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防水相機一台 - 板橋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4-02-21T20:41

Table of Contents


安安 小弟妹我板橋人拉
法律不是很懂
但是有上進心 研讀板規
事情是這樣的

我想請問這種買賣文是被允許的嗎

※ 引述《annclover (Ann)》之銘言:
: 大家好,
: 因為臨時決定228連假要出國玩
: 各大相機租用站的防水相機幾乎租用一空。
: 租借日為2/27~3/4
: 想問問板橋好心人,
: 是否有防水相機可出租。
: 有意者請寄站內信(拜託了)
: 麻煩了。
: 張同學

大板橋板 板規 《買賣文詳細解說版》 Pag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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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文章算是買賣文?

涉及任何一方有營利行為者,
涉及雙方彼此有以金錢交換物品、服務等對價往來行為者,一律視為[買賣]文。

唯不涉及,暫代收付款之金錢往來行為之合購,不算[買賣]文。
如:揪人分享麥當當第二套特價、星巴客買一送一、思樂冰買二送一、
好樂敵五人歡唱一人免費、揪團一起報名駕訓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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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板橋

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2-25T04:20
這你要問版主,他沒有刪的話寄信問他。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4-03-01T05:00
我又不是JOJO冒險野郎 如果寄信變成石之海怎麼辦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4-03-04T17:57
我是覺得算啦…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4-03-07T02:08
算買賣文,但是他應該晚個半小時po的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4-03-08T05:13
拜託你們不要干擾版主判斷拉 我很久才又找到一個洞可以鑽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4-03-08T21:57
抱歉 這個判例我覺得不算 板主只有強調租屋算買賣文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4-03-13T18:10
這樣刪除水桶原po,恐失去原本設定買賣文板規原意
而我也不希望你似有鼓勵別人努力鑽洞的行為..囧>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4-03-18T08:51
你根本不熟版規吧囧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4-03-20T07:32
出租是對價往來行為無誤啊...之前有人就這樣被刪文
原PO抱歉,我不是刻意要指證的。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4-03-25T06:37
他尋求私經濟行為,你認為這不具對價關係嗎?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4-03-26T00:13
你是不是應該與justBLuE討論你們的執行統一性?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4-03-29T07:35
我覺得你們講的太麻煩了 你去租dvd要不要付錢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4-04-02T22:44
我說個想法,如果今天此案例,原PO像徵其它東西一樣
例如,一杯50嵐,或一頓飯諸如此類的答謝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4-03T11:40
或許?就不算買賣文了? 因為就沒有租金(獲利)的問題了?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4-04-06T17:10
照現行板規跟之前相同的爭議 等價物品答謝確實就不算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4-04-11T01:45
我指的是說有先打出來的話。
不然我印象中好像曾看過有人貼一個網站,是專門出租
防水相機的,那就真的是以獲利為主的了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4-04-12T23:54
買賣 因為當初被強調就是"金錢往來" 才會一直修訂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4-04-16T06:57
我倒是覺得很有趣 為什麼用飲料交換就合法 圖利業者?
飲料明明就是暴利又不健康的東西 若用保麗龍杯更是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4-04-18T13:23
不環保, 尋求他人服務自願給予薪酬本來應該是值得
鼓勵的事情吧? 服務有價,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還是說以後要發文尋求人幫助, 也要上站滿100次, 有貼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4-04-23T08:25
自介文, 而且保持在板上有五篇文章....怎麼看就是
老屁股們才容易過的門檻阿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4-04-26T22:24
如果有新板主群的話 是可以重新討論新的規則
如果有的話啦 科科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4-04-28T21:33
樓上你可以跟K君搭擋參選阿 (起鬨貌) XDD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4-05-03T09:36
這個爭點之前就有討論過,主要是在私人的"金錢往來"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4-05-05T07:34
如果只是以物答謝這種並非金錢定價或是對價的關係,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4-05-06T07:39
我資格不符 而且我不想跟他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4-05-08T22:08
並不算買賣文,而且端看買賣文的資格要達成也不困難
何來老屁股限制之說? 某樓重點誤了吧。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4-05-13T03:57
那只是鄉民自己這樣定義. 不管在商場 職場 或政壇上
對價關係並不是只能建立在金錢之上, 難道送黃金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4-05-14T17:27
就不算賄絡, 只因為黃金不是金錢?
在金融業或許多大型企業更是明定, 收受廠商 客戶 等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5-17T08:02
物品贈與, 價值超過OO元就要申報或者婉拒. 絕對不會
有規定說, 不允許收錢, 但允許收受等價物品.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5-18T22:13
每個人對於BBS的使用方式與習慣不同. 有的人就是愛
推文, 有的人愛潛水, 如果要開放周五買賣文, 應該
審查的是買賣的內容物是否合法, 增加那些門檻根本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4-05-22T14:36
您所言甚是,但是這裡的版規是如此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4-05-24T15:27
無助於維持板上的秩序, 因為守規矩是一種自發的行為
除非違規買賣文一律永久水桶.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5-28T09:36
我記得當初為這個吵過,然後就用了這個共識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4-05-31T01:20
因為買賣文,就永久水桶這種這種話不是理性之人會說的
自律行為很好,但不是每個人都如你所願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4-06-02T02:25
不..我是很理性的在說永久水桶, 就像很多版都會規定
使用分身帳號被抓到就永久水桶. 就比例原則而言,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4-06-05T21:42
使用分身發言未必造成板友的權益損害.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4-06-10T21:03
你說的是八卦板吧,地區版我想不需要這樣

請問有哪間藥局的 EX-PLUS 比較便宜?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4-02-21T20:39
由於家裡的B群吃完了.. COSTCO目前沒有現貨~ 無意間又看到小氣鬼曾國城的廣告~ 去看了家附近藥局的合力他命-EX PLUS 結果一瓶270顆的要價3000! 囧 聽說這東西目前大獲好評~ 正好最近東西般太多肩頸痠痛~ 板橋有沒 ...

停水通知???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4-02-21T19:56
剛剛隱約的聽到里長廣播說 有停水通知??? 重點是我沒聽清楚時間阿!!!!!!!! 我是住分租套房的公寓 說樓梯間都有放通知單 我剛剛從五樓衝到一樓看也沒有阿!!! 這樣到底是哪時候會停水阿??? 我正要去洗澡的說(還有水) 怕晚上閃光回來就沒水了~~~ 有人知道是哪時候開始停水嗎??? 我住埔墘 ...

有關最近的新聞~花椒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4-02-21T19:46
我先承認,照理說這系列文,不大該有新的討論串 所以有可能被砍文?? 別浸我桶就好了 Orz 看在我都跪下來的份下 也請大伙就推文就好,為了乾淨的板橋版版面,別回文免得又被洗板了 (臭美,哪需要洗板) ----------------------------------------------- ...

我愛板橋這個城市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4-02-21T15:29
性別:男 從幼稚園被接回板橋上學之後 直到快滿而立之年 中間除了大學4年去外地念書外 生活在板橋應該也有20餘年了 期間板橋真的改變超多~ 雖然我住的地方倒是沒啥變拉XD 國小:大觀國小第一屆學生 國中:板橋國中 很喜歡桌遊 沒事常常在南門街的桌遊店 也喜歡騎單車~ 板橋騎單車的同好應該很多吧 ...

j板主2月請假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4-02-21T13:43
其實這件事, 我覺得兩位版主都有錯, 但不能因為一時的過錯, 就抹煞了版主以往管理版務的辛勞 每年11.12月都是公事最忙的時候, 我不知兩位版主的工作是做什麼的 但就我來說, 11.12月 一堆業務/業助趕在年底前拼績效 然後就丟一堆需求來給我做, 我也是被操得快煩死, 天天加班加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