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一篇女孩被搶之後,深深覺得,唉...最近警察背背不知道在幹嘛...
前幾天公司鐵門壞了,讓我們原本十點下班的時間,硬是被拖到快十一點半才能離開。
我還是第一個先走的,其他人是快十二點才走。
因為家裡離公司有一段距離,是樹林前站到迴龍。
說真的,白天騎,真的不遠,路況也OK。
但是晚上十一點,不管是保安街or大安路(浮洲橋一下來燈壞了嗎?),都是超級黑的。
所以我就在保安街那個新蓋的超大四路路口,紅燈左轉了。
(我知道自己錯了,所以我也很認命的繳了罰單)
不過有幾點,還是想要發洩一下不平的情緒。
1. 到底該有如何的準備,才不算是違法執行勤務?
那一天那個警察背背,是一個人站崗,摩拖車熄火沒燈,停在"茶店仔"的騎樓。
(就是以前寬明下來的那裡)
身上唯一閃閃發光的,就是那一根演唱會也會看的到的棒子。
2. 都已經半夜十一點半了...他開一張罰單開了十分鐘,我回到家真的就是十二點了。
我媽問我怎麼不跟他求情開輕一點,但我心裡是覺得,我不齒我自己違規,
也越來越不恥警察了。
所以我就算在他面前看到罰單而哭了出來,我也不想跟他求情。
當他低著頭開我罰單時,有好幾台飆仔買完消夜,
沒戴安全帽排氣管又超大聲的挑釁的經過我們身邊,他頭都沒抬起來看一下。
3. 可能是我抗壓真的比較低吧,我會覺得,如果你因為開我這張一千八的罰單,
然後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甚麼事情,那就全都是你的錯!!!
4. 每天回家也都會經過站前警察局,剛好旁邊就有電玩店。
已經連續一個多禮拜了,每天十點多都有警察在裡面臨檢,
四五位警察+警車+警用摩托車,....
覺得他是違法的,就想辦法讓他關門啊!!
不然只要能夠多撥一位警察背背,到大家提供治安比較不好的地方巡邏,
相信很多地方都會有改善。
我覺得,樹林這邊的警察,已經沒有人民保母的形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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