可符合資格申請.....且學校還會有提供工讀機會喔.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7-12-08
其實這樣沒辦法說你會不會通過,爸爸身體不適可是要有證明,例如重大傷病卡跟醫師診斷證明書,或殘障手冊(最好是中度以上),你跟弟弟念的是夜校還是日校呢?這些都會影響結果,然後你們家有沒有不動產(房子或土地),動產(台灣省是一個人不可以超過55000元,像你們家有四個人所以不可��
Steve avatarSteve2007-12-06
請參考回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4個月,且符合以下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94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3,562元)。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註1:若僅有房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