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討論這麼熱烈, 我也來湊個熱鬧.
我是在去年的教師節前幾天晚上開車要從山外往沙美,
時間是晚上七點半左右,
行經下莊的十字路口, 是紅燈,
所以我慢了下來, 一看四下無人,
我又加速往前闖了紅燈... (我必須說我闖紅燈就是不對)
但在我闖紅燈前慢下來之際,
有一輛白色小貨車從我後面超車(雙黃線),
順勢右轉紅燈直接給他闖過去...
(我會闖紅燈是因為 1.四周一片荒涼,不知道在紅燈沙小朋友
2.小客車都闖了, 我也過好了)
結果沒多久, 躲在下莊村子裡的警車開了出來,
把我在路邊攔下來, 開了我一張 3600 的罰單...
(因為我態度還算和善, 所以他開闖紅燈中便宜的吧.)
我不是要爭論我沒有錯, 因為闖紅燈本來就錯了, 沒啥好爭的,
只是警察只抓我, 雙黃線超我車兼闖紅的小貨車一點事也沒有,
想到這我就很 "更" ...
是因為我車子老跑不快容易抓嗎?
是不是要符合公平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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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發發怒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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