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 桃園中壢

Table of Contents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119043.shtml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張有穿越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文勝撞死,鍾也受重傷。
老太太的五個兒女和鍾互告賠償,法院認定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
,反而判兒女要賠七十三萬餘元,形成老太太被撞死,子女還要賠肇事者。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
「要我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這口氣
無論如何嚥不下去,要上訴到底,討公道」。

「我也是受害人」,騎重機車撞到老太太的鍾文勝說,車禍後腦震盪,昏迷一周,
一年沒法工作,至今還會失憶,「覺得可以提醒大家,行人也該注意路權」。

法官認為,不對的就是不對,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判
決都是依鑑定委員會對過失比例的認定做基礎。

桃園地院調查,二○一○年七月三日晚上九點多,陳張有從中壢市延平路過馬路,
沒走附近的人行穿越道和天橋,直接穿越快車道,被騎六百西西重機車的鍾文勝擦撞。
老太太倒地,頭部受傷,五天後不治,鍾也滑倒、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頭部受創


老太太過世後,五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向鍾文勝求償四十多萬元喪葬費,以及五
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鍾也反告,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
多萬元。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
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
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七萬五千元到十八萬餘元,但五人各領到
強制險理賠金卅二萬餘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
賠。鍾文勝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


給許多人一個警惕吧!

過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

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5-29
人死了固然哀傷,但這個判決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Erin avatarErin2012-05-31
推樓上
Hardy avatarHardy2012-06-02
同意一樓的看法
Jacky avatarJacky2012-06-04
路權最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6-05
照她兒女的講法 如果有人想自殺 就去闖越快車道就好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6-07
還能替兒女賺一筆錢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6-09
同意一樓
Leila avatarLeila2012-06-11
正確判決,這兩年的路權判決進步很多~希望老觀念的法官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6-13
能繼續進步~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6-15
阿金表示:
Steve avatarSteve2012-06-17
推一樓...這才是法治進步的社會!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6-19
推一樓~~~這才是正確的判決!!!希望上訴的法官也可以堅持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6-20
做正確的事!
Erin avatarErin2012-06-22
理忙的傢伙 自己理虧還想要告...? 偉哉台灣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6-24
這判決是正確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12-06-26
法官是正義的判決!給那些把馬路當自己家在亂走的人提醒
Donna avatarDonna2012-06-28
各一百萬的精神賠償..這樣也開得了口
Selena avatarSelena2012-06-30
判的好
Isla avatarIsla2012-07-02
這就好像,打人家一拳,結果手斷了,反告人家讓你手斷了...
Ida avatarIda2012-07-04
判決的好,給一個讚啦!!!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7-05
這樣判就對了 不然交通法規是拿來幹嘛的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7-07
推一樓~~~
Dinah avatarDinah2012-07-09
推一樓
Annie avatarAnnie2012-07-11
恐龍家屬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7-13
判得好阿
Doris avatarDoris2012-07-15
這法官很公正 值得推
Gary avatarGary2012-07-17
爛法官 爛判決 騎士還要付四分之一的責任 濫情!
Hazel avatarHazel2012-07-19
法官還是普遍存在有人死了 你加減都有過失的陋習!
Yuri avatarYuri2012-07-21
只要騎士沒酒駕 沒超速 距離推反應時間低於人類反應時間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7-22
就完全沒有任何過失 這才是正確的判決!
Susan avatarSusan2012-07-24
那條路只有雙線道,沒有什麼快車道問題。二邊都是國宅
Jake avatarJake2012-07-26
然後是老眷村改建,有很大量的老人,經過要小心。自立國宅永福路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7-28
推一樓,還敢在那邊討公道勒,自己違規的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7-30
誰是肇事者.記者在亂寫什麼...騎士是受害者才對吧
Jack avatarJack2012-08-01
五人各100萬精神賠償? 死者家屬去吃X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8-03
縱令要賠償還有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問題~~
Elma avatarElma2012-08-05
難得的好法官 無知的恐龍家屬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8-06
大推一樓~合法且合理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8-08
本來就是這樣呀
John avatarJohn2012-08-10
這判決很合理 如同一樓所說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8-12
自己要穿越快車道........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8-14
可憐的騎士 濫情的法官 可惡的加害老人
Tracy avatarTracy2012-08-16
事實上...死者最大 還是要R.I.P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8-18
推法官判決~現在很多莫名其妙像婦人兒女的那種人= =
James avatarJames2012-08-20
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沒有酒駕也無超速 判決正確
Erin avatarErin2012-08-21
人死掉並非不同情他們 但是錢的事情要分開解決 不混為一談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8-23
好判決 不推嗎?
Emily avatarEmily2012-08-25
averywu 新聞報延平路耶 你看到的是家屬拿小路來示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8-27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8-29
死者為大XDDDD 鬼島get!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8-31
原本就該這樣判 不管是誰都應該要守法 守法就能保命!!
Olga avatarOlga2012-09-02
本來就該如此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9-04
這跟死不死者沒有關係= =人道立場只能說,下輩子別闖馬路了,安息
Noah avatarNoah2012-09-05
推一樓,對錯要分清楚才是公理
Puput avatarPuput2012-09-07
子女歛財吧...都拿到快兩百的保險了
Adele avatarAdele2012-09-09
說真的 駕駛好好開車 突然要背人命 真的很幹!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9-11
感覺判決正確 +1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9-13
說真的駕駛人才該索求精神賠償吧,好好開車也出事
Ethan avatarEthan2012-09-15
推樓上,好好開車莫名要承受精神壓力是哪招。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9-17
台灣人就死要錢阿 有這種三寶 當然有這種子女 不意外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9-19
判決無誤,這才是法治的社會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9-20
這些人 ㄘㄘ,真令人厭惡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9-22
Push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