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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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14/967741/

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
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陳男,對方送醫延至同年11月中死亡,家屬提告
過失致死罪嫌並求償200萬元。蔡女表示並未超速,是對方突然出現,才煞車不及撞上。

法官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陳走在慢車道上靠近分隔島,多數機車都快
速閃過或擦身而過,蔡女因右方緊鄰一輛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可見陳案發時有穿越慢
車道行為。

法官認為,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人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走,禁止穿越設有劃分島、護
欄的路段;陳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依信賴原則,遵守交通規
則的蔡女無罪,並駁回死者家屬附帶民事求償,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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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雄中華路這麼大條敢這樣穿越非常有事情
還好還是有明辨是非的法官
不全然是行人絕對對
然後還有種我覺得也很妙
如果離路口很遠也就算了
在路口而且還是有號誌的路口
也在那邊無視號誌穿越
這也是種趕投胎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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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0-15
現在一堆智障法官退休,新的法官很少應注意而未注意
,值得鼓掌
不然整天當百姓應注意而未注意,一秒內閃避的神
Hedda avatarHedda2016-10-17
真心建議~~
機車族要裝個行車記錄器
馬路上的妖魔鬼怪太多了
好好的保障自己
Erin avatarErin2016-10-18
不是走在斑馬線 斑馬線上 就賠定了
Jacky avatarJacky2016-10-20
推 真的看過幾次有人走在分隔島旁或很接近路中間的
,超級危險,不要以為路人最大
Necoo avatarNecoo2016-10-21
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才是最大 有絕對路權
Tracy avatarTracy2016-10-23
我開車遇到斑馬線都一定會放開油門或踩剎車
不論有沒有人走在上面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0-25
應注意而未注意本來就是刑法是否有過失的判斷的一
階段,哪有消失什麼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0-26
還扯什麼智障法官,真是民粹
Carol avatarCarol2016-10-28
現在更多的是刑法上「有教化可能」之類的= =
這種被罵恐龍智障居多
我覺得這種比較誇張,這些年一堆性侵殺害都被判這種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0-29
違規穿越馬路被撞不賠的案例其實不少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0-31
根本是自殺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1-01
三民區中華路誰能走給我看?一堆店家根本擋起來了
Olga avatarOlga2016-11-03
除了穿越馬路、闖紅燈等,不走在慢車道很難吧
Olga avatarOlga2016-11-04
三民區中華路人行道算很寬大了阿 你是不是搞錯地方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1-06
就算走慢車道 走到靠近分隔島做啥??
Jake avatarJake2016-11-07
人行道根本沒辦法走,不走慢車道難不成走快車道啊
好吧,這邊的人行道確實可以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1-09
這是穿越馬路耶
北高雄中華路那麼寬您穿越看看
Lydia avatarLydia2016-11-10
這裡是鐵路以北的中華路,北高雄中華路喔
中華地下道以北的中華路
Lucy avatarLucy2016-11-12
馬路沒有絕對路權 ,班馬線才有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1-13
中華路以北 馬路超寬大 車流快 人行道也相對寬大
實在不知道有啥必要走到慢車道 就算走到慢車道
幹嘛走到靠分隔島那種車流速度最快的範圍....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1-15
穿越馬路不一樣吧 行人過馬路還是走斑馬線保險 隨便
穿越馬路 法律就不是站在行人那邊了
Hazel avatarHazel2016-11-16
以前類似情況被法官判過失殺人賠錢又緩刑造成嚴重
身心創傷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1-18
這只是過失致死,沒有過失殺人這條…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1-19
行人走在斑馬線才會有金身啦,慢車道就看裁判心情囉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11-21
殺人是沒有分過失還是沒有過失…
Noah avatarNoah2016-11-22
一個多月前也是有行人違規從分隔島穿越慢車道往人行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24
道上來給我撞,還好都小傷,交通分析也是對方的責任,
Kelly avatarKelly2016-11-25
我就當自己的皮肉傷治療費是花錢消災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27
幫標重點「陳走在慢車道上靠近分隔島」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1-28
沒有「過失殺人」這種東西喔,只有「過失致死」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1-30
過失殺人在法邏輯上完全說不通!別再亂說名詞了!要
殺人就是故意認知,哪來的過失又故意?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01
如果不是穿越而是人行道或騎樓被堵住不得不走慢車道
怎麼辦?高雄騎樓人行道很少有全通暢的,別忘了還
有慢車道違停...X!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2-03
之前確定是被判過失殺人
Hardy avatarHardy2016-12-04
都說死者是走靠近分隔島了還在那邊靠邊,樓上是有
文盲嗎?
Lydia avatarLydia2016-12-06
補推法官合理判決啦!不然一堆出來賺現金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07
法官判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