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東側地區南北向捷運線走廊研究規劃案公聽會 - 台北
By Elma
at 2006-03-18T20:25
at 2006-03-18T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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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告
發文日期:95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捷規字第09530551901號
主旨:公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臺北市東側地區南北向捷運線走廊研究規劃案公
聽會」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十條第二項及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召開公聽會作
業準則。
公告事項:
一、舉行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95年3月23日(週四)下午7時,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9號8樓-內湖區政
中心大禮堂 (與捷運民生汐止線規劃案公聽會共同辦理)。
(二)第二場:95年3月29日(週三)下午7時, 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99號3樓-鵬程區民
活動中心。
(三)第三場:95年4月1日(週六)上午10時,台北市光復南路271號-光復國小明德樓4
樓多功能禮堂。
(四)第四場:95年4月2日(週日)上午10時, 台北市辛亥路一段臨141號(溫州街旁之辛
亥高架橋下)-辛亥區民活動中心。
(五)第五場:95年4月7日(週五)下午7時, 台北縣永和市得和路202號-秀朗國小教學
大樓5樓活動中心大禮堂。
二、規劃路線方案說明:考量規劃範圍之地區發展潛力、道路交通條件、運輸效益、工程
與營運條件、環境衝擊及與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整體路網銜接,路線替選方案係規劃自臺
北市的捷運內湖線劍南路站附近起沿中山區、內湖區、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中正區
等行政區至臺北縣永和市、中和市至景平路,全線採地下方式興建;本規劃案公聽會中將
就各替選方案作說明。
三、公聽會進行程序:公聽會進行程序為主持人說明案由、捷運工程局簡報規劃案內容、
公聽會參與人員表達意見、公聽會結束。
四、公聽會參與人員:本規劃案影響範圍內居民、相關學者專家、公益團體、有關機關、
學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五、公聽會參與人員得以言詞或書面自由發表意見,且自公聽會終結後10日止,以書面意
見函送或傳真至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綜合規劃處,規劃單位將予以研處後函復(惟請註
明姓名及聯絡地址,俾利回覆),逾期恕不納入規劃報告案處理。
六、規劃內容摘要放置時間及地點:規劃案內容摘要自95年3月8日起至95年4月7日止放置
於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內湖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臺北市大安區公所、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臺北縣永和市公所、臺北
縣中和市公所及規劃影響範圍內里辦公處以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供索取。
七、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辦理單位或公聽會主持人有權終止會
議或依到場人之申請,終止公聽會,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公聽會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
八、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電話
:25215550轉8136,傳真:2521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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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95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捷規字第09530551901號
主旨:公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臺北市東側地區南北向捷運線走廊研究規劃案公
聽會」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十條第二項及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召開公聽會作
業準則。
公告事項:
一、舉行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95年3月23日(週四)下午7時,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9號8樓-內湖區政
中心大禮堂 (與捷運民生汐止線規劃案公聽會共同辦理)。
(二)第二場:95年3月29日(週三)下午7時, 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99號3樓-鵬程區民
活動中心。
(三)第三場:95年4月1日(週六)上午10時,台北市光復南路271號-光復國小明德樓4
樓多功能禮堂。
(四)第四場:95年4月2日(週日)上午10時, 台北市辛亥路一段臨141號(溫州街旁之辛
亥高架橋下)-辛亥區民活動中心。
(五)第五場:95年4月7日(週五)下午7時, 台北縣永和市得和路202號-秀朗國小教學
大樓5樓活動中心大禮堂。
二、規劃路線方案說明:考量規劃範圍之地區發展潛力、道路交通條件、運輸效益、工程
與營運條件、環境衝擊及與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整體路網銜接,路線替選方案係規劃自臺
北市的捷運內湖線劍南路站附近起沿中山區、內湖區、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中正區
等行政區至臺北縣永和市、中和市至景平路,全線採地下方式興建;本規劃案公聽會中將
就各替選方案作說明。
三、公聽會進行程序:公聽會進行程序為主持人說明案由、捷運工程局簡報規劃案內容、
公聽會參與人員表達意見、公聽會結束。
四、公聽會參與人員:本規劃案影響範圍內居民、相關學者專家、公益團體、有關機關、
學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五、公聽會參與人員得以言詞或書面自由發表意見,且自公聽會終結後10日止,以書面意
見函送或傳真至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綜合規劃處,規劃單位將予以研處後函復(惟請註
明姓名及聯絡地址,俾利回覆),逾期恕不納入規劃報告案處理。
六、規劃內容摘要放置時間及地點:規劃案內容摘要自95年3月8日起至95年4月7日止放置
於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內湖區公所、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臺北市大安區公所、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臺北縣永和市公所、臺北
縣中和市公所及規劃影響範圍內里辦公處以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供索取。
七、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辦理單位或公聽會主持人有權終止會
議或依到場人之申請,終止公聽會,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公聽會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
八、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電話
:25215550轉8136,傳真:2521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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