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怎麼了? 宜蘭怎麼了? - 宜蘭

Table of Contents

三星的槍擊事件記憶猶新,接著又發生了殺人事件

記憶中的宜蘭不應該是這樣的?是我想錯了嗎?

------------------------

童玩節戲水口角 少年混戰砍死勸架大人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四周噴射出大小水柱,躲不了、跑不快,搖搖擺擺、刺激…」
炎炎夏日到宜蘭童玩節玩「全民搖擺」彈跳水床,再清涼不過;但劉姓少年前天跳水床時
,卻與陳姓少年的朋友,因肢體碰撞起口角,昨凌晨兩派人馬在羅東不期而遇,大打出手
,陳的成年友人趙國城好心勸架卻被圍毆砍死,枉送一命;承辦警員感慨「公親變事主」
、「囝仔人冤家,卻打死大人!」死者家屬痛斥少年泯滅人性。

警方調查,綽號「肉粽」的15歲劉姓少年,前天到童玩節戲水區玩彈跳水床,因水床不時
搖晃,與陳姓少年(15歲)的朋友肢體碰撞起口角。當晚,肉粽等20多人到羅東鎮大同路
KTV,為劉姓兄弟慶生,昨晨零時許散攤,肉粽與劉姓兄弟等8人騎機車離開,行經中正北
路,在一家網咖樓下,發現陳少獨自在騎樓抽菸, 肉粽上前質問陳:「你朋友在童玩節
撞到我,不用出來道歉哦?」陳回嗆:「關我什麼事?又不是我撞你的。」兩人大打出手


陳的朋友趙國城(35歲)、張宏全(24歲),前晚到中正北路KTV唱歌,結束後到旁邊的
網咖找老闆聊天,2人看見陳和別人衝突,上前勸架並欲拉開兩人,肉粽的友人見狀,以
為「3個打1個」,立即加入形成「8打3」局面。

一陣混戰,陳逃離現場,趙國城、張宏全卻遭對方持藍波刀、安全帽、停車鐵架等圍攻,
趙某頭部破裂併腦出血、左腹被刺傷肚破腸流,送醫不治;張某頭部及身體多處撕裂傷,
無生命危險。

警方查出,涉案8人都是15歲至17歲少年,不少人還是國中生,持刀行凶的是綽號「阿倫
」的17歲少年,到案後坦承不諱,但辯稱當時拿刀亂砍,不知道刺到人,事後把刀丟在冬
山鄉富農橋下冬山河裡,警方依殺人罪嫌將8人移送法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4/today-so5.htm


--

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7-25
天呀 剛看到電視 沒看到發生地點 原來是宜蘭....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7-25
教育失敗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7-26
悲哀的小孩
Ivy avatarIvy2011-07-26
洨屁孩再秋啊 關死算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7-27
希望別遇到那種「重判」幾個月的法官...
Gary avatarGary2011-07-28
你可能要看看殺人罪的法條 再看看是不是會重判"幾個月"
Ivy avatarIvy2011-07-28
Ivy avatarIvy2011-07-29
我以為歐O才比較會這樣 以後晚上也要離UX遠一點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7-30
跟地點無關 只是腦袋有洞的人通常都在特定地點出沒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7-30
大家多注意自己的安全比較重要!!
Olive avatarOlive2011-07-31
未成年可以重判嗎?ing...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7-31
我的意思同樓上。況且罪嫌到時「顯示悔意」法官就會念在初犯
Hedda avatarHedda2011-08-01
??????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8-02
看看有沒有哪個議員或立委敢出來關說的,麻煩通報一下
要小心下次不要再選到這種民代....
Ina avatarIna2011-08-02
竟然在羅東?
Kelly avatarKelly2011-08-03
就是忍不住那一口氣阿!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8-03
忍住就沒事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8-04
殺人罪的法條是十年以上 再怎麼有悔意也不能判幾個月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8-05
另外刑法是規定未滿18"得"減輕其行 不要用一個案子就把法
官全部當成是傻瓜吧?
Tracy avatarTracy2011-08-05
這倒是,希望真的能亂世用重典。題外話:童玩節真衰...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8-06
但是未滿十八歲的話,似乎也是可以採保護處分?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8-06
如果你是指保安處分的話 通常是指刑罰執行完畢後 才要執行
Enid avatarEnid2011-08-07
目的是在"矯正"行為 但不會因此免刑喔
Emily avatarEmily2011-08-08
這個案子的少年都不是未滿14歲 不會免刑就送去感化教育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8-08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Ivy avatarIvy2011-08-09
另外我有查少年事件處理法 殺人罪似乎沒機會可以用裡面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8-10
保護處分 因為少保法第27條規定要移送到普通法院
Liam avatarLiam2011-08-10
其實...會認為關幾個月真的很神奇.....
Mason avatarMason2011-08-11
而且14歲以上未滿18歲是得減免,不是應減免...要是惡性
重大,法官不爽減也是可以的
Kelly avatarKelly2011-08-11
如果減免,殺人罪極限就是減半,最少還是要五年
Kelly avatarKelly2011-08-12
而且這樣判檢察官一定會上訴....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8-13
地點應該是這裡:http://ppt.cc/7H1O 晶樺商務飯店招牌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8-13
左邊照片沒拍到的地方,看了Google街景對照應該沒錯
Kumar avatarKumar2011-08-14
其他行業未必對法律有概念 老實說法律規定煩雜 有唸過法的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8-14
也不是說都不會出錯啊 更多時候 一般人的感覺會比用法的人
Mason avatarMason2011-08-15
更敏銳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8-16
太專注於法規定 我覺得會被法規定綁架思考能力@@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6
全台都用漢摩拉比法典的話 治安會好很多....
Rae avatarRae2011-08-17
哈 推樓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8-18
我到覺得不會 如果真的那麼好 全世界都應該推廣在用了
Jack avatarJack2011-08-18
是這樣沒錯啦,法律重在法理,其實很多法官都知道法理
Susan avatarSusan2011-08-19
不過太多法官都習慣性援用判決判例,以防止判決有瑕疵
變成注重形式而忽略實質,這才是恐龍法官的由來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8-19
講難聽點就是少做少錯,跟判例走就準沒問題的保守心態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8-20
所以Balders大大講的其實正是法官的通病啊...法匠化..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8-21
B大說的沒有錯..但我的想法可能是比較黑暗了一點,如果說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8-21
只判了一個少年殺人,其它的沒被判到,那其實也是很可怕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8-22
而且另外是我覺得現在的法律太保護少年了,對一些惡性重
大少年根本就是一個漏洞。
Jake avatarJake2011-08-22
不會只判一人,法官這樣做大概會兩大過專案免職.......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8-23
恩恩..但是我想的是有沒有可能其它人不是判殺人..如果是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8-24
判輕一點的罪名,又裝的很有悔意,是不是有機會不用坐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8-24
不會,殺人罪算重罪,再輕頂多減免二分之一
Isla avatarIsla2011-08-25
其他人...就難說了,基本上人是誰殺的已經明確了
Hedy avatarHedy2011-08-25
但犯意之聯絡...刑訴上面就有得玩了= ="
可是案情不清楚的情況下也不好講= =" 但應該算共犯啦
Lucy avatarLucy2011-08-26
不是宜蘭怎麼了 是台灣教育怎麼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8-27
推樓上... 原PO標題下很爛...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8-27
天哪,要他們改變,還不如多蓋幾間監獄還比較實在
Agnes avatarAgnes2011-08-28
多教育一下父母比較實在 現在小孩真的太寵了
Jacky avatarJacky2011-08-29
文章最後兩行有操作的空間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8-29
其實我很想噓這個標題 ~_~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8-30
推樓上卡大
Lucy avatarLucy2011-08-30
我也是那天去玩水耶...好可怕= =
Hazel avatarHazel2011-08-31
現在社會跟以前真的差好多......年輕人真的太衝動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9-01
未成年者不能判死刑 超爽
Olga avatarOlga2011-09-01
標題下的不錯 台中人才會拿刀亂搓人 宜蘭人不會
Carol avatarCarol2011-09-02
樓上中肯~推一個
Poppy avatarPoppy2011-09-02
爛標題