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波餐館徵長期晚班計時人員 - 宜蘭
By Connor
at 2017-05-11T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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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P53548e ]
作者: lightlight26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宜蘭/一般] 蘭波餐館徵長期晚班計時人員
時間: Thu May 11 17:39:14 201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面試通過即可上班,以長期為佳(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工作20~30小時,每週工作三~四天(自由排班)(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平日17點~22點,假日14點~22點(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30分鐘(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計薪有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5元/小時(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蘭波餐館(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185號)(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外場接待客人、點餐送餐、環境清潔等工作,
另需學習內場廚房備料與吧台飲料甜點製作等項目
歡迎無經驗或對餐飲烘培有熱忱者!(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蘭波號(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185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Phone-0921751226
(歡迎將履歷表直接寄至黃先生電子信箱或電話聯絡黃先生約面試時間)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電話通知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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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light26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宜蘭/一般] 蘭波餐館徵長期晚班計時人員
時間: Thu May 11 17:39: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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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面試通過即可上班,以長期為佳(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工作20~30小時,每週工作三~四天(自由排班)(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平日17點~22點,假日14點~22點(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30分鐘(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計薪有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5元/小時(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蘭波餐館(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185號)(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外場接待客人、點餐送餐、環境清潔等工作,
另需學習內場廚房備料與吧台飲料甜點製作等項目
歡迎無經驗或對餐飲烘培有熱忱者!(應詳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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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蘭波號(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185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Phone-0921751226
(歡迎將履歷表直接寄至黃先生電子信箱或電話聯絡黃先生約面試時間)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電話通知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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