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遊民法 明年擬列冊調查 - 台北萬華

Table of Contents


針對遊民的現行規範都是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7條,由各地方政府定之,但這些規定都沒有
一致性,遊民權益保障不盡完善。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由於遊民調查資料缺
乏,社會司明年爭取經費,展開全國列冊遊民調查,了解遊民生活情況及各樣需求後,再
來思考如何訂定全國性遊民法。

上午9時前到里長辦公室簽名報到,等著分配工作,隨後編列成小組,前往今天工作的地
點,遊民阿榮今天的工作,是清除荒廢屋子內以及屋旁的廢棄物。隨著他彎進防火巷,被
丟棄的浴缸躺在邊上,還裝著滿滿的水,原本就夠狹窄的巷弄,現在僅容一人通過,一路
還散落著隨時會割傷人的木板、木條。阿榮沒多說什麼,捲起袖子,上工。

當代漂泊協會表示,七成遊民是終日勞苦的工作窮人,這顛覆了社會誤以為遊民都懶散不
工作的印象。不少遊民都想找穩定工作,但衣衫襤褸的樣貌,還有流浪街頭的精神不濟,
都讓老闆退避三舍,打零工的微薄收入讓他們租不起房子,形成惡性循環。很多遊民都像
阿榮一樣,有時是刷洗大樓窗戶的洗牆工,有時清理水溝,有時到派報社尋覓舉牌工作,
有時是一早就到萬華某公園,等著工頭招工。

協會表示,台北市資源較多,各種機會以及福利也相對其他縣市來得多,遊民的相關規定
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每個縣市差異很大,例如遊民在台北看醫生就比較能獲得照顧
,但有的縣市因為經費缺乏,不一定提供醫療服務。協會建議政府針對遊民權益訂定全國
性的統一原則,但在訂定全國性法規前,應進行全國列冊遊民調查,了解遊民需求。

協會說,根據民國99年底在台北車站的調查,八成七的遊民都希望租得起房子,脫離流浪
生活,但脫離流浪生活不等同住進收容所。馬總統雖曾在治國周記談及遊民議題,研議設
置短期收容所,但現有的安置辦法一方面由於床位不足,有老弱殘等資格限制,一方面由
於管理過於軍事化,遊民很難接受,至於租金補貼政策,也要視各縣市財政狀況而定,所
以現行的遊民居住政策應該要檢討。

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為潑水在遊民身上的發言,引起各界撻伐後,她表示,將催生遊
民輔導自治條例。不少民間團體都表示,這一部條例只是一部管理法,把遊民送到看不見
的地方加以管理,不代表遊民問題解決了,遊民法應該是一部權益保障法,若是中央政府
未來決定訂定一部整合性的遊民法,必須注重遊民的權益保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95395.shtml

--

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2-02-16
遊民要保障啥權益
Hedy avatarHedy2012-02-20
當樓上您自己是遊民時你就知道需要保障啥權益。
Linda avatarLinda2012-02-24
自己都放棄自己了要保障啥?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2-27
我想有部份人是需要別人給他機會拉他一把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3-02
文內說絕大多數是終日忙碌工作的窮人 賺的錢不夠住我覺得很能理解啊 年輕人拿22K又要租房時 不是差不多意思
Linda avatarLinda2012-03-06
從回歸社會的角度來看,增加歸屬感,降低犯罪率,對大家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