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求償 - 生活
By Elizabeth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99/10工作時操作油壓機,模具螺絲鬆脫一邊掉下來壓傷我的右手照成第四隻掌骨粉碎性骨折食指、中指近位指骨骨折,住院7日從出院回家修養後,我的老闆都沒有打電話來關心我,當時公司有也開開立職災門診單、住院門診單也有承認職災,也幫我付了第一次住院的醫療費 ,但之後每次門診掛號費和復健往來的交通費 公司都沒幫我付,後來我跟他說你怎麼沒有每個月付我薪資 ,跟我說他不知道有這項規定,後來我去勞工加申訴才給30%薪資而已,70%傷病給付由勞保局給付的 ,手持續看診復健中無名指掌骨碎的太嚴重一直沒有長出骨頭,於是前往長庚看診,醫生說骨頭太久沒長出必須做自體取骨手術,來補手上掌骨必須用自費鋼釘要價快5萬,於是100/07又開第二次手術醫生說要用自費鋼釘於是有跟公司講也有開住院門診單,但第二次住院的所有醫療費公司也沒幫我付包括自費鋼釘的部份還有北上看診往來交通費。
公司職災30%薪資第一年每個月付我5364元 第二年薪資50%每個月付我8940元,其他的部份向勞保局申請。但101/02突然扣勞健保全額8448元只匯我942元也沒告知打電話去才說,隔天公司又寄扣繳憑單99/12~100/11月給我申報83706元跟跟本沒領那多就算勞健保進去也沒那多,聽說公司所給付的薪資是可免納所得稅,但公司還開給扣繳憑單給我
請問:
1.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全額的醫療費用包括自費鋼釘費用?交通費?精神慰藉金?
2. 勞健保自受傷那天起勞工必須全額付單嗎?還是職災期間免付勞保費.為何1年多之後又扣這筆錢呢 ?
3.請問職災期間申傷病給付勞保給付不足的, 公司給付的薪資 是否可報所得稅?
家裡非常貧困我們窮人家也請不起律師也沒厲害的人願意替我們出頭討公道,而且公司的老闆和老闆娘太態度很強勢把我們吃夠夠,欺負我們善良的老百姓不懂勞保與法律的問題.....難道我們就這樣求償無門嗎?這社會還有天理嗎?
已更新項目:
跟兒子一樣帥:
其時我在2010/11/25我有去勞工局申訴公司沒有付薪水,但是勞工局勞動檢查所派員有去檢查只叫公司加強模具檢查及固定改善而已,並沒有罰公司其時感覺得出來勞工局比較挺公司也並不會替勞工講話。
有人告訴我職災刑事只有半年而已,我以超過了只剩民事求償的部份而已,如果去告他過失傷害有用嗎?上法院要有人做證同事沒有人敢做證啊!
2 個已更新項目:
跟兒子一樣帥:
我門公司是非常小間的公司不到20人同事知道勞工局有人去檢查,但公司老闆娘一直跟在檢查員的旁邊怕勞工局檢查員去問同事發生的情形,有沒有貼在公佈欄或明顯易見處14天應該是沒有不然同事就會說了,我有跟勞工局申請檢查結果的報告如下︰
1.本人工作中受傷,目前休養中。公司除全額支付本人住院之醫療費用外,會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職業災害補償,並希望本人早日康復返回公司工作。
2經.99/12/15以電話向申訴人我確認︰該公司支付全額住院醫療費,並依約定按月給予原領工資數數額(每月新台幣17280元之職業災害補償)。
綜上公司未發現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之情形。
3 個已更新項目:
跟兒子一樣帥:
☆
1-1.第一次住院卻時有幫我付全額醫療費用,但之後每次門診掛號費和復健往來的交通費用公司都沒幫我付,以及第二次手術住院的所有醫療費公司也沒幫我付包括自費鋼釘的部份還有北上看診往來交通費用也都沒支付。我跟公司要求要必須支付我全部所有醫療費用時,他說政府沒這項規定,就給我一組電話號碼叫我自已打電話去問。但朋友說不用打去問了因為那個人說不定早就跟公司講好了,不用支付任何費用了。
2-2公司卻時第一年每個月都有付30%薪資,第二年50%薪資。所以公司並沒有違法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Franklin
at 2012-02-24T23:49
at 2012-02-24T23:49
By Sarah
at 2012-02-25T01:12
at 2012-02-25T01:12
2、受傷期間的薪水,本來就是顧主跟勞委會依保費分攤的。
3、另外你應該還能去告老闆過失傷害,只要舉證那個模具機械計設有安全上的缺失就行了,這個可以請勞動檢查所派員查檢,因為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第1款就有規定「雇主對左列事項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一、防止機械、器具、設備等引起之危害。」,所以如果機械設計不良,那就是顧主有過失責任,自然就可以刑法284條告他過失傷害,然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顧主提起請求回復損害之訴,自然就可以要求其他的醫藥補償,另附帶民事訴訟之被告,並不以包含顧主為限,也可將工作現場負責人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一併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2012-02-21 22:36:18 補充:
不用一定要有人從做證,關於動力衝剪機械,在「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第二章就有相關的規定,而且在檢查員至單位檢查後,會開出檢查結果通知,上面就會寫有無缺失或要求改善事項,而且規定要公告在單位公佈欄或明顯易見處14天,可以打電話到檢查所查詢檢查結果,或請同事幫你看看,如果沒有公佈,那就再檢舉他一次,重點是如果檢查結果認定機械或設備不符合「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之防護規定,那就可以用為顧主過失之依據。
另外公司機具有缺失,檢查所不一定會直接開罰,一般都會限期改善,如不改善者才會開罰,所以重點是那一份檢查結果,而不是以公司有無被開罰判定。
Related Posts
私立大學通訊系
By Ula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科系
By Frederica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
租房子要怎麼清洗浴缸???
By Blanche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
剛入手S2請教一些相關知訊
By Una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
耳鳴壓力大火氣大(急)???
By Noah
at 2012-02-21T00:00
at 2012-02-2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