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四條之規定,
衛生署宣布菸品健康福利捐自今(98)年6月1日起調漲為20元;
基於保護消費者權益,
且為避免菸品囤積及業者不當得利之情事,
採用辨識標記方式,
區分繳交20元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菸品。
衛生署經與相關部會、
消費者基金會、
菸品製造輸入業者、
菸品販售通路業者、
相關商會與協會召開多次會議,
決定採用辨識標記方式,
以避免發生菸品囤積、
業者不當得利等問題。
衛生署印製的辨識標記,尺寸為1公分x2公分,
具有隱性螢光、顯性螢光、刮擦油墨、防偽底紋、暗記、批號控管及防偽撕裂線等設計。
惟大部分業者將自行於菸盒上印製足以供消費者辨識的標記,
少數業者將採用黏貼衛生署印製的辨識標記。
未來,
衛生署將透過各種媒體與通路加強宣導,
俾讓消費者能瞭解如何辨識,以維護自我權益。
行政院並已指示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財政部關稅總局及衛生署等機關加強稽查,
以避免發生走私、囤積及偽造辨識標記等情事。
衛生署與財政部將於近日發布「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
健保局補助中低收入戶健保費亦將於6月1日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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