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路邊停車9月1日開始收費 -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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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市路邊汽車停車格9月1日起開始收費,收費辦法
採每半小時收費10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的費率執行;收費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8點至晩上19點止,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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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18鄉鎮市中,苗栗市首例實施路邊停車收費,舊苗農校區臨時路外停車場也一併收費
,停車格位約計1677格,主要劃設於市區10餘條主要路段及停車需求高的道路上。
苗市公所指出,營運業務由民間廠商「中興電工」嘟嘟車房得標管理,期透過民間企業化
及專業化的經營管理效能,及資訊化的設備,提供鄉親更為優質的停車環境。
苗栗市長邱炳坤指出,道路是以人車通行為主要目的,繪設路邊停車格是為方便民眾洽公
、就醫、購物等臨停需求的權宜措施,以往的免費造成車輛長時間的停放或遭廣告車、廢
棄車輛長期佔用,導致有臨停需求者一位難求的窘境。
邱炳坤表示,有時民眾為貪圖方便,因而造成交通秩序的紊亂及許多民怨,為提高停車周
轉率,讓停車格位能公平輪替使用,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規劃實施收費管理制度

苗栗市公所工務課指出,如果有長時間停車需求的鄉親,建議可將車輛停放於周邊公私有
的路外停車場、地下停車場或立體式停車場,為配合路邊停車收費的措施,考量中苗地區
黃昏市場周邊的停車需求量較高,一併規劃將原苗農中正校區之臨時停車場約212格汽車
停車空間納入收費。
工務課表示,另為便利民眾繳交路邊停車費,繳費方式除該所內設置之服務據點及民族路
與忠孝路交叉路口收費票亭外,也可持繳費單至統一、全家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
全國的各門市據點繳納,若不慎遺失停車繳費單或條碼無法辨識,可就近到超商的多媒體
事務機補單繳費。

新聞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15/8/26/n4513334.htm#sthash.KSn98Ccr.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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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5-08-31
拿來的勇氣收錢....根本欺負市民!!!
Leila avatarLeila2015-09-04
yodouble就停在西山示範公墓,這樣不用收錢啦~澳交鳥市民
Kelly avatarKelly2015-09-08
希望頭份竹南趕快跟進,不然都沒位置停
Megan avatarMegan2015-09-12
頭份中央路也快跟進
Jack avatarJack2015-09-16
爽!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9-21
Olive avatarOlive2015-09-25
使用者付費欺負什麼?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9-29
免費的用慣了…一時間不習慣收費
Hazel avatarHazel2015-10-03
巷子內違規停車的順便抓一抓好不.....非常阻礙交通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0-07
爽,頭份怎麼還不跟進!!!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0-12
很好!到時候路邊應該會很乾淨... 就跟收費後的市場那邊
停車場一樣
Linda avatarLinda2015-10-16
收費增加縣庫是好事 別整天只會叫中央幫忙坦
Jake avatarJake2015-10-20
苗栗缺錢 讓市民補充一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10-24
那大眾運輸有跟著改進嗎?
Emma avatarEmma2015-10-29
樓樓上 收錢的是市公所 缺錢的是縣政府吧...?
Olivia avatarOlivia2015-11-02
evil80318真是刁民,台北不缺錢你也懶趴夾著乖乖繳停車費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1-06
某樓講的好像只有苗栗停車收錢一樣..
Ina avatarIna2015-11-10
拜託頭份竹南快跟進,一堆北爛路霸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11-14
違規先抓一抓吧 轉角住家紅線天天圍停都沒事
三角公園麥當勞旁 天天停一堆轎車雙線變單線
Erin avatarErin2015-11-19
頭份到底有在開單違停嗎?虧還蓋新的警察局 停到車道上
Mason avatarMason2015-11-23
直接縮減一個車道也不知道有在抓嗎 哀
Steve avatarSteve2015-11-27
推竹南頭份快跟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12-01
付費不錯 但要認真抓違停!不然違停更多
Lauren avatarLauren2015-12-05
看推文是大家不知道還是罵爽爽的...
要抓違停必需要去檢舉,法律早有寫是一點用也沒有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12-10
因為違停可能是去店家消費,抓了違停等於擋了店家財路
這樣反而會被申訴被關切喔,所以很多地方都一樣啦
變成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潛規則的狀態;不出事就不出事
Hardy avatarHardy2015-12-14
出事了就於法有據,依法處理
Delia avatarDelia2015-12-18
以台灣的狀況,如果所有法律都在無人檢舉的狀況下就自動
執行,台灣經濟反而會卡住咧..
因此,真的看不過去且對你利益有損害,你就去檢舉
Jack avatarJack2015-12-22
要不然,你也實在不知道做了是好是壞..
Ivy avatarIvy2015-12-26
同樣的,高速公路爭取路肩開放這件事,其實你直接開就好
了,沒人檢舉就沒事,反過來說要有人檢舉,才會有更多人
去施壓開放,不然根本不用開放,因為也沒在抓…
Kumar avatarKumar2015-12-31
停車繳錢剛剛好
Olive avatarOlive2016-01-04
你不理財, 財不理你. 你不打電話派出所/分局/縣警局/110/
Cara avatarCara2016-01-08
縣警局拖吊場, 違停就是依舊, 絕對不會因為停車收費政策的
實施而有所改善. (苗栗市南苗地區有些路口轉彎紅線處都幾
Carol avatarCarol2016-01-12
十年佔用路口營業了, 看過被嚴厲取締與開罰嗎? 除非民眾主
James avatarJames2016-01-17
動檢舉, 簡單的說 : 市公所管收錢, 警政單位管開單, 除非
有利可圖, 不然大多各單位各管各的, 雖然有些動作理論上應
Mia avatarMia2016-01-21
該有些地方可互相配合, 例如光復路的商家佔用路肩, 其實就
可以市公所出面與當地市代商圈協會聯繫, 不然你看市長FB上
Adele avatarAdele2016-01-25
動輒喊要想辦法振興商圈, 行人徒步動線都搞得要跟車爭道了
, 誰還會有那個念頭去消費? 再加上民眾素質的低落到極點 ~
苗栗 ... 唉 ... 無言)
Gary avatarGary2016-01-29
簡單一句結論,看到嚴重堵塞到交通或紅線轉彎處違停,派出所
或110打下去就對了,不打就是現況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