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最近對於老建築的存廢著實是風波不斷。
從大新商社開始一路連拆好幾棟直至最近的鶴岡茶坊...
實際上這幾棟建築的保存都還算完整,
若留下來應該也大有所為...
畢竟拆掉的幾間都是在附近的建築,
甚至有機會互聯成線去推廣觀光,
但是拆了就什麼都沒了...
偏偏文資法法規對於屋主不太友善,
導致民間人士要獨立維護古蹟難上加難...
而地方政府又只把鹿港當作古蹟區,
完全不管也有深厚文化底蘊的彰化市,
就覺得無力且無奈。
也想聽聽看仍在彰化的板友一點意見?
文化及建設真的不能有更好的平衡點嗎?
---------------我是分隔線----------------
拍謝 我又出來了
看了好幾次大家的回覆,心情有點複雜的不知道該怎麼回覆
一面是很高興原來大家還是很關心這一切,
一面是很無奈政府對於文化留存法令的不夠完善...
在稍微研究文資法後我才知道古蹟保存對於屋主的權益漠視是多麼嚴重,
所以我也漸漸能理解屋主會想趕快拆掉的心情,
但是在喊著政府沒錢的情況下,又會看到官員出國考察的新聞,
或者是一些奇妙的花費等等。就覺得...
拆了古蹟後說沒錢的理由是類似這種原因嗎?
如果說錢拿去把路鋪平 我還覺的欣慰一點...
最後我是想說,還在彰化的朋友們,往後在路上移動的時候
可以抬頭看一下,你會發現彰化的窗花原來這麼美,
可以仔細看一下,你會發現這個柱頭雕刻的這麼精細,
再認真研究下去,你會看到歷史的軌跡。
其實不必羨慕日本的景色,也不一定會輸給台南的古蹟,
彰化還有很多可以發掘的,隱藏著的美。
我愛彰化:)
最後還是很抱歉,手殘刪掉了大家的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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