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在刑事上無法和解而被判刑那民事上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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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at 2013-10-3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發生在去年9月 我跟前夫發生衝突的事件
我因婚姻期間屢受家庭暴力 而與他離婚 
我因只想與他離婚就好 沒有對他提告要求任何賠償 只有申請保護令
但是離婚後 在保護令期間 他仍打過我 但我仍因心軟沒對他提告
在去年9月份 我聽聞朋友說他與他女生發生口角之後 卻打小孩出氣
我氣憤之下 想去找他理論 但是又怕自己手無寸鐵去 又會被他打
只好帶了一把水果刀只為以防萬一 並沒有想要直接過去對他造成傷害
卻在爭執中不小心刺了他一刀 他送醫後依診斷提告 法院起訴重傷害
他對我提告 我申請過一次和解 但是他們要求太過份400多萬
因此沒有達成和解 一審已經結束 我被判了三年二個月 然後上訴
他的重傷程度 是他的右手的大拇指與食指無法完全彎曲
因傷到右手大拇指、食指的屈指腱、深屈指腱無法彎曲 可能無法復原
我與辯護人想主張自我防衛 卻被駁回 因為我沒受傷 只有他受傷
我真的是以為他手伸向我 又欲打我 我才反射性 將刀子揮過去刺傷他的
但是他們卻很無情 完全沒有顧曾是夫妻情 也沒有顧我曾一再原諒之情
上訴後的第一次開庭 我發覺他根本就不想跟我和解 因為知道我沒錢賠他
因此他又另外申請民事訴訟 想對我直接進行財產扣押 來賠償他
當我辯護人與他進行溝通能否和解 他還對我的辯護人嗆說 叫我就不要有財產
==============以上簡要敘述過程=============
我想請問:
1若是刑事訴訟上 我無法與他和解 然後被法官判刑的話(無論判什麼刑)
 那他是否仍可從民事上 對我申請賠償(扣押我的財產呢)?
2若是刑事訴訟上 我有與他達成和解 並商量好賠償的金額與方式
 
 那他是否還可從民事上 對我申請賠償(扣押我的財產呢)?
3若是他對我申請民事求償有通過 那麼我的薪資會被扣除多少/月?
 我工作好不容易才剛找到而已 而且還有政府就業補助的一筆額外薪資
 如果他由民事 對我的薪資進行扣除賠償 那條補助金也會算在扣除裡面嗎?
4開庭的時候 我到底該怎麼向法官表示 我真的是無心之過呢?
 這樣的傷害 又大概會被判賠多少少? 我又該賠他多少才能平息?
===================================
以上請各位細懂法律常識的大大們 能否為我解惑呢?
我只是不小心傷了他兩根手指頭 但此人卻毀了我原有的家庭 我的一生
而且現在還繼續的想逼迫我 使我生活難行 硬要把自己的傷 說得很嚴重
硬要從我這裡得到大筆的賠償金 我的生活已經很難過了 甚至死的念頭也很深
請求各位大大解救 讓已從鬼門關走一遭回來的我 可以再重新振作的過生活
煩請給予詳細的法律知識 大恩大德 感激不盡!
已更新項目:
4如上,想請問"宣告假執行"是什麼意思?又會如何?
5請問此民事起訴書 是會就此執行 還是另會有通知去開庭?
2 個已更新項目:
TO:Augetom 大大
謝謝您給的答覆 我補充以下:
1目前上訴的爭執重點 就是他的傷 是否有比較好了
 申請最後一次回診的診斷書來判定 大概於12月開庭時 會做判定
2一審的辯護人有對我提過 公訴罪一定會判刑 但若能和解 可求緩刑
 但對方的和解意願很小 他現在已改向民事提出求償500萬
3我今天剛收到民事起訴書 訴之聲明如下:
 (依法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5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3 個已更新項目:
4如上,想請問"宣告假執行"是什麼意思?又會如何?
5請問此民事起訴書 是會就此執行 還是另會有通知去開庭?
4 個已更新項目:
TO謝天 大大:
雖說傳票上刑責是:重傷害案件
但內容寫的是:過失導致重傷害
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77條 第2項 後段
係3年以上10年以下
PS很多朋友告訴我 說初犯只要有悔意 都不至於會被關 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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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3-11-03T23:19
1若是刑事訴訟上 我無法與他和解 然後被法官判刑的話(無論判什麼刑) 那他是否仍可從民事上 對我申請賠償(扣押我的財產呢)?
刑事歸刑事,民事歸民事,刑事判刑後,民事仍可提告要求賠償;若判決需賠償而您不給付,對方當然也有權聲請假扣押或強制執行.
2若是刑事訴訟上 我有與他達成和解 並商量好賠償的金額與方式
 那他是否還可從民事上 對我申請賠償(扣押我的財產呢)?
建議您透過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來成立和解,這樣的和解具法院判決效力.
若您是庭外和解,請記得請稍懂法律的朋友甚至律師隨行,確認和解書內容後再簽;尤其特別要註明一點,要寫上[放棄刑事與民事請求權].
否則有些比較奸詐的人,他雖然刑事和你和解,但民事又另外提告(合法).
不過若您和對方和解又不履行和解內容,對方仍可憑和解書來提起訴訟,甚至假扣押與強制執行.
3若是他對我申請民事求償有通過 那麼我的薪資會被扣除多少/月? 我工作好不容易才剛找到而已 而且還有政府就業補助的一筆額外薪資 如果他由民事 對我的薪資進行扣除賠償 那條補助金也會算在扣除裡面嗎?
民事求償不一定會強制扣薪,只要您依和解內容走,不會淪落至被扣薪和補助金的地步.
4開庭的時候 我到底該怎麼向法官表示 我真的是無心之過呢? 這樣的傷害 又大概會被判賠多少少? 我又該賠他多少才能平息?
若您怕口才不好,或情緒激動,可先用電腦打字並列印,出庭時要求呈上或照著稿唸都可以.
至於被害人所受的傷害之求償,仍要依雙方身份地位,工作,智識,發展可能,傷害程度及復原性等多種因素,法官會給雙方一個合理的數字,並不會完全照著對方開價隨便喊就隋便判.
若您希望獲得較輕判決,應先陳述事發經過,目前收入情況,資產等,法官會審酌你的支付能力來決定的.
至於右手指拇和食指全殘值多少?這就得看對方的工作,身份地位等來討論了.

2013-11-01 09:25:40 補充:
重傷害和解後,法院仍需依法判決,但達成和解,可供法官做為緩刑,減輕其刑等宣告之參酌。
而為什麼重傷害事件還是要建議您寫上去呢?
1. 對方目前傷勢是否有復原可能?若非永久失去機能的兩指,亦只能論及普通傷害。
2. 兩指失去活動力是否已達重傷害的標準?是否能論以失去一肢以上機能看之?
個人認為重傷害的成立仍非定數,白話文一點的說,有寫有保祐,有和解爭取輕判仍是有利的。
2013-11-01 09:28:21 補充:
對謝天的提問,我的回答是:
1. 無實質免責法律效果。
2. 會主動給合理的數字。
2013-11-01 20:39:26 補充:
假執行是針對已判決但判決尚未定讞,准許債權人在提供擔保後,先進行假執行回收債權的權益。
白話一點說,他是希望法院允許他提前在判決確定前就對你強執索賠.
民事部份您還有上訴嗎?別忘了能上訴就再上訴.
關於他的傷勢,如果能爭執是否符合重傷害程度標準,以致從重傷害拉回至普通傷害來審理,對您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金額都會很有幫助.
既然您都說是起訴書了,又不是判決書,就不會直接依此假執行.
法院之後仍會傳喚雙方出庭.
2013-11-01 20:43:33 補充:
雖然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但並不代表不能判兩年!
法官仍有權酌減其刑(不能太離譜)至得緩刑的刑度(可能剛好兩年),同時宣告緩刑給你(法官有這權限,但我沒說保證會這麼做).
這種情況在法院的判決中亦並不算罕見.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11-03T12:07
您好,依您所述,
民、刑事分別獨立判斷,
但如能達成和解,
對於民、刑事的結論都會有所助益。
供您參考,也可來信討論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3-11-02T04:36
本人有些不懂想請教諸先進:
1.重傷害是屬於重罪之公訴案件,在和解書上作成〔放棄刑事民事請求權〕等內容對於刑責有實質免責法律效果嗎?
2.民事原告主張400萬,如果被告不提出具體反駁的答辯聲明,法官就會主動給合理的數字嗎?
2013-11-01 13:46:51 補充:
版主大大:你的問題001的大師已詳實的回答法律的理論面,本人本不能再置喙,但因看到你說〔請求各位大大解救 讓已從鬼門關走一遭回來的我 可以再重新振作的過生活〕的語意讓人難過,才因意見欄有字數限制改在這裡回答,不是要爭取最佳解答之原意,至於版大是否接受則非所問.
1.對於諸位先進的討論,本人想要釐清的重點是:刑法重傷害罪,是5年以上12年以下的重罪,被告被判3年2月,實際上已經減刑了...
所以,要緩刑須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不可能的事...以本人多年實務經驗,若判死刑因和解而改判無期者有,判無期徒刑因和解改判有期徒刑者有,判有期徒刑改判緩刑或較輕者有,然可以因和解而改判無罪嗎?可以的,這在於和解書的內容是否能達到變更起訴法條的效果;本案一審判決重傷害且依刑法57.59條已減至低於最低刑度以下的判決,想要推翻,和解書其實無甚助益,除非譬如寫上:本人甲因與乙爭執,豈料乙拿出預藏之水果刀,致本人誤會乙有傷害之意因而搶奪乙之刀械,於搶奪中不慎為刀械所傷...因事屬誤會,探其事發原因,乙之預藏刀械皆因本人曾對其實施家暴而起,本人亦有原過,今鑑於雙方舊有夫妻情誼,且乙已釋出和解賠償善意,爰同意和解條件如下..一....二...三...甲同意撤銷乙過失傷害之告訴及其他民事之請求
如此這般,法院就會因案情屬於過失,且是因甲主動搶奪刀械造成,告訴人也同意是過失的情況下,版大再提出保護令為證...相信會因變更起訴法條的緣故,可能會到判緩刑或無罪或公訴不受理判決,這叫做樓梯給法官下...2.惟查,被害人甲如何願與乙寫上如此之和解書呢?首先乙要準備好20萬元現金誘甲和解,與其商量其他按月償還取信於甲,但當刑事判決以後,民事可因甲不願吐實致乙被判刑之急迫緣故主張和解書無效,因過失緣於甲之搶奪刀械所致,乙就可以不用賠償...狡猾之法對付可惡之人,又救人一命勝造7級樓梯...本人並非教人狡猾,只是用實務經驗和諸先進討論可行的處理方法及法律面,請不要學習;但如果甲同意和解但而不願如此寫和解書呢?版大可以告知甲,我願以400萬和解就是要判無罪,我一定會履行還款義務,否則我去關,你一毛錢也拿不到...這也是要拿20萬利誘的人性問題,總之師父引進門,修行在個人,自己去領悟吧!3.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因此,民事訴訟是當事人舉證主義,原告提出賠償金額必有其依據,不論是否屬實,只要被告不反對並舉證反對之理由,法院是會照原告訴之聲明之請求判決的,所以法官會仲裁金額,須有雙方爭執之前提...,僅供參考
4.還有一點,真正的法律訴訟不能靠有燒香有保佑的論點,須法理情站的住腳,否則奢望法官自由心證的同情,除非賄賂法官,寄望天佑官司不打也罷,這一點是本人較不認同001大師在意見欄的表達的
5.其他版大所提之問,如補助金是否會被扣押之類的...這些問題殊無討論之必要,因為你如被判刑確定入監服刑,補助款也會被取消...
2013-11-01 22:26:15 補充:
1.277條第2項是故意犯普通傷害導致重傷害,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284條第2項才是過失傷害導致重傷害罪,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請版大分清楚,你的理解有誤
2.如果你照277~2原法條被判決,除非判2年以下並宣告緩刑,否則一定會被關,不管你是否初犯...我是依法條依實務告訴你,信不信由你,到結局你就會知道誰對誰錯
3.我之前所陳述的方法只是教你一個掌握主動權及如何逆轉勝的方法,是因為同情你才會教你,不是要爭最佳解答,最佳解答該給001的大師,至於你是否採用對本人都沒有任何影響
2013-11-01 22:29:55 補充:
4.實話告訴你,從事法律工作這麼久,我是屬於收費非常高的那一類型,但攻無不勝,像你這種案件我就有把握可以無罪,而用的方法就是我所陳述的那種,以和解書誘導被害人自證自己誣告;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你可能是我最後免費幫助的一個人,因為又再次為了打官司而說出巔倒是非的話,決定封筆不再上知識+
2013-11-01 22:30:35 補充:
5.至於你問的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假執行的意思,對於001大師解釋,我白話補充一下:當法院判決後,原告怕被告會有脫產行為,為了確保債權,可以請求提供判決金額3分之1的金錢擔保,要求法院執行處先執行債權保障權益,也就是【先為執行】的意思。此時被告如要避免其財產遭原告為假執行,則需提供反擔保,而其時點,需於假執行執行程序實施前。而如果假執行後被告勝訴,則原告的提存擔保就會成為賠償被告受假執行因而所受的損失;至於本案,原告該段訴之聲明等於是廢話,多餘的,請問你有可供假執行的財產嗎?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3-10-31T14:56
對於謝天大大的第二點
答案是會
因為原告必須有證據 支持提出400萬之請求
不然法官有可能刪減相關請求金額
我倒是對有一點有疑問
重傷害屬非告訴乃論罪 是無法撤銷的
若放棄刑事訴訟權了 刑事法官該如何判決
1.該判無罪
2.宣告緩刑
3.依法條判決
若答案是3. 那放棄刑事訴訟權利的理由為何?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3-10-31T03:21
重傷害是屬於重罪之公訴案件,在和解書上作成〔放棄刑事民事請求權〕等內容對於刑責有實質免責法律效果嗎?
謝天大大終於點出問題所在了!對這種案件於刑責,是沒有實質免責法律效果的,參照所有判決,都是如此!
001說的,若您是庭外和解,請記得請稍懂法律的朋友甚至律師隨行,確認和解書內容後再簽;尤其特別要註明一點,要寫上[放棄刑事與民事請求權].????????
放棄????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3-11-02T00:48
刑事的判決無關賠償,有關賠償的是民事訴訟
刑事上無論怎麼判,對方都可以向妳提起民事賠償
對方民事求償400萬,是他自己開的金額
法院不一定會判賠這麼多金額(因為損害都要證明),
如果調解不成,就讓法官判決金額
你如果賠償不出來,會被強制扣薪資,會被扣除三分之一/月
現在你要盡量請求因你長期在施暴的陰影下,
來減低你的刑期
*************** 法律服務網--律師 熱忱服務 ***************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3-11-03T13:53
酒醉代價!砸傷鋼琴家小指 賠790萬
東森新聞 – 2013年10月30日 下午1:51
前年九月多,一名徐姓工人酒後突然闖進陳姓鋼琴老師住家,和在場的莊姓鄰居起爭執,過程中徐姓工人隨手拿起酒杯重擊,結果割斷鋼琴師小指肌腱,造成這名教師無法上課、無法表演,最後氣到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徐姓工人,需要賠償790萬。
劃傷女老師左手小指,造成肌腱神經血管斷裂,對鋼琴家來說這不是小傷。
這名老師表示光教學她月入6萬,每個月演奏也有20萬收入,但受傷至今24個月來收入少了600多萬,不只職業賠償還提出精神撫慰金100萬,新竹地院最後判定徐姓工人必須賠償790萬。
2013-11-01 17:57:04 補充:
左手小指 賠790萬
右手的大拇指與食指400多萬不過份
2013-11-02 12:35:13 補充:
可以看得出來毫無悔意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3-11-02T05:32
補充 Augetom 先進的回答:
假設能做成和解,則該和解書需進行下列楚哩,才有訴訟法上的效力:
一、
若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民事部份尚未移由民事庭審理,則和解書除應表明放棄民、刑事訴追權利外,並應請書記官記明筆錄,以俾審判長將來於判決書敘明。
二、
若本件雖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和解書作成之際,民事部份已移由民事庭審理,則該份表明放棄民、刑事訴訟權利之和解書,應另送民事庭為不受理判決。
三、
若本件目前僅有刑事訴訟,其民事部份尚未提起,則應將表明放棄民、刑事訴訟權利之和解書送請該院民事庭審查後核備。
2013-10-31 22:17:49 補充:
以上理由:訴訟權為公法上之權利,非經司法程序,不得拋棄或捨棄。其不依法律規定及程序之拋棄或捨棄訴訟權利之行為,至多僅具私法契約之效果,不能妨礙公法權利之行使,亦不能窒礙司法審判權。

请帮帮我拜托~什么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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