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蘆洲北側農業區的區段徵收 - 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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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ja1978
16 小時前 1
各位好

小弟對房地產不是很懂 特來請教各位先進

自從政府計畫區段徵收蘆洲北側農業區之後

這一年來有許多建商詢問我家土地有無售出意願

我家土地的地目是建地 靠近蘆洲捷運站 未來被規劃為商2用地

建商開價從一年前的20幾萬

目前已經開到32~35萬

甚至有破35萬的價碼

(但聽說農地就有30萬的價碼了 建地的價碼是不是應該會更高)

我家目前的考量有3點:

1.未來的地價會不會越來越高 現在賣划算嗎?

看建商還蠻急的 想來我家附近的地應該蠻搶手的

不知道有無機會漲到40萬以上(附近新成屋房價都飆到四.五十萬了)

但又怕拖下去 建商就不肯買了

2. 若賣出土地 建商大多保證我們可以繼續住到徵收拆屋前

且可以領地上物補償及戶口補償

但問題是土地賣出後 地權已轉移至建商名下

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領不到補償?

這部分可否簽訂契約來規範建商履約?

又簽約需要注意那些細節呢?

3. 區段徵收划算嗎?

區段徵收地主只能領到40%的地 又怕抽籤抽到偏遠地

而且徵收到整個計畫完成的這段時間

我家勢必要到外面租屋

租金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若賣出土地 可以拿去購屋

好像比較划算 但前提是土地要賣個好價錢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小弟不成熟的問題

若能給小弟指引個方向 就感激不盡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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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3-05-11
農牧用地可經過變更編定後將地目改為建地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5-13
建地也有分看一下屬於甲乙丙丁用處也不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5-15
目前這個案子看起來還在都市計畫階段 賣出土地不是賣
屋 妳們還是房屋所有權人 當然可以繼續住在裡面啊
Jake avatarJake2013-05-18
但賣出土地時要設租賃合約 避免建商說無權使用土地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5-21
另外 假設你沒賣之後申請抵價地 是全區用公開抽籤
Iris avatarIris2013-05-26
不一定分回商2 有問題可以再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