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謝謝省錢板的大家
您可推文噓文集中在這篇討論就好 不用回文或轉發
不好意思造成省錢板離題很遠
我雖然只是潛水但也得到很多省錢的資訊!
----------------2014.10.8更新-------------------------
很謝謝大家熱情的在討論這篇文章
我是習慣潛水的鄉民 (剛還問了小天使才知道怎麼修文)
所以在PO文前有認真閱讀板規才敢PO文
應該是沒有嚴重違反板規 雖然內容有點偏離板旨....
但我的出發點只是省錢板的朋友惠我良多~
難的有這樣的經驗才想分享在這裡
不想說太多太白不是我想隱瞞
是不想害板友或自己脫口說出不該說的話而被告
這年頭說實話也可能被告誹謗ㄚ
且我問第一次申訴的A消保官她說可以把協調結果的文件公布上網沒問題
但同樣問題又問第二次的超效率B消保官
他瞪大眼說了兩次:你後果自負 你後果自負
當然我能了解B的心情
堂堂一個消保官哪有空整天管這些折價券的瑣事
但是因為A消保官當初很認真的聆聽我的問題與分析兩造說法
並且要求購物台限期改善並於兩周內函覆她(這件事有明確紀錄下來)
如果A沒有這麼認真我也不會申請進入調解委員會處理
而我過了一個月致電去市府詢問時發現對方根本沒回消保官
我覺得這種商家態度對A非常不尊重
你不想回就不要答應阿!
怎麼會膽大到唬爛消保官
所以我才會二次申訴要求調解 就是想看對方怎麼辯駁
但是兩次流程相差太多(秒殺宣布散會時對方也嚇了一跳 也太快了拉~)
不是說不行超效率
如果只是形式上的調解可以用書面或電話更能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畢竟對方也很認真準備了有關我的整份資料來戰
除了所有購物紀錄還有我打的每通電話他們大概都有調出來研究
整個公司勞師動眾也真是辛苦阿!
好笑的是這公司寧願花那麼多工時也打死不願意還我那應得的折價券一張
因此我不後悔在會上嗆他 NT$1 X 一萬張的事
至少列席在旁邊玩指甲的委員聽到也忍不住笑出來了
這邊列出簡訊內容供參,很明顯沒有字數限制問題,第一次就是沒打那除外條款
第二次才默默置入,除簡訊外該折價券自始至終沒有進過我網路上的會員帳戶,
也沒寫哪邊有使用說明可以參照,所以我不是沒看清楚規則亂指責對方
2013.11.22消費前的邀約簡訊
【XX購物500大方送!唯您獨享!11月前再買一件商品,加碼送一張500元折價券,
千元商品即可折,12/20加給,使用效期一個月】
2013.12.20消費後獲得珍貴折價券的入帳通知
【XX購物恭喜您獲得一張500元電子折價券,效期至2014/1/20,購買單件千元商
品即可折(專案商品除外),把握限時好康,快來XX購物!】
我真的只想分享這真實經驗
大家看看就好 抒發一下噓個文也無妨
但不要指名道姓攻擊廠商挖坑給自己跳喔!
------------------------------------------------------
原文:
今天首PO想要跟大家分享我省錢失敗的無奈心情~
------------------文長請慎入-----------------------------
我在2013年底因為收到了一封購物台的促銷簡訊
簡訊內容大致為只要我消費$1490就可以獲得一張500元折價券且【千元即可折抵】
於是我在這樣的誘惑下就買了CP值很高的象印保溫杯組合
(我想大家應該知道1000抵500的折價券取得超不易阿!
某購物台的我就連續投票15天好累 )
但消費後的隔月收到簡訊通知五百折價券入帳時
才是令人跳腳的開始.....
明明廣告簡訊就說是千元即可折
收到入帳通知裡面卻硬被加上了【限專案商品】
入帳也不是入到網路帳戶(我在網路購買)而是要打電話請專人處理才能用
真的要買時卻被告知我想要的東西都是專案商品都不可以用折價券!
我很生氣的問說那請你告訴我網頁哪個是專案商品好了
客服說:沒有辦法喔 你要自己打電話進來問我們查完系統才能告訴你可不可以折
這時我還傻傻的聽客服的話
隨便選了一組可折抵的商品【熱銷補貨到!XXX保濕噴霧】
結果到貨時發現該商品是即期品......
(3年有效期但我收到時三瓶都剩半年多就過期了)
熱銷補貨竟然是補即期品來賣真是高招阿!
因此我很生氣的退貨了
本想說算我貪小便宜吃一次虧就當上了一堂課不跟他們吵了
但後來因為又看到該購物台用類似手法
以模糊不確實的內容吸引人消費 顯然他們食髓知味變成常態性這樣做
因此我就上網向北市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第一次:書面處理
商業處發文要求購物台15天內回應消費者
結果他們隔了快一個月才發文回應,內容大致是完全反駁不認帳
第二次:消保官開申訴會議調解
簡單來說也是不認帳 調解失敗
消保官有問為什麼第一次的要約簡訊不說明該折價券的使用限制---限專案商品
購物台的法務人員竟回答:因為那樣字太多簡訊打不下
我超傻眼的~這是哪們子理由阿!
第三次:開正式調解委員會
有三個消保官一起開會
我以為今天終於可以爭取道我的權利了 會前還研讀了消保法
BUT!
會上我要求得到我應得的滿千折500折價券跟兩次請假來開會損失的車馬費
對方說:最多給你滿千折200折價券五張(還特別說明專案商品還是不可折喔)
還提醒消保官:我研究過這個客人的消費模式,
她就是【有折價券才要消費的那種客人】
這句話讓我真的很火大 (我就是澳客怎麼樣??澳客就不能捍衛自己權利嗎?)
因此我有回嗆:你要不要乾脆給我滿千折一塊錢的折價券一萬張算了!!!!!!!!
兩造各自表述完之後
主席問我們同不同意對方條件和解
兩邊當然都搖頭不同意
狠角色主席立刻宣布:調解不成立 散會!
消保官從頭到尾講的話不到兩分鐘
我都還沒機會回嘴會議就在傻眼+黯然中結束了...........
而法定消費爭議的流程真的就是只能這樣
還有意見只能自己找律師去法院提起訴訟
----------------------------無言的分隔線---------------------------------------
心得分享:
1.千萬不要為了折價券衝動購物
2.買網路商品要記得將所有內容print screen保存起來
(遇過標錯價的旅遊行程 在我問過客服出團日期後瞬間被默默調回原價還不承認)
3.雖然是小事 但消費者的權益如果自己都不去爭取選擇姑息
好比造成食安風暴的那些無良廠商只會越來越多吧
--
您可推文噓文集中在這篇討論就好 不用回文或轉發
不好意思造成省錢板離題很遠
我雖然只是潛水但也得到很多省錢的資訊!
----------------2014.10.8更新-------------------------
很謝謝大家熱情的在討論這篇文章
我是習慣潛水的鄉民 (剛還問了小天使才知道怎麼修文)
所以在PO文前有認真閱讀板規才敢PO文
應該是沒有嚴重違反板規 雖然內容有點偏離板旨....
但我的出發點只是省錢板的朋友惠我良多~
難的有這樣的經驗才想分享在這裡
不想說太多太白不是我想隱瞞
是不想害板友或自己脫口說出不該說的話而被告
這年頭說實話也可能被告誹謗ㄚ
且我問第一次申訴的A消保官她說可以把協調結果的文件公布上網沒問題
但同樣問題又問第二次的超效率B消保官
他瞪大眼說了兩次:你後果自負 你後果自負
當然我能了解B的心情
堂堂一個消保官哪有空整天管這些折價券的瑣事
但是因為A消保官當初很認真的聆聽我的問題與分析兩造說法
並且要求購物台限期改善並於兩周內函覆她(這件事有明確紀錄下來)
如果A沒有這麼認真我也不會申請進入調解委員會處理
而我過了一個月致電去市府詢問時發現對方根本沒回消保官
我覺得這種商家態度對A非常不尊重
你不想回就不要答應阿!
怎麼會膽大到唬爛消保官
所以我才會二次申訴要求調解 就是想看對方怎麼辯駁
但是兩次流程相差太多(秒殺宣布散會時對方也嚇了一跳 也太快了拉~)
不是說不行超效率
如果只是形式上的調解可以用書面或電話更能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畢竟對方也很認真準備了有關我的整份資料來戰
除了所有購物紀錄還有我打的每通電話他們大概都有調出來研究
整個公司勞師動眾也真是辛苦阿!
好笑的是這公司寧願花那麼多工時也打死不願意還我那應得的折價券一張
因此我不後悔在會上嗆他 NT$1 X 一萬張的事
至少列席在旁邊玩指甲的委員聽到也忍不住笑出來了
這邊列出簡訊內容供參,很明顯沒有字數限制問題,第一次就是沒打那除外條款
第二次才默默置入,除簡訊外該折價券自始至終沒有進過我網路上的會員帳戶,
也沒寫哪邊有使用說明可以參照,所以我不是沒看清楚規則亂指責對方
2013.11.22消費前的邀約簡訊
【XX購物500大方送!唯您獨享!11月前再買一件商品,加碼送一張500元折價券,
千元商品即可折,12/20加給,使用效期一個月】
2013.12.20消費後獲得珍貴折價券的入帳通知
【XX購物恭喜您獲得一張500元電子折價券,效期至2014/1/20,購買單件千元商
品即可折(專案商品除外),把握限時好康,快來XX購物!】
我真的只想分享這真實經驗
大家看看就好 抒發一下噓個文也無妨
但不要指名道姓攻擊廠商挖坑給自己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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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今天首PO想要跟大家分享我省錢失敗的無奈心情~
------------------文長請慎入-----------------------------
我在2013年底因為收到了一封購物台的促銷簡訊
簡訊內容大致為只要我消費$1490就可以獲得一張500元折價券且【千元即可折抵】
於是我在這樣的誘惑下就買了CP值很高的象印保溫杯組合
(我想大家應該知道1000抵500的折價券取得超不易阿!
某購物台的我就連續投票15天好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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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帳也不是入到網路帳戶(我在網路購買)而是要打電話請專人處理才能用
真的要買時卻被告知我想要的東西都是專案商品都不可以用折價券!
我很生氣的問說那請你告訴我網頁哪個是專案商品好了
客服說:沒有辦法喔 你要自己打電話進來問我們查完系統才能告訴你可不可以折
這時我還傻傻的聽客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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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因為又看到該購物台用類似手法
以模糊不確實的內容吸引人消費 顯然他們食髓知味變成常態性這樣做
因此我就上網向北市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第一次:書面處理
商業處發文要求購物台15天內回應消費者
結果他們隔了快一個月才發文回應,內容大致是完全反駁不認帳
第二次:消保官開申訴會議調解
簡單來說也是不認帳 調解失敗
消保官有問為什麼第一次的要約簡訊不說明該折價券的使用限制---限專案商品
購物台的法務人員竟回答:因為那樣字太多簡訊打不下
我超傻眼的~這是哪們子理由阿!
第三次:開正式調解委員會
有三個消保官一起開會
我以為今天終於可以爭取道我的權利了 會前還研讀了消保法
BUT!
會上我要求得到我應得的滿千折500折價券跟兩次請假來開會損失的車馬費
對方說:最多給你滿千折200折價券五張(還特別說明專案商品還是不可折喔)
還提醒消保官:我研究過這個客人的消費模式,
她就是【有折價券才要消費的那種客人】
這句話讓我真的很火大 (我就是澳客怎麼樣??澳客就不能捍衛自己權利嗎?)
因此我有回嗆:你要不要乾脆給我滿千折一塊錢的折價券一萬張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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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當然都搖頭不同意
狠角色主席立刻宣布:調解不成立 散會!
消保官從頭到尾講的話不到兩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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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定消費爭議的流程真的就是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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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萬不要為了折價券衝動購物
2.買網路商品要記得將所有內容print screen保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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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雖然是小事 但消費者的權益如果自己都不去爭取選擇姑息
好比造成食安風暴的那些無良廠商只會越來越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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