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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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這是草案 沒有效力 只是給大家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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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買賣文

(1) 買賣、交易限每周日(以系統時間為準)可以發文,每周每id限發一篇(多物品請集中
一篇)
(a)每周發文第二、三篇,每篇處分禁言七日,第四篇起每篇退文一次。
(b)每周一~周六發買賣文,每篇處分禁言七日 。
(c)不得販賣黃牛票及(售價/原價)大於二的物品。
(d)到期日二天之內的商品不在此限,但請先站內信跟板主報備。

(2) 置底文

(a)手機買賣/門號轉讓/租屋資訊一律使用置底。
(b)點數/商品/餐卷/票卷 買賣置底文不限使用時間,採用檢舉制。
(c)其餘說明在置底文另行規範,置底文視同板規。

(3) 關於檢舉制說明如下:

(a) 採取不記名檢舉。

(b) 檢舉者請寄足以証明商品參考價格証據或網站站內信給板主,板主收到站內信
後,可視情況要求買賣文po文者提供足以証明購入價的証據。若板主確認是低
買高賣後,請買賣文po文者在24小時內修改價格或接受刪文。另買賣文po文者
在收到站內信48小時內無法提供相關証明,則必須無條件修改價格或接受刪文。

(c) 買賣文po文者一年內累積3次遭檢舉成立時,適用3-3。

(d) 本屆任期檢舉案請寄給kddkdd板主。

(4) 個別項目規定: (除轉錄的合購文比照合購板罰則,其他違者適用3-2)

(a) 合購文必須從合購版(BuyTogether)轉錄到嘉義版或參考合購板格式發文,另板
主若查証該文在合購板遭處罰,本板比照相同罰則。嚴禁假冒轉錄文,違者適
用3-3。

(b) 代買文:本板不接受收代買費用之代買文,運費可另計,若有需要請至代買板
(HelpBuy)

(c) 上述文章每id每七日一篇,違者適用3-2。

(5) 販賣加價票卷(黃牛票)、售價大於原價二倍商品,禁言一年+退文。

備註:若每週日無法po商品買賣文者,可事先寄給板主代po。

信件一律寄到[email protected]。標題請註明清楚代po。

-----------------------------以上本文--------------------------------------

-----------------------------以下解釋文------------------------------------

就如同上一篇所言

週日除了黃牛票、售價大於原價二倍商品不能賣之外,其他皆可以賣了

一樣有置底文

合購、代買文規定照舊

贈送文不做任何限制

到期日二日之內的東西只要先跟板主報備就可以了

這已經很接近他板作法了

只是把所有文章集中在週日



有人提週日沒空po文怎麼辦

簡單 板主一律代po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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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6-12
不行的都交給版主一律代PO你會不會太忙(認真思考中)
我覺得你站內信箱應該隨時都處在快爆炸狀態..
Olga avatarOlga2014-06-16
不然改成一律站外信好了 反正GOOGLE信箱超大
Jack avatarJack2014-06-19
一星期收一次而已 還好啦!! 邊吃早餐邊貼文章就好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6-22
老實說,個人不認同這種做法,覺得這只是在找要賣東西的
綠豆麻煩或是在找下任版主的麻煩!
Hedda avatarHedda2014-06-26
越來越麻煩~ 越來越複雜~ 為何你那麼討厭之前的買賣版規呢?
之前的買賣版規從沒這些問題跟爭議,為什麼一定要改?為什麼?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6-29
營利部份完全不管 不可能的事 其實就跟BBO板主說的一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7-02
就算跳脫營利判定,你還是再把一切複雜化啊!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7-06
你要管,你就管,只是你要承受你訂下的規則,所造成的"爭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7-09
反推,規則制定得宜,還會有這些屎尿爭議嗎? 想想因果關係
有些東西,新的不一定比較好! 我懂新官上任要有新氣象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12
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7-16
但是在沒有實力可以擬定出,比原本還要好的版規前,你會累死
Sandy avatarSandy2014-07-19
KDDKDD版主,你那句"威脅你"是在問我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7-22
這草稿真的很麻煩 不愛代PO 更不喜歡站外信
Rae avatarRae2014-07-26
你不覺得你講的話是在威脅嗎? 我已經盡可能解決雙方的爭議
Freda avatarFreda2014-07-29
標題都叫做討論了 不如集合大家的想法 選出幾個方案投票
Freda avatarFreda2014-08-01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8-04
投票表決+1,七天一PO就能解決的事,何須搞一堆條款
Yedda avatarYedda2014-08-08
要投票表決 應該用板規4-8處理 而不是每篇都推一下文
Enid avatarEnid2014-08-11
管道不對 你要叫我怎麼受理= =+ 連新板主徵求文都推一堆
不相干的東西 我從來沒有禁止不能發表決文 只是流程要對
Andy avatarAndy2014-08-14
要遵守法規 這樣而已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8-18
我都主動去想解決方法了 不滿意應該要走程序 去表決投票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8-21
抱歉我要噓文,目前的推文是誰在威脅版主了= =
Joe avatarJoe2014-08-24
是因為跟kd板主意見不同才需要4-8吧,若能說服您,不就像您
改罰則一樣,隨心所欲改一下就好!
Annie avatarAnnie2014-08-28
請問草案生效與否是誰決定,怎麼決定?
Oscar avatarOscar2014-08-31
4-8就是要讓板友有反應的空間呀 從頭到尾我態度就表明不能
Emma avatarEmma2014-09-03
有營利 七日一PO 盡量用置底 如果不滿意請使用4-8 過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9-07
現在這篇的草案是否生效誰決定?
Yuri avatarYuri2014-09-10
關只要小組長(群組長)說沒違反站規或法律 我不會有意見!!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9-13
投票表決+1 如果真的有投票J大記得提醒我去投....(遮臉)
Erin avatarErin2014-09-16
這篇草案開頭就說沒效力 只是參考 你也可以提方案 然後
4-8 我講得不夠明白嗎?
Hedy avatarHedy2014-09-20
標題下的真好,[討論?!],根本不用討論,直接走程序比較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9-23
這只是討論的方案之一 不滿意可以另提 沒有強迫要接受
Ethan avatarEthan2014-09-26
如果你提的方案有符合我所說的不營利要件 我也可以接受
問題是現在沒有其他方案提出來呀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9-30
與其在這邊噓文 還不如直接提一個可行方案出來 符合不營
Ingrid avatarIngrid2014-10-03
方案嗎。我支持原本的嘉義版規,現行版規太過複雜
Freda avatarFreda2014-10-06
利 且大部份人接受 我就走4-8(1)流程 進入討論期
Mason avatarMason2014-10-10
原本嘉義板規 對營利部份沒有修改 這我不會主動提 所以
Poppy avatarPoppy2014-10-13
大部分的大板只要舊板規沒有太大的異議基本上都沿用
前朝板規並沒有爭議 爭議的是三個板主~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0-16
要嘛修改 要嘛用連署 只要營利部份有處理過 我OK
Wallis avatarWallis2014-10-20
我覺得,只要提到複雜,板主可能就會選擇忽視過去,不然怎
麼有辦法弄出越來越複雜的版規草案!
Mason avatarMason2014-10-23
我也支持前朝版規
Edwina avatarEdwina2014-10-26
重新訂定板規就要考驗個人智慧如何去化解 不是不同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10-29
意見就是威脅~~ 話說 板主到底適不適用板規2-6?
Selena avatarSelena2014-11-02
其實舊板對於營利部份 可以直接刪除喔@@
Sandy avatarSandy2014-11-05
營利是用廣告文吧 買賣本來就只是轉手或二手 不能營利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11-08
刪除很好啊 畢竟不能讓特定商家或是團體營利~很正常
地方板二手買賣文你要說他營利或是不營利 用甚麼判斷
Oliver avatarOliver2014-11-12
版上茶葉大戶會賣薑糖啊 都是用廣告文PO的 沒犯版規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1-15
您問題根本不在營利不盈利,您根本就是把一切複雜化…
Cara avatarCara2014-11-18
MASA版友的疑問也是我的疑問,請版主明言判定標準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11-22
都是既得利益者就算營利阿~只要區分商業文 這樣二手
二手買賣文基本上站方都是給板主自由規範~~
Gary avatarGary2014-11-25
唉,繞一圈又把五月底提出的問題拿出來講,無奈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11-28
這種複雜的討論方式,要討論出結果真的很難
Cara avatarCara2014-12-02
再者提醒你一件事 你審核過的廣告或是買賣文 日後發生
Jacob avatarJacob2014-12-05
商業糾紛 您不能一句話與本人無關就解套 因為你審核過
Ina avatarIna2014-12-08
說要討論感覺不到是要討論啊 感覺是要說服別人你的論點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