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所謂的生命除了指來世的永生之外,是否在今世代表生命的品質呢?
如果是生命的品質,那是指「愛」嗎?
如果是愛,難道耶穌來之前人們就不會「愛」嗎?
如果罪只是罪,那麼懂的愛的罪人一樣要被定罪嗎?
可是我發現就算是罪人也有值得被愛、值得擁有永生的一面
既然如此,為何要那麼牽強,說全人類都要死在罪裡?
一個牽強的宗教,開始讓我思考它的正確與否
這個問題請有程度的基督徒或是人士回答
請不要跟我開玩笑,因為我不想聽太多廢話
把你生命真實的感覺跟我分享出來,也不要罵人、批評
請回答。
如果是生命的品質,那是指「愛」嗎?
如果是愛,難道耶穌來之前人們就不會「愛」嗎?
如果罪只是罪,那麼懂的愛的罪人一樣要被定罪嗎?
可是我發現就算是罪人也有值得被愛、值得擁有永生的一面
既然如此,為何要那麼牽強,說全人類都要死在罪裡?
一個牽強的宗教,開始讓我思考它的正確與否
這個問題請有程度的基督徒或是人士回答
請不要跟我開玩笑,因為我不想聽太多廢話
把你生命真實的感覺跟我分享出來,也不要罵人、批評
請回答。
All Comments
(今世的生命是地上的、短暫的、軟弱的,是學習階段......為了來世的永生)
如果是生命的品質,那是指「愛」嗎?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忌妒 愛是不自誇 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 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是盼望 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如果是愛,難道耶穌來之前人們就不會「愛」嗎?
(很難持久,很難周全,很難...愛.....接受考驗後很快放棄)
如果罪只是罪,那麼懂的愛的罪人一樣要被定罪嗎?
(端看您對罪的定義,我所知的罪,是自然人的罪:即忌妒、憤怒、仇恨、驕傲、自私.....等等不義。真正懂愛的人不會作惡,有人邊作惡卻又邊愛的嗎?.....因為一知半解愛的人,說愛卻不去做到,不夠堅強,軟弱而易犯錯,這才有罪....)
可是我發現就算是罪人也有值得被愛、值得擁有永生的一面
(您的愛是源自耶穌基督....您雖愛罪人,但最終罪人必須為自己所做負責.....否則何以說罪或稱義..........任何人都不例外,也不能替代,除了耶穌基督........)
既然如此,為何要那麼牽強,說全人類都要死在罪裡?
(................)
一個牽強的宗教,開始讓我思考它的正確與否
(....或許您的尋求這才開始,並非結束,先別這麼快下定論...........也許是天父給您的考驗,也是您的學習瓶頸,通過則祝福隨之而來,沒通過就再學習而已..........)
我的基督徒生活,是只在乎我與神之間的關係,維持關係的知識,全部在教會的教導,與聖靈的指引。也就是說,教會告訴我很多基本知識與神的話語,我乞求聖靈的指引,讓我知道我所欠缺與需要努力的部份......必須誠實面對..........我承認每次面對我總是覺得我依舊是個罪人.........但我只求每天進步一些....)
2007-10-31 00:10:35 補充:
我謙卑的祈求,當我死的時候,我已脫離罪........
".....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赦免我一切的罪。......願純全、正直保守我,因為我等候你。...."(詩篇25:18...21)
這只是一個假設而已
但事實是這樣嗎?
你知道最的定義是什麼嗎?
不是只是殺人放火那種天理不容才叫罪
撒謊 忌妒 懷疑 等這些平常人都會有的性格這些也是罪
如果罪只是罪 那麼懂愛的罪人也要被定罪嗎?
但如果真的懂的愛人 你想愛與撒謊 忌妒 懷疑 不信任這些能夠同時存在嗎?
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祂(主耶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神既不吝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把萬有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遠生命.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6:54~57)
耶穌來之前人們當然也會「愛」,然而卻是有條件的,是自私的。從亞當的「愛」即知。(創3:12)
至今每人的一生中當然也有「愛」,然而卻是被罪所玷污的。無法如同神那樣完全的愛。完全的愛只有透過無罪的神獨生子耶穌,並祂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才能夠見證出來。
如果罪只是罪,那麼懂的愛的罪人一樣要被定罪嗎?是!
可是我發現就算是罪人也有值得被愛、值得擁有永生的一面。
Yes!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你偏不信,神還是愛你,然而卻無法救你脫離地獄之火!WHY?是神的能力有限是嗎?
NO!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路12:5)
我們不是神,世人都犯了罪,若是偏不信耶穌,就自己憑藉生前的功德善行去面對神公義的審判了吧!
若是有人就偏不信,是因他們聽信了魔鬼的謊言且自以為義。偏不信自己真的是一個罪人!有人甚至還以為自己是人上人呢?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2:4)
既然如此,為何要那麼牽強,說全人類都要死在罪裡?
從聖經的角度而言,生命的源頭是永活的天父,藉著子(神在創造及救贖工作的中保)把生命帶給渴求「真」生命的世人(參約六57)。
永活的天父
以色列及基督教的神,在萬物之先是「永活的神」(耶十10;約五26);與偶像相反(詩一三五15-17)。人(以及神)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態度十分確定(民十四21;撒上十四39)。神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提前六13),祂在創造的時候,將「生氣吹在」人裏面,並且繼續使人有生命(伯三十四14、15)。惟獨神是賜予生命的(創十七16;出二十14),而且收取生命(創三22-24,六3;詩一○四29;路十二20)。
凡有生命的,都可以活動;人是活潑的、有生氣的主體。在新約中,這種看法受到希臘的二元論所修改(太二十七50;路八55)。動物也擁有這生命的「氣息」(創一24,六17)。因此,宇宙萬物的生命氣息都是從神而來的(徒十七24-28)。
故此,生命是神聖的。當血流出,就是生命被「傾倒」,這導致有關血的禁忌(創九1-4;利十七14)。「含有」生命的血是屬於神的,在獻祭的儀式中,血灑在祭壇上(出二十四6)。那祭物的生命被接納為贖罪的生命(利十七11)。流人的血及犯姦淫,都是死罪,因為二者皆冒犯了生命的神聖(創九5、6;利二十10;民三十五33);因此產生以生命來為生命贖罪的觀念(賽五十三;可十45)。
「因生命是屬於神而尊崇生命」這一點,並不叫人免於危難。人生短暫如草,又如雲霧、朝露和影子,是「沒有長存的」(代上二十九15;伯七6、9;雅四13-16;彼前一24);長壽是人所渴望的(創三十五29)。任何生命都是無價的,而且勝於死亡(傳九4-6;太六25,十六26),因為陰間是個死寂的地方,它使人喪失感覺、希望或神的幫助(詩八十八3-12;對比創五24;王下二11)。自殺的情況,甚少出現(撒上三十一3、4)。後來,亦有人不同意生命是歸於無有的(詩十六9-11;賽二十五8,二十六19;但十二2、3)。
與此同時,人若要增添壽數,可以藉著愛神和事奉神(申三十15-20;彼前三8-12)、經歷神的拯救(賽三十八16),以及神的賜福(太五3-12)。在兩約之間時期,興起了相信個人的復活,那是宗教掙扎的報償(《馬加比二書》七9、14、36),也是智慧(《所羅門智慧書》一12-15,三1-9,六15、16)或聖潔的賞賜(《昆蘭社團守則》四6-8)。法利賽人承襲了這個盼望,拉比時常把「今生」和「來世」對比(來六5;林前十五19)。
生命樹
創世記的故事暗示,神的原意是藉著生命樹,給予亞當和夏娃一種神聖的象徵,表徵那與神相交,又倚靠神的生命。人的生命與其他動物不同,他們不但有肉身的生命,還有屬靈的生命,在與神相交時,獲得最深刻的意義。然而,只有遵從神的命令(創二17),人才可以完全擁有肉身的生命和整全的靈命。
罪的定義是:違反天法的事
所以要瞭解為何人都有罪,必須先瞭解何謂天法
從神人的關係來講,神和人是父子關係,因此,所有的人類都是弟兄姐妹,大家都是一個家庭的成員,這是天法,但有多少人的生活觀念是世界一家?
就人類歷史的觀點,大家都來自同一起源:亞當夏娃,因此,大家都是同一個家族的人,但有多少人的生活觀念是全部的人類都是一家人?
天法就是世界是一個以神為中心的家庭
不用提到很嚴重的犯罪事件,請問有多少人看到火車站前的街友,會說:他是我家庭的一份子。
亞當夏娃離棄神之後,他們結婚,但卻沒有把神帶進他們的家庭裡,他們沒有教育他們的子女要侍奉神為父母,他們沒有告訴後代,普天之下的人都是一家人。
因為從人類始祖開始就是如此,後代的人類的生活都不符合天法,所以所有的人都有罪。
二、何謂死?
聖經中有兩種生死的觀念,其中一種是一般人所講的生死,另一種是指靈性的生死。
靈性死亡,是指人的生活與神無關,過違反天法的生活
而「生」,則意味著與神一同生活,過著符合天法的生活。
所以有罪的人,都是靈性死亡的人。
三、懂得愛的罪人一樣要被定罪嗎~~?
懂得愛的人是罪人嗎?
如果一個人很愛與他同國的人,卻不愛其他國家的人,把其他國家的人當做是與自己無關的人,那麼,他的確是有愛的人,但從天下一家的標準來看,他還是罪人,因為他的愛不包括外國人。
人都有值得被愛,值得擁有永生的一面,所以神費盡千心萬苦的拯救人類,但要不要被定罪?
我們可以這麼舉例,有一個小孩,他有很多優點,某一天,他做了一件錯事,他是一個很值得被愛的小孩,所以大家決定原諒他的過錯,但請問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告訴他錯在那,再告訴他大家原諒了他,還是乾脆說他沒有做錯任何事?
所以人犯了錯,行了罪惡的事,神是一定會定罪,但因著神的愛,他不會不給人改過的機會,他也會幫助人們改邪歸正,也一定會原諒人們的過錯。
因為若不如此,人們不明白自己做錯了,未來就可能再犯,而任何一個人做的罪惡之事,都可能傷害到別人。
所以,全人類都已經死在罪裡,但神會引導人們改變這種狀態,總有一天,人們會脫離有罪的生活,得著復活,過著無罪的幸福日子,所以這個世界的結局不會是人人都將死在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