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臉書看到的
http://ppt.cc/iU46 (臉書照片 不喜者勿入)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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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勸 導 單 │
│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之機車停車格為「一格一車」,您的│
│ │
│機車未依規定停放,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
│ │
│關規定,特此先予勸導,將自 101年6月1日起加強取締,│
│ │
│以維護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及良好市容景觀,另於本區中│
│ │
│正市場附設機車停車場亦可停放放機車,敬請配合。 │
│ │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 │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 敬啟 │
│ │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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