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樹林版是不是進入文字獄時代啦? - 樹林
By Andrew
at 2018-12-28T11:16
at 2018-12-28T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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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想到,版主有說了一句「又有多少人認真的去看我桶人的標準」
為了讓版主知道有多少人在看版主桶人標準,順便慶祝連假,
以下前100推文(ID重複算一次)發放100P幣(稅前)
推文內容不限,覺得我有不對的也可以推。
真的不知道推什麼的話,推「想知道」或「新年快樂」也可。
感謝大家對於樹林版的參與,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連假放完在發)
※ 引述《chuhao (自以為多數的少數..)》之銘言:
: ※ 引述《happydog2005 (喵奴隸星人)》之銘言:
: 劣退罰則...之前就經討論過了...
: ┌─────────────────────────────────────┐
: │ 文章代碼(AID): #1S1vzODl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chocolate61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4003416.A.36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 └─────────────────────────────────────┘
所以版主認爲在水桶公告裡面偷渡版規是正確的?而且還是一句莫名其妙的
「這個板規已經差不多進行一年了....從今天開始增加劣文退回
謝謝」
一句寫得沒頭沒尾的話,你認爲當成版規是合理的?
請問到底是哪一條版規?增加在哪一項爲什麽不說清楚?
這樣跟KMT偷渡條款有何不同?
: 在推文提供資訊跟徵求之前也有罰則及判例可詢
: ┌─────────────────────────────────────┐
: │ 文章代碼(AID): #1Q_FRwo0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sukyfish as1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26527738.A.C8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 └─────────────────────────────────────┘
所以版規哪裡有寫到推文有徵求相關需要被水桶劣退的?
所以只要有一篇用莫須有版規去桶人的公告沒人有意見,那之後就可以用這篇
判例繼續桶人嗎?
那這樣阿扁真的很可憐。如果林益世一審貪汙洗錢無罪先出現,之後法官判決都
引用該判例就好辣?
根本鬼扯
: 水桶三天的罰則其實之前也有公告過了...而且執行應該快一年有了吧,記得
: 看文要看完,不要只看到上面漂漂的圖..
: ┌─────────────────────────────────────┐
: │ 文章代碼(AID): #1QdFqqil (Shu-Lin) [ptt.cc] [公告] 板規修改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20237876.A.B2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 └─────────────────────────────────────┘
恩,
可是你後來版規修正,變成交易相關文章只有「劣文退回」的懲處。
那那些除了劣退還被被水桶三天的人,他們的水桶依據又是從何而來?
還是他們除了被清朝的刀砍了之後,還要被明朝的劍桶?
莫名其妙耶
: 至於合購文.....之前也討論過了非週末時間有關金錢之合購文..
: ┌─────────────────────────────────────┐
: │ 文章代碼(AID): #1RMoP9Vh (Shu-Lin) [ptt.cc] [公告] 修改合購板規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32700233.A.7EB.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08 Ptt幣 │
: └─────────────────────────────────────┘
: 之前也桶過人了, 之前也針對語焉不詳擦邊球有過強力的要求了
對
我們來看看合購版規.除了「實施黑名單,若主揪或跟團者放鳥,提出事證後,
水桶兩週」
以外,有什麼在非周末Po文的懲處嗎?
沒有,完全沒有!!!!
然後你拿交易文的版規去桶?
那這樣樹林版只要訂一條買賣文的版規就好辣?
其他全都砍掉不是更好?
完全沒有法治精神耶
: 之前也桶過人了, 之前也針對語焉不詳擦邊球有過強力的要求了
: ┌─────────────────────────────────────┐
: │ 文章代碼(AID): #1RM49aGU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時間 halojohn RY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32510820.A.41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Ptt幣 │
: └─────────────────────────────────────┘
同上兩段,
所以版規哪裡有寫到推文有徵求相關需要被水桶劣退的?
不再多做敘述。
: 有編輯過的板規基本上都是跟板友討論過的..你可以去看看之前公告桶人的名單裡
: 絕對沒有無中生有,想改板規就改板規的情形發生
: 至於公告這個部份是我的疏忽...因為真的很懶的去多打一篇公告板規修改文....
: 不過,說實在話..又有多少人認真的去看我桶人的標準..
好辣,
現在我不是正在看了嗎?
結果看到你完全沒有依照版規去桶人啊?
所以你承認這是你懶是你的疏忽,既然這麼懶這麼不情願那你可以辭掉版主阿?
搞到現在樹林變成跟文字獄沒兩樣,一個推文想知道就要被水桶+劣退(沒PO文還
可以被劣退,根本世界奇觀)
反正版主的意思就是說你的公告每篇一定都要進去看,不管標題是什麼。
不然會不知道什麼時候版規變更然後被水桶。
官威真不是普通的大耶!
: 今天如果真的有人覺得我是大興文字獄的話....我也不用揹負著看小雞哥發廢文
: 難後被怪罪為什麼不捅小雞哥了...
: : 另外順便問一下,
: : 樹林版的店家如果要廣宣的話,為什麼要加入板橋卡的行列阿.....
: 這個我就不知道..第一板橋卡也許我還菜,所以我沒的拿到過也沒申請過
: 如果還是討論溪崑究竟是算板橋還是樹林,這種百年戰文,我是覺得沒有什麼意義
: 而且其實講那麼多板規那麼多..其中只有一句在第三頁可以看一下
: → 罰則: 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
: (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或衝文章數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
罰則「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的版規有以下六條:
《1》禁注音文、未滿30字文、火星文、錯字連篇文。
《2》明顯與本板無關、文不對題、主旨不清文章。
如: 非樹林區店家分享、無關樹林區心得分享、無法辨識店家無佐證文章分享。
《3》禁止過短或無意義的文章。
如: 屢次伸手牌文章、屢次無意義心得分享文章。
《4》禁止重複性文章。
《5》禁止回覆[公告]文,可推文。
《6》禁止多次無意義推∕噓文。例:張爸文、廣告文、酸文。
六條版規我都幫你列出來了,版主你要不要說說看上面那些被你水桶的人犯了
以上哪幾條?
: ( 有爭議文章則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
好辣
第一次開大,天王條款無法反駁。
以後判決只要採納版主自由心證就好,跟頂新案的判決有點像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36425
: 以上...自認為問心無愧...如果大家還是覺得我不適任,其實可以向組務板申請
: 罷免板主,謝謝你的批評及指教,小弟下次會再多注意這些事情,至於在非週末間
第二次開大
大概是DPP的跟你老闆(組長)講 + 反對的人可以不用支持(罷免)的組合版。
一次使用DPP的兩個大絕我也是無法反駁。
: 之合購跟交易及跟金錢有關的徵求文,只要小弟在這個位置上的一天,基本上除非
: 大家覺得有在修改必要的可能,不然應該是不會改,如果有交易需求站上基本上
: 有很多專板分門別類,我也常常在那邊挖寶。還請大家自重
今天會PO這篇文跟本不是買賣文的問題,而是你根本沒有依照版規去執行好嗎?
版主有做事,這點大家都有看到。
但有做事不代表就是做對的事。
版主登入都有四千次了,就算還是學生我想也是研究生了。
都出社會這麼久了,難道真的一點法治的觀念都沒有嗎?
如果真的要一直引述先前的判例去懲處,或者不想被版規約束,歡迎你去
應徵英美律師。留在樹林版當版主真是太大才小用了!
---------------------------------------------------------
針對其他的推文作些回覆
:其實我覺得徵煮飯是屬於徵人工作,徵清運,除了清潔公司以外我真的不知道有人
:是在做這種工作的,所以徵煮飯目前我還是認為他是徵人而不是屬於交易文
:當然這個還有討論的空間
所以煮飯徵人工作不是金錢交易?請人來工作可以不用新台幣交易而是用P幣交易嗎?
根本給人看笑話嘛
自由心證被水桶案例又+1
:#16 → jyhlih : 像省錢板某些跟風推文有時可以釣一大堆進桶 12/27 21:5
另外有人提到省錢版的版主會水桶推文的人。
不過省錢版的版規都會加註「含簽名檔、推文」,給大家參考一下。
:真的是蠻悲情的板..
真的當的心不甘情不願你可以離職好嗎?樹林版沒有版主也是可以過的好好的
不需要來一個文字獄或桶人自由心證的版主的版主好嗎?
--
為了讓版主知道有多少人在看版主桶人標準,順便慶祝連假,
以下前100推文(ID重複算一次)發放100P幣(稅前)
推文內容不限,覺得我有不對的也可以推。
真的不知道推什麼的話,推「想知道」或「新年快樂」也可。
感謝大家對於樹林版的參與,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連假放完在發)
※ 引述《chuhao (自以為多數的少數..)》之銘言:
: ※ 引述《happydog2005 (喵奴隸星人)》之銘言:
: 劣退罰則...之前就經討論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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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版主認爲在水桶公告裡面偷渡版規是正確的?而且還是一句莫名其妙的
「這個板規已經差不多進行一年了....從今天開始增加劣文退回
謝謝」
一句寫得沒頭沒尾的話,你認爲當成版規是合理的?
請問到底是哪一條版規?增加在哪一項爲什麽不說清楚?
這樣跟KMT偷渡條款有何不同?
: 在推文提供資訊跟徵求之前也有罰則及判例可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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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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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版規哪裡有寫到推文有徵求相關需要被水桶劣退的?
所以只要有一篇用莫須有版規去桶人的公告沒人有意見,那之後就可以用這篇
判例繼續桶人嗎?
那這樣阿扁真的很可憐。如果林益世一審貪汙洗錢無罪先出現,之後法官判決都
引用該判例就好辣?
根本鬼扯
: 水桶三天的罰則其實之前也有公告過了...而且執行應該快一年有了吧,記得
: 看文要看完,不要只看到上面漂漂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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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可是你後來版規修正,變成交易相關文章只有「劣文退回」的懲處。
那那些除了劣退還被被水桶三天的人,他們的水桶依據又是從何而來?
還是他們除了被清朝的刀砍了之後,還要被明朝的劍桶?
莫名其妙耶
: 至於合購文.....之前也討論過了非週末時間有關金錢之合購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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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也桶過人了, 之前也針對語焉不詳擦邊球有過強力的要求了
對
我們來看看合購版規.除了「實施黑名單,若主揪或跟團者放鳥,提出事證後,
水桶兩週」
以外,有什麼在非周末Po文的懲處嗎?
沒有,完全沒有!!!!
然後你拿交易文的版規去桶?
那這樣樹林版只要訂一條買賣文的版規就好辣?
其他全都砍掉不是更好?
完全沒有法治精神耶
: 之前也桶過人了, 之前也針對語焉不詳擦邊球有過強力的要求了
: ┌─────────────────────────────────────┐
: │ 文章代碼(AID): #1RM49aGU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時間 halojohn 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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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兩段,
所以版規哪裡有寫到推文有徵求相關需要被水桶劣退的?
不再多做敘述。
: 有編輯過的板規基本上都是跟板友討論過的..你可以去看看之前公告桶人的名單裡
: 絕對沒有無中生有,想改板規就改板規的情形發生
: 至於公告這個部份是我的疏忽...因為真的很懶的去多打一篇公告板規修改文....
: 不過,說實在話..又有多少人認真的去看我桶人的標準..
好辣,
現在我不是正在看了嗎?
結果看到你完全沒有依照版規去桶人啊?
所以你承認這是你懶是你的疏忽,既然這麼懶這麼不情願那你可以辭掉版主阿?
搞到現在樹林變成跟文字獄沒兩樣,一個推文想知道就要被水桶+劣退(沒PO文還
可以被劣退,根本世界奇觀)
反正版主的意思就是說你的公告每篇一定都要進去看,不管標題是什麼。
不然會不知道什麼時候版規變更然後被水桶。
官威真不是普通的大耶!
: 今天如果真的有人覺得我是大興文字獄的話....我也不用揹負著看小雞哥發廢文
: 難後被怪罪為什麼不捅小雞哥了...
: : 另外順便問一下,
: : 樹林版的店家如果要廣宣的話,為什麼要加入板橋卡的行列阿.....
: 這個我就不知道..第一板橋卡也許我還菜,所以我沒的拿到過也沒申請過
: 如果還是討論溪崑究竟是算板橋還是樹林,這種百年戰文,我是覺得沒有什麼意義
: 而且其實講那麼多板規那麼多..其中只有一句在第三頁可以看一下
: → 罰則: 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
: (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或衝文章數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
罰則「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的版規有以下六條:
《1》禁注音文、未滿30字文、火星文、錯字連篇文。
《2》明顯與本板無關、文不對題、主旨不清文章。
如: 非樹林區店家分享、無關樹林區心得分享、無法辨識店家無佐證文章分享。
《3》禁止過短或無意義的文章。
如: 屢次伸手牌文章、屢次無意義心得分享文章。
《4》禁止重複性文章。
《5》禁止回覆[公告]文,可推文。
《6》禁止多次無意義推∕噓文。例:張爸文、廣告文、酸文。
六條版規我都幫你列出來了,版主你要不要說說看上面那些被你水桶的人犯了
以上哪幾條?
: ( 有爭議文章則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
好辣
第一次開大,天王條款無法反駁。
以後判決只要採納版主自由心證就好,跟頂新案的判決有點像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36425
: 以上...自認為問心無愧...如果大家還是覺得我不適任,其實可以向組務板申請
: 罷免板主,謝謝你的批評及指教,小弟下次會再多注意這些事情,至於在非週末間
第二次開大
大概是DPP的跟你老闆(組長)講 + 反對的人可以不用支持(罷免)的組合版。
一次使用DPP的兩個大絕我也是無法反駁。
: 之合購跟交易及跟金錢有關的徵求文,只要小弟在這個位置上的一天,基本上除非
: 大家覺得有在修改必要的可能,不然應該是不會改,如果有交易需求站上基本上
: 有很多專板分門別類,我也常常在那邊挖寶。還請大家自重
今天會PO這篇文跟本不是買賣文的問題,而是你根本沒有依照版規去執行好嗎?
版主有做事,這點大家都有看到。
但有做事不代表就是做對的事。
版主登入都有四千次了,就算還是學生我想也是研究生了。
都出社會這麼久了,難道真的一點法治的觀念都沒有嗎?
如果真的要一直引述先前的判例去懲處,或者不想被版規約束,歡迎你去
應徵英美律師。留在樹林版當版主真是太大才小用了!
---------------------------------------------------------
針對其他的推文作些回覆
:其實我覺得徵煮飯是屬於徵人工作,徵清運,除了清潔公司以外我真的不知道有人
:是在做這種工作的,所以徵煮飯目前我還是認為他是徵人而不是屬於交易文
:當然這個還有討論的空間
所以煮飯徵人工作不是金錢交易?請人來工作可以不用新台幣交易而是用P幣交易嗎?
根本給人看笑話嘛
自由心證被水桶案例又+1
:#16 → jyhlih : 像省錢板某些跟風推文有時可以釣一大堆進桶 12/27 21:5
另外有人提到省錢版的版主會水桶推文的人。
不過省錢版的版規都會加註「含簽名檔、推文」,給大家參考一下。
:真的是蠻悲情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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