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請問公家機關小額採購未依共同供應契約亦未公告招標,有何不妥? - 生活Kama · 2009-09-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公家機關小額採購(每筆均在10萬以內)因平日經手的種類繁多且業務量大,而未依共同供應契約亦未公告招標直接找廠商洽購,有何不妥?涉及違法嗎? 先謝了。Update:PS:每一筆小額採購均經主管同意且蓋章。生活All CommentsIvy2009-09-29謹代表政府採購及生活法律知識團答覆您依據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六條,適用機關應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除非有正當理由得不適用且須通知訂約機關。因此,版主的做法已經違反該法條之規定了,儘速改正吧!!Ida2009-09-30請問:若已經違法了如何補救?!難道已經購買的物品要退貨,重新向台銀採購部購買嗎?若有部分物品已經開始使用了,又如何處理呢?先謝了!Linda2009-09-29審計部來查到的話會很多後續問題~~明顯違法而且若有規避採購法分批採購的話更是大大的違法雖然主管有蓋章亦不能免除承辦採購人員之責任~~若有問題也是承辦人員罰最重~主管次之~還是依法辦理才是安全保護自己不二法門Related Posts如何增強企圖心離婚問題~悠關人命!急~澳門行程~請達人們幫我看一下或給點建議推水杯的遊戲要叫神麼請懂電腦的人為我解答.我電腦的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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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六條,適用機關應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除非有正當理由得不適用且須通知訂約機關。
因此,版主的做法已經違反該法條之規定了,儘速改正吧!!
先謝了!
而且若有規避採購法分批採購的話更是大大的違法
雖然主管有蓋章亦不能免除承辦採購人員之責任~~若有問題也是承辦人員罰最重~主管次之~
還是依法辦理才是安全保護自己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