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丁大倫(服刑中),前年假釋戴電子腳鐐期間,在西門町性侵及猥褻兩女大學生
,被稱為「西門町之狼」,最高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他有期徒刑7年確定。
判決指出,33歲的丁大倫98年8月假釋出獄,並戴電子腳鐐監控,同年9月、11月間再度犯
案,先後兩次冒充大學生到台北市西門町,以拍攝畢業影帶當藉口,誘騙兩名女大學生到
西門町附近昆明街大樓頂層性侵及猥褻。
庭訊時,丁坦承犯案,合議庭考量丁有悔意,且未以過於粗暴方式性侵,因此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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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西門町之狼」,最高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他有期徒刑7年確定。
判決指出,33歲的丁大倫98年8月假釋出獄,並戴電子腳鐐監控,同年9月、11月間再度犯
案,先後兩次冒充大學生到台北市西門町,以拍攝畢業影帶當藉口,誘騙兩名女大學生到
西門町附近昆明街大樓頂層性侵及猥褻。
庭訊時,丁坦承犯案,合議庭考量丁有悔意,且未以過於粗暴方式性侵,因此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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