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蘆洲專門賣Puma的店工作
首先月休4天每天上班9個半小時,薪水是24000+獎金(每個月達35萬多2000 50萬3500)
(但我今天上班一整天只有一位小姐買件衣服)
整天都在學包鞋子包鞋子包鞋子包鞋子
隨口問了一句員工:我們所有員工有幾人阿?
員工:機密,公司說這不能談
-------------------------------
喔對了,還沒談好勞健保(當時面試我的員工說應該有,然後會有位潘小姐更詳細解釋)
潘小姐晚間到來時,我劈頭就問是否有勞健保,員工都含糊帶過,潘小姐給我回應是:沒有什麼含不含糊的,我們是合法的無人公司,在勞基法上就是站的住腳,沒有勞保但三個月滿後有健保.
OK這都沒關係我上完一整天班,自認比其他新進員工積極(起碼我沒有穿拖鞋(有員工穿) 起碼找鞋還有衣服尺寸背的比他們熟)但晚上九點,老闆叫當時同意我上班的員工叫我明天不用來了,
也沒關係,我請求他們支付我一天薪水,打來員工卻說未滿一週公司有權益不支付薪水 !
於是我打電話去店裡找潘小姐理論這一天薪水,要的過程也提及這種沒有勞健保制度是不符合勞委會的規定
潘小姐直說:楊先生你對公司沒有付出,憑什麼要薪水,你不要逼我們來硬的喔,我叫我老公跟你講(刺青吃檳榔中年男子)
潘先生說:好阿 你不服氣明天再來上班阿 我直呼:你們這種態度誰還敢去上班阿 潘先生: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掛電話)
-------------------------------
實在太氣不過找警察理論去,過程中我並沒有潘小姐的電話,打電話給兩位員工皆說沒有潘小姐電話也不願意提供本名給我,也只好作罷.
最後當初跟我面試的員工說是他錄取我的,只是因為沒想到老闆覺得我太胖了,所以不太適合待在PUMA,當時他沒想到這問題.... 也會跟公司爭取看看一些些車馬費津貼給我.
但有這種流氓老闆,大家求職還是要小心微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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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月休4天每天上班9個半小時,薪水是24000+獎金(每個月達35萬多2000 50萬3500)
(但我今天上班一整天只有一位小姐買件衣服)
整天都在學包鞋子包鞋子包鞋子包鞋子
隨口問了一句員工:我們所有員工有幾人阿?
員工:機密,公司說這不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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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還沒談好勞健保(當時面試我的員工說應該有,然後會有位潘小姐更詳細解釋)
潘小姐晚間到來時,我劈頭就問是否有勞健保,員工都含糊帶過,潘小姐給我回應是:沒有什麼含不含糊的,我們是合法的無人公司,在勞基法上就是站的住腳,沒有勞保但三個月滿後有健保.
OK這都沒關係我上完一整天班,自認比其他新進員工積極(起碼我沒有穿拖鞋(有員工穿) 起碼找鞋還有衣服尺寸背的比他們熟)但晚上九點,老闆叫當時同意我上班的員工叫我明天不用來了,
也沒關係,我請求他們支付我一天薪水,打來員工卻說未滿一週公司有權益不支付薪水 !
於是我打電話去店裡找潘小姐理論這一天薪水,要的過程也提及這種沒有勞健保制度是不符合勞委會的規定
潘小姐直說:楊先生你對公司沒有付出,憑什麼要薪水,你不要逼我們來硬的喔,我叫我老公跟你講(刺青吃檳榔中年男子)
潘先生說:好阿 你不服氣明天再來上班阿 我直呼:你們這種態度誰還敢去上班阿 潘先生: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掛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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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氣不過找警察理論去,過程中我並沒有潘小姐的電話,打電話給兩位員工皆說沒有潘小姐電話也不願意提供本名給我,也只好作罷.
最後當初跟我面試的員工說是他錄取我的,只是因為沒想到老闆覺得我太胖了,所以不太適合待在PUMA,當時他沒想到這問題.... 也會跟公司爭取看看一些些車馬費津貼給我.
但有這種流氓老闆,大家求職還是要小心微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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