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社區有人要打拱門 - 台北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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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找里長對這件事了解了一下,發現問題真的不是普通的複雜

而目前多方了解諮詢的結果…結論是:

真的很不樂觀!!拱門恐怕是很難保住了,而185巷的路也有可能縮減或改道…


把目前的狀況條列一下:

一、土地權:

1. 185巷的土地權:

今天大家看到的185巷,是當年建商擅改設計圖做出來的大路,

里長那裡有三十年前社區興建中三年的空照圖,可以證明當年建商所蓋就是現在看到的這條


三十年來沒有做過變更,但是它的確是蓋在私有土地上。


下面大略畫一下讓大家了解,這張圖是目前185巷的建築與道路概況

土黃色是私有地 綠色是原本設計圖的185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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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 │
∕ ∕中心 │
───┘



警 ︳
衛□ ︳
室 ︳ ───┐
阿│
□□□□ 朗│機車行│
拱門 └───┘

所以是當年建商與台北市政府的問題,因為建商沒有照設計圖蓋社區

將社區道路蓋在私有地上,而政府仍然發予使用執照讓他販售

倒楣的就是根本不知道然後買下來的社區居民…


因此,如果真的要照法律解決,理論上是要建商負責

蓋回原本的185巷…但是建商倒閉多年了…


2.地上物的所有權:(大拱門、警衛室)

理論上,地主雖有土地權,但地上的建物應是社區共有,因為是建商蓋給社區的

但是,里長說我們提不出證明。

(這部份還牽扯到興隆社區管委會的更替,里長說所有他說的話都可以讓我寫在網路上

就跟興隆社區管委會相關的部份不要提,所以就不寫出來了)

而且他只要拆右1/3,大門就變成危險建築,市政府就可以強制拆除


3.原185巷的土地權(阿朗、機車行):

原本的185巷範圍,大約是從社區下來方向拱門的左側1/3加上阿朗還有一部分的機車行

阿朗是違建可以強拆…但是機車行有部份土地權與建築所有權,如果要開回原路,需要徵收

機車行的一部份


二、解決方向與問題:

1. 使185巷成為既成道路:

既成道路的定義是:

通行二十年,二戶以上住戶唯一道路,地主未提出異議

現在新地主已經提出異議了,而且社區實在太多小通道,要被認定是唯一也有困難

律師朋友說你們應該在舊地主時就向區公所申請認定,

現在就目前條件看來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2. 與地主協商:

這點里長已經非常努力的與對方溝通,但是對方也滿強硬的

兩方都有找自己區的議員(里長說李慶元幫了我們不少忙了~)

而且台北市都更區的建地,要對方退讓其實真的不太可能也不合理…

目前就是里長還在努力協商,有新狀況會公佈~


3.照原設計圖重開185巷:

第一個問題是錢從哪來?不可能找建商討,社區出錢?有人不願意怎麼辦?

而且還要算徵收機車行的錢,對方也不一定願意讓你徵收…

二是重開後路也很小,頂多單行道…



我問一了下里長當天的狀況,里長的確是從屏東恆春衝回來的

他直接找管區警察去現場等,不過最後都沒有等到建商或拆除工人

他說他對廣播的內容也不贊成,也要大家冷靜不要跟對方衝突…

目前還在努力協商中,如果真的需要大家抗爭,一定會開里民大會決定

但是他說他不希望走到這一步,況且法律上站不住腳,抗爭也是沒有用的…




P.S 我是住在家家社區,提一下家家社區的狀況:

家家社區的拱門跟221巷就不用擔心這些問題,都是我們社區住戶的共有地~~

家家社區中唯一不是共有地的是二弄後面那個木材堆積場,它是私有地。

但是也不是說這件事就與我們無關…想想以後三個社區都從221巷進出的話……

會從山下塞到山上吧…光想到下山車隊遇到上山車隊該怎麼辦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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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雖然經常想回到從前 *cloverforyou .
* ◥██◣◥◤◢█◢ 卻不知道從前在什麼地方 ‧.
◢▇◤ ◣*▇▇ 我好想念你 .
◤/◣◥█◤ 我好寂寞…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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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6-08
如果這地權如此對方仍然買下,那想必對方已經做足功課
Noah avatarNoah2013-06-11
感謝情報,雖然一直很想問有沒有興隆社區管委會的八卦XD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6-15
221巷應該比較不用擔心,要擔心的是207出入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6-18
兩個巷子口都很小,方便性完全不如現在的185巷啊...
Kumar avatarKumar2013-06-22
推你的認真和熱心,請問拱門拆除不一定是破壞性拆掉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3-06-25
如果真的想要保留,和對方是否可有討論的機會和空間呢?
Iris avatarIris2013-06-29
建議一個方向,若是地權確定屬對方所有,但可提出相關居住等證明提出是否擁有地上權
Gary avatarGary2013-07-02
難怪那條巷子的出口突然轉個彎 原來是建商亂改設計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7-06
若上面有住宅也有劃號門牌,你們就可以拿水單電單去講,比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7-09
較粗俗的講法就是佔地為王,就算地是別人的對方也要多少安
Hardy avatarHardy2013-07-12
置間接被政府認可(都有水單電單了)的佔有人的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