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滿喜歡使用悠遊卡消費不印發票的
但最近有個小小疑問想請教大家
1. 如果說有個絕版拉拉熊的ICASH悠遊卡(現在只剩下單純悠遊功能了)
我朋友有歸戶到他本來的手機條碼下
那如果那張卡片他要送我
他是不是一定要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先將那張卡片解除綁定
我才能重新歸戶(歸到我自己的條碼)?
2. 悠遊聯名信用卡,若跟信用卡公司剪卡後,也要去【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解除綁定嗎?因為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感覺塞了很多公司的會員卡,不知道有沒
有上限?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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